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派推理大家R.奥斯汀•弗里曼代表小说!黄金时代“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红拇指印》首次发表于1907年,被视作“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聪明敏锐的侦探桑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和理性的推理,让案情急转直下,整个过程令人拍案称绝。
R.奥斯汀•弗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1862―1943),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行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lifford 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之后“单飞”,创作了以桑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推理小说,《红拇指印》是第一部,发表于1907年。
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评分我是在学校图书馆偶然间发现这本书的,当时是被书名所吸引,便看了简介,觉得不错便借回来看了,当我看了前面的部分的时候,便已经猜到了答案,就像是书中说的那样,何为‘猜’。就是在已掌握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一步假设。作者就是在你已猜到答案的基础上,一点一点的向你...
评分和其他的推理不同,这部比较象科学探案,围绕着一个红拇指印的辩识展开的,好歹福尔摩斯还会到处走走,观察观察,这故事的主角就是在实验室里面做实验搞研究。 不过看多了其他类型的推理,这种写作方式还觉得蛮新鲜的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朴素的物证推理
评分其实这本书就讲了为什么这个指纹是假的,但考虑到本作发表在1907年,就可以理解这本书在当时应该是一种对推理小说的创新。但比起推理,感觉杰维斯和吉布森的情感过程更有趣。
评分其实这本书就讲了为什么这个指纹是假的,但考虑到本作发表在1907年,就可以理解这本书在当时应该是一种对推理小说的创新。但比起推理,感觉杰维斯和吉布森的情感过程更有趣。
评分啥叫反叙事推理啊?基于一个指纹能复制的idea,就能写这样一部小说了。主人公的爱情发展过程很饱满。庭审过程简直完美了。
评分还不错。其实最喜欢的不是破案,而是“我”和吉布森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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