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研究的中心议题自然法问题。作者将之作为西方现代思想的原点,聚焦于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以此来论述西方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现代自然法学派,对于理解塑造现代世界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学说和道德思想具有关键意义,这一点早已为学界所知。无论是政府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的社会契约论思想,还是经济生活中的财产与所有权的学说,大到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概念,小到自主的道德个体形象,以及个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由平等的概念,所有这些现代人在公共生活和私人领域中经常遭遇的观念和制度,其根源都是现代自然法学派的著作。然而,对现代自然法学派的广泛研究,却很少深入触及到这些常见理论背后隐含的现代政治道德思想对人性的真正理解。本书基于晚近国际学界对有关问题的最新文献,通过系统考察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多夫和洛克)的主要著作,深入分析现代自然法学派讨论的基本主题,最终希望能够展现现代自然法学派构建的现代人性论的核心主张。
李猛,1971年生,辽宁沈阳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1996年至2001年在北大社会学系任教5年,曾获北大第六届“十佳教师”称号。2001年赴美深造,2008年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Ph.D.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政 治哲学与社会理论。2009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目前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伦理教研室副主任、哲学系主任助理。
《自然社会》是一本颇难索解的书。这首先是因为,通常我们借以理解全书整体的线索比如序言、结语、后记之类的体例似乎被作者视为冗赘的成分,一概略去不表,唯一保留的导论却又只是旁逸出去的一篇对《鲁滨逊漂流记》的释读。于是,作者在表达上的克制事实上造成了一种效果——...
评分 评分【按语: 《自然社会》这本书洋洋洒洒近500页,其真正的重心是霍布斯和普芬多夫的自然法学说(尤其是霍布斯,论述约有200页,占正文几近一半的篇幅,而且也是最精致细密的部分),格劳秀斯和洛克只是相对简略地被论及,而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和苏亚雷兹则只是作为背景知识出现。...
评分李猛老师名声在外,可惜别的作品我没有读过,仅就这本《自然社会》来说,多少有点失望。说几条我粗略的印象。 一、这本书没有前言、序论或者后记。通常来说,作者会在前言、序论章节当中简单提一下这本书讨论的话题,关心的问题,各章节的内容脉络等等。当然了,前言后记什么...
评分一个几乎上千年毫无危险的道德学说,为什么会在十八世纪突然点燃了革命的引线,摧毁了旧制度,建立了世界的新秩序?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书考察了现代自然法学派如何从自然状态出发,阐述以社会性为核心的人性学说,从而为自由平等的现代个体建构认为的政治制度开创了一个道德...
自然状态、法权、国家理论,三个部分,酣畅淋漓,有好几处议论看得膝盖有些软,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尤其是对霍布斯自然状态、格劳秀斯世俗王国的论述。那么问题来了,是谁骗我这本书里谈卢梭了,站出来我们聊聊。
评分岁月层累,今日无话可说,期待未来。
评分①导论故事读得还挺有感觉,正文第二节开始就觉得思维太跳跃了。看得出李猛老师对这一主题钻研不少时日,但以一本可读学术著作标准来看,缺少前言+章内频繁跳跃这样是否真的好?显得主题模糊不清②本书可看作是关于自然状态学说的一本哲学性质研究论文集,按主题划分,历史成分少,即使在最后一章革命政治中也只是对洛克学说做了分析。③不少引文直接大段引用了拉丁文原文,不知为何没有翻译出来,毕竟多数读者应该是不懂拉丁文的?
评分说早期现代思想,从自然法传统中,现代自然法思想如何脱胎换骨。主要说四个人,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多夫、洛克。中世纪到近现代,转折是个人主义的勃兴,上承古希腊的传统。从个体的角度出发,如何以人性为基础,构建政治社会,是他们的关注,也是政治哲学的核心。就此而言,人性论就是政治哲学,伦理学就是政治哲学。霍布斯的内容最多最重,讲他的“一切人对抗一切人”的自然状态,他是强调自我保存,为了自我保存,而对他人产生的恐惧,是他的出发点,就像鲁滨逊在孤岛上发现有人的足迹时的那种恐惧。格老秀斯到洛克,是强调人的社会性的一面,社会性的承载物,便是财产,所以财产权是他们这一脉的核心。然而在他们各自的自然法思想中,最难解决的,都是自然权利,如何能够转化成自然法。
评分感觉还会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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