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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1-22
普通公司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本书是公司法的教科书。公司及其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扩展到各个领域,同 时,也存在国有企业的公司化,以及公司化的合作社、非政府组织等等多种多样的社会组织。因此,本书主要以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普通商事公司(business corporation)作为对象;同时,本书的内容主要局限于公司的主体地位、公司的内部组织、财产的组成、对外意思表示、公司治理等方面,对诸如工商登记、财务规制、融资制度、证券上市以及其他法律部门中会着重涉及的内容,并不过多涉及;另外,本书的重点是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原理进行分析,注重制度规则的一般性; 最后,本书侧重于对公司治理和法律规则的原理的阐释。故而,以《普通公司法》为名。本书是在作者几年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讲授《企业法/公司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的一部分内容也用于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企业公司法专题》课程。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们的参与、讨论、质疑、批评、鼓励和支持,已经融入本书并体现在内容、体系、问题、观点、材料等方面,谨对他们在本书中 的贡献致谢。
正如巴尔扎克所说,“A book is never finished,it is only abandoned”,对于本书,这句话尤为适用。从动笔到完稿的两年多时间内,反复的修改已经表现出本书中诸多疏漏、不足、瑕疵乃至缺陷的存在,作者诚挚地欢迎任何来自读者的批评和建议,并希望在以后能以更好的面目出现。
邓峰,1973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1—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相继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2003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6—2007年赴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兼任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著有《经济法总论》等多部著作和数十篇论文。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
公司/组织,是区别于国家/政府、私人/市民的社会第三级(所以也要对社会负责任)。公司能够将各种各样的财产/产权结合成“增值”产品(资本化/形态转化),继而市场化(证券化/股票&债券),最终带来财产收益权利的分散(可流通)和财产管理权力的集中。公司总是在市场中运作的,法律必须考虑这一点,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着公司外部行为的有效性。
评分20141214~20150103
评分小邓的书读起来很痛苦,但是也很过瘾,不愧是法律经济学中心的主任
评分happy nuts~
评分突然觉得,法学院的课如果都像公司法这么教,就可以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了。。。
公司法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好处,一是限制股东的垂帘听政的权力,不能直接插手公司事务。故其所任命的董事必是尽可能专业理性的职业者们,才能使公司蒸蒸日上。若是股东一股独大,所任命的董事必是一傀儡耳,代其位罢了,故不会在意董事之才能。股东直接管理公司,最大之坏处...
评分公司法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好处,一是限制股东的垂帘听政的权力,不能直接插手公司事务。故其所任命的董事必是尽可能专业理性的职业者们,才能使公司蒸蒸日上。若是股东一股独大,所任命的董事必是一傀儡耳,代其位罢了,故不会在意董事之才能。股东直接管理公司,最大之坏处...
评分涉及面广,引用资料丰富。但是作者对资料的理解不透彻,有些陈述不准确。全书系统性差,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给人以资料堆砌的感觉。作为资料可以,但是作为教材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学生看了会头胀,教师用了会头晕。
评分公司法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好处,一是限制股东的垂帘听政的权力,不能直接插手公司事务。故其所任命的董事必是尽可能专业理性的职业者们,才能使公司蒸蒸日上。若是股东一股独大,所任命的董事必是一傀儡耳,代其位罢了,故不会在意董事之才能。股东直接管理公司,最大之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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