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曼·黑塞(Hesse Hermann,1877-1962),原籍德国,1923年入瑞士籍,以后长期在瑞士隐居乡间。他被称为德国浪漫派最后一位骑士,其代表作《荒原狼》(1927)曾轰动欧美,被托马斯·曼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1946年,“由于他的富于灵感的作品具有遒劲的气势和洞察力,也为崇高的人道主义理想和高尚风格提供了一个范例”,获诺贝尔文学奖。
关于这本书我大可以大段大段的引用——黑塞像尼采一样让人充满引用的冲动——如果这么做,那可能当哈欠扒开你嘴巴的时候你仍旧没有看到我写的任何一个句子,于是你就会心满意足地要求楼主把标题改成“荒原狼全文”,并暗自庆幸在阅读的时候没有任何杂音跳出来拙劣地指指点点。...
评分说起这个书就不得不提到一家书店:马槽书店。 记得当时的那位先生颇有些不好意思,或者说小心翼翼地问我:知道黑塞吗。 我当时琢磨老子知道“狼”不可以啊。我说:这是武侠小说吧。当时也许觉得怎么也该是讲励志的小说。嗯,或者至少是侦探小说。 当时的那位先生微笑着说...
评分黑塞在谈到贝多芬时曾说:他的一些交响曲中,几乎已经到了绝望的境地,却还是透露着一丝微光,一丝希望,这是对生命的肯定,意义的显现。 《荒原狼》是我最敬畏的一本书,关于它我不能做任何评论。如果非得要说,就是上面的这句话。 完了,就是如此
评分我觉得难过。 生活并没有什么大波澜,但我还是难过。不是难过与它的平静与无意义,而是难过我面对这样平静与无意义的生活居然如此无动于衷。其实我并不期冀波澜,因为我害怕生活的本质。一边讨厌自己怯弱,一边讨厌自己平庸,就这样表面平静的日子又过去了许多。 我却依然什么...
评分这是我坚持读一本书最长的一次,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同时也是我读所有书里面最“出戏”的一次。先是全书的前1/2,我可能放下了有五六次不止,主要的原因是认为Hesse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一个人的两个灵魂,远不如他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两个人,说一个人非黑不白还厌恶灰,实在让人无所适从,再加之翻来覆去的叙述风格,也是让人难以忍受;当然到最后还是把书重新拿了起来,所幸发现1/2到3/4的部分很不错,everything rings a bell,现在想想Hesse的一系列作品也算是达到对立统一的境界,摆在面上是三部作品,事实上却都反映了相同的母题。可是看到最后1/4又出戏了,我觉得Harry在魔剧院的所思所想,怕是鸦片吸多了的后果吧,因为上文数次提到吸食鸦片。正经阅读一部作品时,我本来很少这样不着调的。
评分It always comes to me that it’s a portraiture of Weimar’s golden age…when art, poetry as well as dancing and radio’s noise can be joked and enjoyed equally in intoxication, (though knowing Hesse was intimately acquainted with Buddhism, Indian philosophy and Carl Jung so it must be more…ethereal…)
评分读的有些混乱
评分It always comes to me that it’s a portraiture of Weimar’s golden age…when art, poetry as well as dancing and radio’s noise can be joked and enjoyed equally in intoxication, (though knowing Hesse was intimately acquainted with Buddhism, Indian philosophy and Carl Jung so it must be more…ethereal…)
评分读的有些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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