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哥伦布》是菲利普•罗斯二十六岁时出版的第一部作品,收录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和五个短篇小说。该书出版后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他在作品中富有爆发力的才智、深刻的洞察力及其对笔下人物的悲悯之情,令其在美国文坛一举成名。
中篇小说《再见,哥伦布》讲述一对同为犹太人但家境悬殊的青年恋人的故事。出身贫寒的图书管理员尼尔与青春貌美的富家女大学生布兰达在盛夏的游泳池畔邂逅,一见钟情。但社会阶层的差异、恋人之间的种种猜疑最终导致一段青春恋情黯然收场。
一九九七年,菲利普•罗斯凭《美国牧歌》获得普利策奖。一九九八年,他荣获白宫颁发的美国国家艺术奖章,并于二〇〇二年获得美国艺术与人文学院最高奖——小说金奖,之前获奖者包括约翰•多斯•帕索斯、威廉•福克纳、索尔•贝娄等。他曾分别两度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笔会/福克纳奖和美国书评协会奖。
二〇〇五年,《反美阴谋》一书荣获二〇〇三至二〇〇四年度美国历史学家协会奖,被该协会誉为“一部反映美国主题的历史小说杰作”,并被《纽约时报•书评周刊》、《旧金山纪事报》、《波士顿环球报》、《芝加哥太阳时报》、《洛杉矶时报•书评周刊》、《华盛顿邮报•书评世界》、《时代》周刊、《新闻周刊》等许多报刊评选为年度好书。在英国,《反美阴谋》荣获W.H.史密斯年度好书奖,菲利普•罗斯是该奖设立四十六年来第一位两度获奖的作家。
二〇〇五年,罗斯成为第三位在世时被收入“美国文库”出版作品全集的美国作家。这套八卷本文集计划于二〇一三年出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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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的哲学思辨性是相当高的,但它不像那些学院派的哲学著作那样枯燥晦涩。作者将深刻的思考融入到最平常不过的生活场景中,让哲理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我尤其欣赏作者对“时间”流逝的描绘。它不是线性的、刻板的,而是具有回声效应的。过去的某个瞬间,可能会以一种极其突兀的方式,猛烈地撞击到当下的现实,打破所有的平静。这种对记忆的重构和对当下瞬间的捕捉,让整本书的质感非常丰富,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不失现代的紧迫性。它迫使读者去思考,我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被我们的过去所定义的?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地“摆脱”或“超越”我们的出身和经历?这本书的结局处理得非常精妙,它没有提供一个圆满的句号,而是一个开放式的停顿,让你在合上书页之后,依然有无穷无尽的话题可以和自己对话。这是一部需要被反复阅读和品味的佳作,每一次重读,想必都会有新的体悟,因为它触及的是人类存在本身最核心的疑问。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它对“异乡感”的探讨,这种感受超越了地理上的迁徙,它更多地指向一种精神上的漂泊。主人公(或者说核心角色群)似乎永远在寻找一个可以真正“落脚”的地方,无论是物理空间还是情感归属。这种追寻的过程,充满了各种错位和不适感。作者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物品、特定的场景,反复出现,承载了巨大的情感重量。例如,某个特定的食物、一首老旧的歌曲,都成为了连接过去与现在的关键锚点。这种手法处理得非常高级,它没有用大段的内心独白来解释,而是通过这些具体的“物证”,让读者自行去挖掘背后的历史和情感。读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反思自己生活中的那些“锚点”是什么,它们是否真的稳固,还是也只是随波逐流的浮木?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沉浸式的,它要求你暂时放下外界的喧嚣,进入到角色那种略带迷茫和不安的状态中去,去体验那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矛盾感。
评分坦率地说,这本书的叙事线索并不总是清晰易懂的,它更像是一张由无数个记忆碎片编织而成的挂毯,你需要不断地在时间线和空间场景中跳跃,才能拼凑出完整的图景。这需要读者投入极大的主动性去参与到故事的构建中来,它拒绝被动接受。其中涉及到的家庭关系的处理,更是充满了张力与微妙的爱恨交织。作者没有简单地将任何一方塑造成绝对的“好人”或“坏人”,而是呈现了一种多层次的、充满灰色地带的真实。特别是关于代际差异和文化隔阂的探讨,非常尖锐却又极其克制。我能从中看到自己家族中那些难以言说的隔阂,那些因为成长环境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疏离,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并最终形成一道无形的墙。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不完美”和“真实”,它没有给出简单的答案,而是提出了更深刻的问题:我们究竟如何才能真正理解那些与我们最亲近的人?这本书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自身关系网络中的那些未解之谜。
评分这本书的气质,怎么说呢,就像夏日午后突然灌入房间的一股凉风,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清新,却又隐约透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忧郁。它不是那种情节跌宕起伏、让你手不释卷的类型,恰恰相反,它更像是一幅精心绘制的静物油画,需要你放慢呼吸,才能捕捉到光影细微的变化。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简直达到了入木三分的地步,那种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个体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疏离感,被描摹得淋漓尽致。我特别喜欢他处理“沉默”的方式,很多时候,角色的真正想法和情感,都隐藏在那些没有说出口的停顿和眼神的交汇中。读着读着,我常常会产生一种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在人群中游走,试图寻找归属感的“局外人”。这种感受非常真实,它不像很多小说那样贩卖廉价的安慰,而是直面了人性的复杂和成长的代价。那种关于身份认同和文化碰撞的探讨,虽然没有宏大的叙事背景,但却通过极其细腻的日常琐事展现出来,显得尤为有力。读完之后,那种感觉挥之不去,像一段旋律,在脑海里久久地回荡,让人不禁开始审视自己生命中的那些“未完成”和“未抵达”。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功底,我必须得给个大大的赞。它不是那种华丽辞藻堆砌的炫技式写作,而是带着一种近乎古典的、沉稳的韵律感。句子结构常常出人意料,时而长得像一条蜿蜒的河流,将无数的细节和思绪一并纳入其中,时而又戛然而止,留下一片空白供读者自行填补想象。这种节奏的把控,非常考验读者的耐性和专注力。我不得不承认,初读时,我被这种略显疏离的笔调弄得有些吃力,感觉信息传递得不够直接。但当我调整心态,试着去“感受”而非“解读”时,一切都豁然开朗了。它更像是一场精密的实验,作者像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将他的“实验对象”——那些鲜活而又矛盾的人物——置于特定的情境中,记录下他们最本真的反应。尤其是对环境的描写,那种对光线、声音、气味的捕捉,精确得如同科学记录,却又充满了诗意。它让你不得不慢下来,去重新体会我们习以为常的那些感官体验,从中发现被我们忽略的美。这是一次纯粹的文字盛宴,对于那些追求语言美学和叙事深度的读者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享受。
评分以我的阅读能力 还真没看出什么。。。
评分以我的阅读能力 还真没看出什么。。。
评分很早以前读过犹太人改宗和信仰守护者,罗斯的短篇相较贝娄的,要温暖得多.
评分只读了头篇《再见,哥伦布》,从女性的角度,不得不说罗斯笔下的男人都是asshole
评分真是二十几岁的人写的小说啊。《再见,哥伦布》稚嫩可爱,渣也渣的可爱。后面几个短篇,讲犹太人的还挺有意思的,浅显易懂,有着年轻人的稚嫩和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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