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派推理大家R.奥斯汀•弗里曼代表小说!黄金时代“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红拇指印》首次发表于1907年,被视作“反叙式推理”的开山之作!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聪明敏锐的侦探桑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和理性的推理,让案情急转直下,整个过程令人拍案称绝。
R.奥斯汀•弗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1862―1943),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行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lifford 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之后“单飞”,创作了以桑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推理小说,《红拇指印》是第一部,发表于1907年。
也许是看多了太多CSI,如果用现代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先进眼光来看这本书会觉得将平淡无奇。但是读完后可以仔细回想一下其中的细节,在指纹认证刚刚推出并视为鉴别罪犯的铁证的时候,有人敢公然站出来挑战所谓的铁证,而这一切不是基于莽撞而是基于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仔细的观察,...
评分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恋爱+推理的模式,书中的人情世故描写的很迷人,也为案件本身形成扎实的注脚。写实派的推理,一气呵成,对指纹鉴定的种种描写充满了年代感。
评分考虑到这本书出版于1907年,期中涉及到关于指纹的细节以及推论证明过程,还有各种精妙器件的描述简直是惊为天人。
评分啥叫反叙事推理啊?基于一个指纹能复制的idea,就能写这样一部小说了。主人公的爱情发展过程很饱满。庭审过程简直完美了。
评分古早年代的推理,放現在看真的很普通,推理懸疑部份基本沒有,一直在說醫學、科學相關的內容,但這些在看現代推理時都已經用爛了的題材,只能說是回味經典,放現在再審視真的只有合格水準。
评分其实这本书就讲了为什么这个指纹是假的,但考虑到本作发表在1907年,就可以理解这本书在当时应该是一种对推理小说的创新。但比起推理,感觉杰维斯和吉布森的情感过程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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