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美国著名法官、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著,也有美国学者称其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在本书中,波斯纳基于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并结合他本人长达27年担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司法经验,分析了种种司法行为和法官职任考量,这一分析迥异于以往对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波斯纳的分析表明,尽管大多数(常规)司法决定似乎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自动售货机”,只是机械地适用已有规则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决策的法条主义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进而直接影响其对案件的判断。
波斯纳关于法官行为的分析是具有普适性的,其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建议在中国语境中也同样适用:法官是如何行为的,为什么如此行为、行为的后果可能为何,以及哪些智识工具最适合分析这些问题。
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学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 ———《法官如何思考》代译序/朱苏力 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这就是政治的考量 所谓“政治的”,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判断 ...
评分说波斯纳写的书比别人看的书都多,我觉得主要原因在于他太啰嗦,仿佛一不小心就会出一本书。 整本书看下来,原谅我的愚钝,感受不到苏力老师说的那么“明快、犀利”,反倒是觉得苏力老师太一惊一乍了,发现波斯纳批驳“法条主义”而讲“法官的政治性”,好像与他心心相印一般...
评分1、个人认为这本书的中译本书名叫《美国法官如何思考》比较确切。 2、苏力说这本书“提出了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它完全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普通采取的那种模式:提出并赞美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担任法官的人去实践这个概念;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
评分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 ———《法官如何思考》代译序/朱苏力 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这就是政治的考量 所谓“政治的”,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判断 ...
评分1、怎么理解“政治性”?模糊之中,总是容易武断地将政治与权力挂钩。似乎,所谓政治,不过是权力的斗争,不过是领导人相互扳手腕的另一种存在。或许借着人民的外套,但终归是戒律严明的你我不理解。 放到中国的司法现实来看,则意味着,法院是不是得时时刻刻地跟在政府后面俯...
看了两百多页,始终读不下去,还是咬咬牙花多点钱买Posner法官的英文原版回来,再一次含泪跪求以后不要再让苏力翻译了,他那特天独厚地仿佛生来就是专门为了撰写马列式官僚公文的anything but Chinese的文笔已经毁掉了一本又一本Posner的著作,除了让更多的中国读者敬而远之外,我看不出让这位所谓北大法学院院长继续独享Posner诸多著作翻译的“专利”能有什么作用???
评分七八九三章可堪一看。苏力翻译地太着急了,减分。通过本书可以看到一个restricted pragmatist或balanced realist如何处理手头案件,也能看到一个比较浅薄的法官教授真正底牌。
评分七八九三章可堪一看。苏力翻译地太着急了,减分。通过本书可以看到一个restricted pragmatist或balanced realist如何处理手头案件,也能看到一个比较浅薄的法官教授真正底牌。
评分一说到英美法就容易唯制度论,波斯纳从经验角度说:法官也是大活人哪。
评分不止是美国法官这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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