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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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法律出版社
作者:[美] 斯蒂芬·布雷耶
出品人:
页数:348
译者:何帆
出版时间:2012-6
价格:45.00元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511835185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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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面对一位非洲法官抛出的疑问,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试图给出答案。他回顾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切诺基印第安人案”、“黑奴公民身份案”和“小石城事件”,藉此提醒广大读者:最高法院在美国宪政体制中的无上权威,并非一朝一夕确立。历史教训表明,当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被主流民意接受,甚至遭遇总统、国会的抵制时,司法机关保障人权、节制公权的作用将彻底失灵。经过几代大法官的孜孜努力,美国人民才将尊重并遵从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视为传统与习惯。

如今,三分之二的美国人能说出《美国偶像》三位评委的姓名,却不知道三权分立是哪“三权”。布雷耶大法官对此忧心忡忡。他认为,民主政制的有效运行,既需要一个独立而强大的司法系统支撑,也取决于普罗大众的理解和认同。为维系人民对法院的信任,布雷耶结合“华盛顿禁枪案”、“日裔公民集中拘押案”、“关塔那摩囚犯案”等案件背后的重大争议,阐述了最高法院应当如何以务实态度,处理好与国会、内阁、各州、先例和下级法院的关系,推动实现切实可行的民主。为进一步开启民智,这位“当代美国最有智慧的大法官”,用平实、通俗、浅显的语言,为广大非专业读者,撰写了这本《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作者简介

关于作者:

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1938年5月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现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先后毕业于斯坦福大学(1959)、牛津大学(1961)和哈佛法学院(1964),曾任司法部分管反托拉斯事务的助理司法部长的特别助理(1965-67)、哈佛法学院助理教授(1967-70)、教授(1970-80)、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1977-80)、“水门事件”特别检察组助理特别检察官(1973)、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1974-1979)、首席法律顾问(1979-1980)、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1980-1990)、首席法官(1990-1994)。1994年7月,经比尔•克林顿总统提名,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著有《积极自由: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Active Liberty)、《打破恶性循环》(Breaking the Vicious Circle)、《规制及其改革》(Regulation and its Reform)等。

关于译者:

何帆,1978年1月生于湖北省襄樊市,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刑事没收研究》、《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等。译有《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哈里•布莱克门的最高法院之路》、《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等,主编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

目录信息

译者导言:法官、民主与实用主义
中文版序言: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司法系统
阅读提示
导言
第Ⅰ部分 人民信任,来之不易
第一章 司法审查是反民主的吗
听听制宪者怎么说
霍茨波的追问
第二章 司法审查的建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被逼入死角的最高法院
马歇尔的伟大创举
最高法院成功扩权了么
首席大法官的忧虑
第三章 当总统对法院说不:切诺基印第安人迁徙案
“让约翰•马歇尔自己执行判决”
切诺基人的“眼泪之路”
第四章 引发内战的判决:“德雷德•斯科特案”
被宪法搁置的难题
“公民”斯科特的自由
臭名昭著的判决
恶劣判决的连锁反应
“斯科特案”的教训
第五章 伞兵刺刀下执行的判决:小石城事件
力挽狂澜的“布朗案”
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决心
101空降师来了
司法至上的确立
第六章 最高法院何以最高:“布什诉戈尔案”
最高法院的“自残”
当服从判决成为公共习惯
第II部分 维系信任,法官何为
第七章 法官如何解释法律
原旨主义、政治风向与个人偏好
令宪法垂范久远的实用主义方法
第八章 最高法院与国会:立法意图与社会效果
以文本为导向的解释方法
基于立法意图与预期后果的解释
为什么要强调立法意图和预期后果
法官的选择
如何判断国会的立法意图
不能动辄宣布立法违宪
第九章 最高法院与行政分支:行政行为与相对专长
包罗万象的行政管理
行政法与司法审查
相对专长与司法尊重
对行政机关政策性决定的审查
对行政机关法律解释性决定的审查
作为“试金石”的相对专长
第十章 最高法院与各州政府:地方分权和辅从原则
中央集权还是地方自治
辅从原则与权力配置
为什么要限定联邦立法权限
国家大事还是地方事务
维护一个全国性的市场
尊重州权与地方权力
有效互动,服务人民
第十一章 最高法院与下级法院:专门分工与职能定位
各司其职的上下级法院
“霍恩案”:谁更擅长查明事实
“阿姆克姆案”: 让地区法院自己做主
第十二章 最高法院与先例:遵循先例与就事论事
“布朗案”:何时应舍弃稳定性
如何对待先例
压制推翻先例的诱惑
第III部分 守护宪法,捍卫自由
第十三章 恒久价值观和比例原则:“华盛顿禁枪案”
如何界定个人自由
我们宪法的价值观
合理使用比例原则
“赫勒案”:第二修正案的价值观
个人自由与社会安全的平衡
第十四章 国家安全与违宪问责制:“日裔公民拘押案”
战乱之时,法律失语
“平林案”:挑战战时宵禁令
“是松案”:夸大敌情的军方
颠倒是非的判决
被伤害的最高法院
第十五章 节制总统权力:“关塔那摩囚犯案”
为什么选择关塔那摩
“拉苏尔案”:海外囚犯的司法保护申请
“哈姆迪案”:“敌方战斗人员”里的美国公民
“哈姆丹案”:特别军事委员会的审判权
“布迈丁案”:违宪的国会新法
立足当下,就事论事
作为宪法守护者的最高法院
结论
回应霍茨波的追问
开启民智,维系民主
附录A:图片说明
附录B:关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致谢
译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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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能为改革做些什么?——书评《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很久以前读过最高人民法院何帆的译作《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系现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撰写的一本书,通过回顾“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切诺基印第安人案”、“黑奴公民身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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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最高法九位大法官中,斯蒂芬.布雷耶有较明显的自由派立场。在本作中,通过那些最高法院历史中审理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备受争议的案例分析,对民众作了普法教育。这种普法侧重于法理而非法条,界定了最高法该判什么的界限,如何判的方法以及对判决的诠释。读完之后,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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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保护少数群体的权利免受多数人侵扰,最高法院将‘成为支撑和维系美国民主的主要机构’。” ——Gordon Wood 本书作者斯蒂芬·布雷耶在书中提出过一个普遍存在的疑问:一群并不受民选控制、由总统直接任命、任期为终身制的的大法官们,获得了宪法的最终解释权,难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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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所著的《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我感触非常非常的多。这本书由美国最高法院现任大法官所著,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现任法官翻译。原著水平高超,翻译遣词精准。讲述了美国最高法院逐渐得到人民和政府其他分支的信任的过程,阐明了最高法院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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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贵族托克维尔在其传世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句名言:“在美国,几乎所有政治问题迟早都要变成司法问题。”托克维尔如此结论,旨在强调美国的法学家精神无所不在,“大部分公务人员都是或者曾经是法学家”,法学家精神“扩展到整个社会,深入到最低阶层,使全体人民都沾...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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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议题上,自由派大法官下限负无穷,很多话实在恶心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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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来预计的法普八卦要略深。亮点在紧扣最高法判案的逻辑和宪法根据,很少有庭外的社会因素的讨论,另外,给有价值的异议意见一定的篇幅所以对有些名案子有更深入的了解。反复强调的公众和其他政府分支不同意但尊重判决大概是 @何帆 又在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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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议题上,自由派大法官下限负无穷,很多话实在恶心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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