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嘉,197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历史系,1988年获东京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历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现任研究员。曾为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化学系、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访问学者。著有《明代军户世袭制度》、《明代军户の社会的地位について—科举と任官において—》、《从〈#辞〉看明末直豫晋交界地区的卫所军户与军民词讼》等。
本书在广泛收集史料的基础上,以明清时代的江西地区为中心,集中探讨“卫所军户”的户役负担与存在形态。不仅对卫所、军户、军役诸论题有宏观上的认识,同时以明清方志等原始史料为依托,对府级以下地方单位的个别状况亦有较为精确的掌握。作者提出以“原籍军户”、“卫所军户”与“附籍军户”来区分卫所人丁的不同形态,由此得出了颇具说服力的认识。对史料中彼此矛盾、谬误之处,亦有多方考证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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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略显枯燥,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由明到清江西军制变化的过程,特别是与明代的社会改革一同进行的军制变化,地方政府逐步参与军队、军户管理值得注意。
评分卫所军户研究的经典之作!江西由于地处腹里,又是粮食主产区,因此当地卫所的主要任务转向了维持漕运。为了应对漕运巨大的人力和经济负担,江西部分卫所开始采取计田起运的方式,以屯军兼运,以屯田收益供运,造成部分屯军因负担过重大量逃亡,大量屯田荒废。为此,一方面明朝政府逐渐改变鼓励余丁回原籍纳粮当差的做法转而允许余丁补充军役,卫所军户与余丁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另一方面,军屯民佃越来越普遍,民间佃户成为军屯耕种的主力。由于军民关于屯田的纠纷不断,州县官逐渐开始介入军屯改革。起初地方官难以抗衡卫所,但随着卫所军事职能的荒废和营兵制兴起,地方官开始主导卫所赋役制度改革。在均傜均平改革和一条鞭法的影响下,军余丁差改为征银雇募,民户开始参与卫所杂役,军民系统严格的分界进一步淡化,明初以户籍区分军民的制度基本瓦解
评分略難讀。。由於江西並非處於邊疆海防地帶,其衛所的重要性遠不及邊防,研究者的目光也較少涉及。但是它仍然存在與其社會諸因素相互影響的的發展脈絡。以作者的研究來看,明代衛所設立的主要時間段集中在1365-1369和1384-1389年。一條鞭法之後,軍戶與民戶的界限逐漸模糊,民戶與軍戶間的糾紛不斷。清承明制,在各地設立衛所,總體保持維持明代的佈局,一直延續到光緒末方被完全廢除。
评分挖深坑,出細活
评分卫所军户研究的经典之作!江西由于地处腹里,又是粮食主产区,因此当地卫所的主要任务转向了维持漕运。为了应对漕运巨大的人力和经济负担,江西部分卫所开始采取计田起运的方式,以屯军兼运,以屯田收益供运,造成部分屯军因负担过重大量逃亡,大量屯田荒废。为此,一方面明朝政府逐渐改变鼓励余丁回原籍纳粮当差的做法转而允许余丁补充军役,卫所军户与余丁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另一方面,军屯民佃越来越普遍,民间佃户成为军屯耕种的主力。由于军民关于屯田的纠纷不断,州县官逐渐开始介入军屯改革。起初地方官难以抗衡卫所,但随着卫所军事职能的荒废和营兵制兴起,地方官开始主导卫所赋役制度改革。在均傜均平改革和一条鞭法的影响下,军余丁差改为征银雇募,民户开始参与卫所杂役,军民系统严格的分界进一步淡化,明初以户籍区分军民的制度基本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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