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奥布莱恩————————作者
(Flann O’Brien,1911—1966)
本名布莱恩·奥诺兰(Brian O’Nolan),爱尔兰小说家、剧作家、讽刺作家。出生于北爱尔兰蒂龙郡斯特拉班市,毕业于都柏林大学学院,供职于都柏林地方事务部,并以笔名“迈尔斯·纳·戈帕林”(Myles na gCopaleen)在《爱尔兰时报》上长期开设专栏,撰写讽刺性文章。作为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奥布莱恩与乔伊斯、贝克特并称为“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以其荒诞、幽默、讽刺、戏仿的独特风格,为后世留下了《双鸟泳河》《第三个警察》等不朽经典,直接影响了唐纳德·巴塞尔姆、库尔特·冯内古特、吉尔伯特·索伦蒂诺、伊什梅尔·里德等小说大师的创作。
刘志刚————————译者
高校教师,英语文学译者。译有G.K.切斯特顿随笔集《改变就是进步?》(2010)、D.H.劳伦斯游记《意大利的黄昏》(2015)、哈罗德·布鲁姆文学批评集《剧作家与戏剧》(2016)及部分诗歌、散文作品。
- 人生是场苍白的幻梦,是吞噬你我灵魂的杳杳黑洞。-
★ 比肩乔伊斯、贝克特,“爱尔兰现代文学三杰”奥布莱恩扛鼎之作
★ 经典美剧《迷失》倾情力荐,2天内狂卖10000册的后现代主义神作
★ 狄兰·托马斯、格雷厄姆·格林、安东尼·伯吉斯、约翰·厄普代克、威廉·特雷弗、唐纳德·巴塞尔姆、库尔特·冯内古特、吉尔伯特·索伦蒂诺、伊什梅尔·里德……顶礼膜拜的小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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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警察》写于1939至1940年间,直到1967年作者去世一年后才得以出版,是一部关于时间与空间、死亡与存在的暗黑喜剧小说,是一场融合卡夫卡式梦魇和爱丽丝式奇境的夺命之旅。
叙述者“我”自十六岁时起便沉迷于对科学怪才德塞尔比的研究,及至而立之年完成鸿篇论著,却苦于无钱出版。“我”受了朋友怂恿,与他合谋杀害了一个有钱的老头儿,到手的钱匣却被他自个儿藏了起来。三年之后终于获知其藏匿之地,然而,寻匣之旅不期然地成了天方夜谭般的荒诞奇遇:虽死犹生地出现在“我”眼前的受害者的“鬼魂”,内心深处开始同“我”对话的“我”自己的灵魂,一个没有宽度、没有厚度的诡异警局,一个笃信“原子论”的警长和他关于“自行车人”的奇谈,以及在位于隔墙里的袖珍警局办公,与被杀害的老头儿有着一模一样面孔的第三个警察……孰真孰假,孰是孰非,作者把关子卖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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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具有真正的喜剧精神。
——詹姆斯·乔伊斯
靠着言辞、风格、魔法、疯狂和不羁的创造力,弗兰·奥布莱恩让你脑洞大开。
——安东尼·伯吉斯
跟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一样,他行文自如,举重若轻,有一种刺痛人心的优雅在每一页熠熠闪光。跟贝克特一样,他拥有一种遣词造句的完美天赋,一种将朴素文字调制为诗性音符的艺术——这一招两人都是从乔伊斯那里学到的。
——约翰·厄普代克
爱尔兰最具原创力和洞察力的小说家之一。
——威廉·特雷弗
弗兰·奥布莱恩和乔伊斯、贝克特一起,组成了爱尔兰伟大作家的圣三位一体。
——艾德娜·奥布莱恩
几被遗忘的爱尔兰文学巨头之一。
——英国《独立报》
奥布莱恩是二十世纪的喜剧天才之一。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
从下午三点到凌晨一点 中途去喝了杯玛格丽特 小说的开头十分精彩 i was born many years ago 看完一遍之后才能体会到这句话的暧昧与机智 风的颜色 小长袍 很美 人与自行车的互相融合(为什么是自行车?)匣中之匣 被拉伸的光 永恒之所 乔的一直在场和发言 煞有介事的虚拟注释...
评分(刊于《新京报》书评周刊 2018年2月3日) 文/俞耕耘 被耽误的爱尔兰“小说怪杰” 奥布莱恩的写作,是被技术“引诱”后的幻想炸裂,他在“后脑勺”长了一双窥伺存在,解释命运的眼睛。然而,这位作家不太走运,如果不是因为众大师纷纷“站台”,一致赞誉,他可能被埋没更久。19...
评分 评分 评分奇书也!堪比《大师与玛格丽特》,出色的想象力,富于哲思的联想与比喻,时空与生死皆看破并不说破,结局动人心魄。强烈推荐人人都读《第三个警察》。译笔干净流畅,译注认真严谨,可比舒昌善先生之译茨威格。
评分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结局Emmmm,原来是这样啊,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小奇书,还挺有意思的。
评分很难说自己读懂了。可读的时候那种惊慌失控无法与他人求得理解的感觉又好像懂了。同事家对面有一个精神分裂者,喜欢摆弄别人的自行车,每天骑着自行车在小区里转,也许是他们的一员,也许看到的是不同维度的世界。
评分在此谢谢编辑惠赠,之前从未听过这位作家。诚如作者自谦的话:“这书唯一的优点在于其情节。”但你必须怀着迷惘的期待一直读到结尾,直到看到作者这句话才能恍然大悟。我读到131页时开始觉得作者卖弄无聊是有深意的,读到181页时认为这或许是个哲学故事。读到259页《出版说明》才理解了本书的情节设置。作者脑洞果真大得出奇,但读者在被开篇的情节吸引后,到底接下来能不能在无聊中坚持往下读直到发现瑰宝?这恐怕是个问题。虽然作者设置的地狱“周而复始,不断重复,永无休止”,但主人公的记忆每次都会被清空的,这样惊悚故事的轮回,我认为并不像西西弗斯和普罗米修斯受到的折磨那样无法忍受。本书语言风格独树一帜,很明显冯内古特从中得到了借鉴,此外我还读到了一点点村上的味道(寻羊冒险记、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评分现代小说越来越不正常,因为不断地努力创新。不过这本也没有太新,而且不难读,只是故事情节看起来摸不着头脑,自己与灵魂对话,胡言乱语的警察……类似等待戈多式的无限循环,以小说的荒诞,显示人生的荒诞:有的人死了,还不知道自己死了;有的人活着,也并不明白自己活着。小说主人公形象趋近空白与扁平,只有几个执念,我觉得可以对应三种东西,德赛尔比(理想,崇高的)、匣子(欲望,卑劣的)与回家(本能,正常的)。德赛尔比何许人也?感觉是作者虚构的人物,却在注释中煞有介事地引用、介绍,差点信以为真。第三个警察,与被杀害的老头儿一模一样,我觉得可能是主角内心的投射,或者说心魔,并不存在,只是自己抓住了自己。 此书最后附了出版说明,作者自己解释了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了他当时的卑微与渴望,他可能怕读者不明白。不过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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