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相关交代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的研究概况
二、国外的研究概况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拟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二、拟解决的问题
第四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创新之处
第二章 德国式的单一基准
第一节 作为单一审查基准的比例原则之概述
一、比例原则(Verhfiltnismassigkeitsprinzip)的三层结构及适用范例
(一)比例原则的三层结构
(二)比例原则适用的范例
二、比例原则作为“空洞的公式”的状态与审查论证的价值立场
第二节 比例原则适用中的不同审查密度:三层次理论的形成及其内容
一、明显性审查(Evidenzkontmlle)
二、可支持性审查(Vertretbarkeitskontrolle)
三、强力的审查(intensiveInhahstrollekon)
四、小结
第三节 审查密度的法理透析:学说与实务
一、有关学说
(一)实体价值论
(二)客观规范论
(三)功能法的观点
(四)基本权利理论视角的评价观点
二、审判实务的见解
(一)实体法的观点
(二)功能法的观点
三、各家观点的交融互补性
第四节 类型化的基本方法:以人格权核心理论为据的基本权利受侵领域之划分
一、职业自由与三阶理论
二、一般人格权:“私密领域”(Intimspharte)、“私人领域”(Privatsphare)和“社会领域”(Sozialspliaire)
三、艺术自由的两个领域:创作领域与散布领域
四、基本权利的受侵领域与审查基准的强度
第五节 类型化基准的流动性:在规范与事实之间
一、类型化构建的非固定性
二、围绕规范证立价值:各种事实因素的关系脉络
第三章 美国式的三重基准
第一节 三重基准的内容构成
一、“严格审查基准”(the strict scrutiny test)
二、“中度审查基准”(the intermedliate scrutiny test)
三、“合理性审查基准”(the rational relationship test)
四、各审查基准的构成
第二节 三重基准的原型:双重基准
一、双重基准的缘起及其发展
(一)Carolene Products判决及注解四
(二)双重基准在审判实务中的确立与发展
(三)双重基准的结构变迁
二、在历史脉络中的背景之分析
(一)双重基准:社会经验需求的必然产物
(二)双重基准的外在动因:纳粹政权对人权迫害的国际形势
三、法理分析:实体法、程序论与功能法观点
(一)实体法的观点:是否权利优位
(二)程序论的观点:法院的民主程序补充功能
(三)功能法的观点:法院的适当判断能力
四、双重基准:传统法理的反思与创新
(一)实体正当程序保护领域
(二)平等保护领域
第三节 由双重基准到三重基准:中度基准的登场
一、Craig v.Boren案判决与中度基准的形成
二、背景及意义
三、中度基准的法理分析
第四节 类型化的扩展:个别性权利审查基准的再精细化
一、基础性权利领域:“限制较小的可选择手段基准”(less restrictive alternative test)
二、言论自由:领域的划分与审查基准的具体化
(一)从“双轨理论”(the two-track theory)到“双阶理论”(the two-level theory)
(二)言论自由:审查基准具体化
三、宗教自由:审查基准的分类与细化
(一)政教分离案件与“三个要件”基准
(二)宗教自由限制的两种审查基准
四、小结
第四章 比较与反思:宪法审查基准框架的构想
第一节 审查基准的框架基础:比例原则与三重基准
一、内容空洞的公式还是实质的价值基准
二、“套餐式”与“单点式”适用的利弊
三、适用的普遍性与局限性
第二节 审查基准的要件结构:三层密度的审查基准与三重基准
一、手段审查:方法的差异性与效果的同构性
二、目的审查上的差异性与趋同倾向
第三节 两种模式的审查基准:操作的抽象性还是具体性
一、德国模式的审查基准:操作的抽象性
二、美国模式的审查基准:操作的具体性
第四节 我国宪法审查基准的框架基础
第五章 反观中国:审查基准类型化体系的初步设想
第一节 审查标准类型化体系构成的法理探索
一、德、美两种模式的法理:共通性与特殊性
(一)共通的法理
(二)特别的法理
二、两种模式的法理构成特征及其原因
(一)德国模式
(二)美国模式
三、两种模式的法理构成要素融合互补
第二节 两种模式的类型化体系之借鉴:宏观层次的构想
一、以我国宪法规范为媒介的双重基准之导入
二、以人格权核心法理为镜的类型化基准之扩展
三、回应基本权利时代课题的类型化基准之调适
四、美国式个别权利的具体审查基准之合理利用
第三节 我国审查标准类型化体系的具体方案
一、“双线构建”与“三层审查”
二、自由权限制:审查基准的类型化
(一)严格审查
(二)中度审查
(三)合理性审查
三、平等权限制:审查基准类型化
(一)严格审查
(二)中间审查
(三)合理性审查
第六章 代结论:以我国若干宪法事案为例的应用分析
第一节 合宪抑或违宪?——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简析
一、本案中的宪法权利
二、合宪性判断的基准选择
三、本案中的宪法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第二节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业条款的合宪性思考
一、争议焦点及问题所在
二、职业自由权限制的审查基准比较
三、反观本案:分析与判断
第三节 性别平等还是男女有别——女性优惠待遇的合宪性探析
一、以实质平等为核心的保障领域
二、优惠性差别审查基准的适用
三、本事例女性优惠待遇的合宪性探析
(一)妇女参政的优惠待遇是否合宪
(二)男子离婚禁止期规定是否合宪
(三)适龄女童受教育权的特殊保护是否合宪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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