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齐斯与戈德蒙》是作者1930年出版的力作,叙述代表理性的禁欲主义与代表情欲感官享乐主义的一对朋友的生活经历。
修道院年轻的见习修士纳齐斯才华过人,深得院长丹尼尔喜爱。新来的学生戈德蒙迷恋世俗生活,他们虽成了朋友,但戈德蒙无视纳齐斯的理性的说教,偷偷去村子里和姑娘幽会,之后又逃出修道院,四处流浪,历经欢愉与艰辛;漫游使他逐步成熟,可后来因爱上总督的情妇而被判死刑。做了修道院院长的纳齐斯把他从狱中救出,让他专事雕塑艺术。戈德蒙再次外出游行,途中染上重病,纳齐斯在他临终前表示对他的友爱,使他怀着幸福死去。
小说表现了两种不同人性的冲突,并在探索理想过程中获得和谐的统一;有评论家称它是“融合了知识和爱情的美丽的浮士德变奏曲”。
赫尔曼·黑塞(Hesse Hermann,1877-1962),原籍德国,1923年入瑞士籍,以后长期在瑞士隐居乡间。他被称为德国浪漫派最后一位骑士,其代表作《荒原狼》(1927)曾轰动欧美,被托马斯·曼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1946年,“由于他的富于灵感的作品具有遒劲的气势和洞察力,也为崇高的人道主义理想和高尚风格提供了一个范例”,获诺贝尔文学奖。
歌尔德蒙的流浪之旅,不如说是与无数女人的艳遇之旅 《刀锋》中拉里四处流浪是为寻找一个答案,而歌尔德蒙则是寻找自己 他们俩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长了一张漂亮无比惹无数女人喜爱的脸蛋,也都与这个世界几乎无甚联系 似乎,这样的男子注定了是为作那幸福生活的流浪汉而生的 ...
评分作为第二次阅读黑塞的著作,此书可谓是2012年的最后惊喜。过程中,仿佛自己也融入到了那个世界。之前在《骚年迈尔斯的海》,《海边的卡夫卡》和安哲的电影中出现过同种经历。赫尔曼黑塞确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评分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分别代表两种精神。纳尔齐斯是玄学的、理性的、逻辑清晰的;歌尔德蒙是艺术的、感性的、幻想丰富的。小说中,两个角色共同为主题做出贡献。整部小说呈现出一幅平衡而合谐的精神世界:两种精神都有存在的意义,但也都有其不足,最后它们在穹顶上的结合非常完...
评分“你忘记了自己的母亲”——纳尔齐斯以确凿的口吻对哥尔德蒙说道。后者在他近乎唆使,却充满慈爱的告白下,摆脱了自己自幼所受的教育,然后勇敢的——作为纳尔齐斯所唯一认同和欣赏的朋友,以高贵的勇敢——逃出了作为秩序、安稳生活化身的修道院,投身进了大千世界的浊流中。...
评分这本书我看了很长时间,因为每看一段,就要静下来思索 书中的对比很强烈 灵魂之爱对应父亲、理性的、禁欲主义,亚当的信徒 肉体之爱对应母亲、随性的、及时行乐,夏娃的孩子 黑塞的文笔很美,有的段落让人忍不住一读再读 我最喜欢的就是两位主人翁在修道院里的那段岁月 谁不喜...
大部分人体内都存在着理性与感性的挣扎吧,比如追求理想化的梦想,还是结合现实地生活。要么孤勇地自由漫游,要么踏实地重复日子。黑塞的魅力在于,用温柔美丽的文字,将两种对立的思想清晰地表达出来,黑白分明。对照人生,为你理清思路,怎么选择取决于你。
评分本来就够厌烦“半是…半是…”了
评分不管后来阅历了多少,刻薄了几分,黑塞永远是二十岁的乡愁吧。
评分阔别多年的黑塞笔调,优美 通俗 啰嗦。Goldmund的故事占据了中间的2/4,前后1/4则是两人或曰两种生活观念在青春与所谓老迈之年的交集,这也大致与一个人的身体发育平行,所以,最后的讨论得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结论。一切都是自然规律,各人有各自的选择,大多数在两级间游移,名垂青史的都是靠近极端的人。
评分带着晚生的傲慢,前半部分读来不过如此,两个人物的设定、类似希腊之爱的关系,读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戈德蒙的流浪经历,好像都不怎么新鲜。后面却越读越欣喜,最关键因为代入了,戈德蒙代入了卡拉瓦乔和拉斐尔;戈德蒙最后也没造就的夏娃母亲一直代入的是米开朗基罗的pieta,贝尼尼的圣特蕾莎的狂喜还差点意思;在死亡面前无法逃脱的那个形象当然是拉奥孔,在梵蒂冈见到他或他的复制品时,我还不知道他背后的故事,已经被这张面孔深深打动;纳齐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代入,似乎是年少时真心憧憬过的形象,却一直没在身边和书里真正触摸过。越读越喜欢也因为语言,特别顺滑读起来特别畅快的对艺术与人生的思考。看到第一个打动我的句子时去对比了杨武能的译本和原文,无论准确度还是语言舒适程度都是这个译本更好。一不小心又读到瘟疫那就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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