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研究的中心议题自然法问题。作者将之作为西方现代思想的原点,聚焦于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以此来论述西方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现代自然法学派,对于理解塑造现代世界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学说和道德思想具有关键意义,这一点早已为学界所知。无论是政府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的社会契约论思想,还是经济生活中的财产与所有权的学说,大到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概念,小到自主的道德个体形象,以及个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由平等的概念,所有这些现代人在公共生活和私人领域中经常遭遇的观念和制度,其根源都是现代自然法学派的著作。然而,对现代自然法学派的广泛研究,却很少深入触及到这些常见理论背后隐含的现代政治道德思想对人性的真正理解。本书基于晚近国际学界对有关问题的最新文献,通过系统考察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多夫和洛克)的主要著作,深入分析现代自然法学派讨论的基本主题,最终希望能够展现现代自然法学派构建的现代人性论的核心主张。
李猛,1971年生,辽宁沈阳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1996年至2001年在北大社会学系任教5年,曾获北大第六届“十佳教师”称号。2001年赴美深造,2008年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Ph.D.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政 治哲学与社会理论。2009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目前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伦理教研室副主任、哲学系主任助理。
一 《自然社会》的写法比较奇怪,至少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写作,这本书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导论,也没有通常意义上的结语,尽管从结构上看划分了上、中、下三篇,但同一个人物会出现在不同的篇章中。其中以霍布斯占据的篇幅最大。全书共用12个小节讨论霍布斯,占据了全书章节数的三分...
评分郑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目录 一、自然法的主观化与现代人的道德困境 二、从理性到意志:人的去自然化 三、自然权利(自由) 四、自然平等 五、结语 摘要: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的范式突变是西方社会思想史和政治思想史上的重大事件。政治社会乃是自然社会,即符合人的自然...
评分一个几乎上千年毫无危险的道德学说,为什么会在十八世纪突然点燃了革命的引线,摧毁了旧制度,建立了世界的新秩序?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书考察了现代自然法学派如何从自然状态出发,阐述以社会性为核心的人性学说,从而为自由平等的现代个体建构认为的政治制度开创了一个道德...
评分郑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目录 一、自然法的主观化与现代人的道德困境 二、从理性到意志:人的去自然化 三、自然权利(自由) 四、自然平等 五、结语 摘要: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的范式突变是西方社会思想史和政治思想史上的重大事件。政治社会乃是自然社会,即符合人的自然...
评分在本书中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章节,作者在分析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何以可能是战争状态的逻辑构造时,一方面考察了人们所惯常认识的“自然激情论证”,即:人面临死亡的“自然平等”,其实是一种脆弱,也就是意味着每个人(无论是在身体或智力意义上的强者或弱者)仅凭自身...
不得不说猛大的这本书的可读性有点差,但是文笔实在是太好以及有着惊人的知识量,正是通过阅读这本书自己对“自然权利”开始有了一些深入的了解,“自然社会”应该说还未终结,期待着猛大的后续之作。(不过这学期上他的笛卡尔哲学快虐死我了)
评分比较认真地读完猛大这本书啦!正如一种似乎还比较普遍的观点所认为的,李猛的问题意识和写作脉络很难理清。所以读下来也基本上是被娓娓道来的论证带着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思想史的总结和提炼中时而浮现出李猛自己的感慨,往往非常动人。霍布斯的确极为深刻,极具创造性。
评分实在觉得很一般啊
评分窃以为此书有些被北大学生吹捧过度。关于鲁滨逊的第一章和革命演变的最后一节(超过了阿伦特)确实精彩,猛大学识毋庸置疑。但全书最大的软肋是创新点在哪里没有交代清楚,核心问题或逻辑主线不清,那些是霍布斯 格老秀斯 洛克的,那些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没分清楚,很多段落看上去像读书笔记。
评分全书富有创见的行文密度极大,但行文试图从每个人物的总体思想框架来看其最重要的思想特点,且近代前后(古代和现代)对比展开不够明显,不仔细阅读会略过书中真正有意思的东西。这需要放在作者整体思想构架中才能得到很好地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是其研究的基础,近代社会理论和历史主义是其研究着重针对对象。古今断裂和弥合的可能性都在自然社会之中得到呈现。齐东兄近日有书评,期待有更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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