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派推理大家R.奥斯汀•弗里曼代表小说!黄金时代“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红拇指印》首次发表于1907年,被视作“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聪明敏锐的侦探桑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和理性的推理,让案情急转直下,整个过程令人拍案称绝。
R.奥斯汀•弗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1862―1943),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行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lifford 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之后“单飞”,创作了以桑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推理小说,《红拇指印》是第一部,发表于1907年。
和其他的推理不同,这部比较象科学探案,围绕着一个红拇指印的辩识展开的,好歹福尔摩斯还会到处走走,观察观察,这故事的主角就是在实验室里面做实验搞研究。 不过看多了其他类型的推理,这种写作方式还觉得蛮新鲜的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评分也许是看多了太多CSI,如果用现代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先进眼光来看这本书会觉得将平淡无奇。但是读完后可以仔细回想一下其中的细节,在指纹认证刚刚推出并视为鉴别罪犯的铁证的时候,有人敢公然站出来挑战所谓的铁证,而这一切不是基于莽撞而是基于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仔细的观察,...
评分我是在学校图书馆偶然间发现这本书的,当时是被书名所吸引,便看了简介,觉得不错便借回来看了,当我看了前面的部分的时候,便已经猜到了答案,就像是书中说的那样,何为‘猜’。就是在已掌握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一步假设。作者就是在你已猜到答案的基础上,一点一点的向你...
读完觉得一些情节尤其是爱情方面很老套 后来一看是1907年的书就觉得很正常了 “红拇指印”是推论的线索和关键 小说虽然短但是推论很精彩很充分 真凶其实很明显 我想太多了总想着“这么明显一定不是他” 其实悬疑不在人而在犯案过程 即嫌疑人是怎么做到的 法庭现场演示推论也很棒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在出书那个时候大概绝对是惊为天作了
评分读完觉得一些情节尤其是爱情方面很老套 后来一看是1907年的书就觉得很正常了 “红拇指印”是推论的线索和关键 小说虽然短但是推论很精彩很充分 真凶其实很明显 我想太多了总想着“这么明显一定不是他” 其实悬疑不在人而在犯案过程 即嫌疑人是怎么做到的 法庭现场演示推论也很棒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在出书那个时候大概绝对是惊为天作了
评分朴素的物证推理
评分?好福尔摩斯&华生啊不过是升级版的彬彬有礼有人情味的推理之外还要想象力的版本。 其实涉及的还是一个常识问题,血糊糊的时候怎么可能留下清晰的指印呢……
评分读完觉得一些情节尤其是爱情方面很老套 后来一看是1907年的书就觉得很正常了 “红拇指印”是推论的线索和关键 小说虽然短但是推论很精彩很充分 真凶其实很明显 我想太多了总想着“这么明显一定不是他” 其实悬疑不在人而在犯案过程 即嫌疑人是怎么做到的 法庭现场演示推论也很棒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在出书那个时候大概绝对是惊为天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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