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王”的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是一位勤奋多产的作家,也是二十世纪加拿大文坛为数不多享有国际声誉的诗人。现居于多伦多。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起,阿特伍德便以持久旺盛的创作力不给评论界任何淡忘她的机会。她获得过除诺贝尔文学奖之外的大多数重量级国际文学奖,并被多伦多大学等十多所国内外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她的作品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
本书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一桩臭名昭著的罪案为底本,讲述了一个错综复杂却充满诗意的故事。小说乍看充满现实主义叙事风格,却又随着情节的推进,笔法自然翻转,性、谋杀与阶级冲突交相混合,想象的树脂流淌进了历史事件的缝隙里。通过人物视角的切换,故事获得了绚丽的碎片化效果,邪恶与尊严、悲剧与华美共存,虚实相生间,特定年代最为广阔的社会画卷在我们面前展开了。
发现凶案的真相是吸引我往下看的动力。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次激情杀人,由于口角导致。但很明显凶案事先进行了计划,要么是詹姆斯•麦克德莫特早有杀意,要么是格蕾丝诱使詹姆斯杀人。但是在格蕾丝和小贩催眠时,出现了第二人格,并描述了杀人场景。根据格蕾丝和小贩的特殊默...
评分 评分别名格雷斯,恐怕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写过的最好一本小说。 对仅仅阅读过玛格丽特两本小说的我来说,作出这样的评价,基于整本小说的结构和叙事手法。 你可以看到作者的尝试,格雷斯作为女仆人和女犯人的身份交替出现,故事消弭了十五年的时间跨度,当格雷斯娓娓叙述从童年...
评分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皇”,勤奋多产,常年被视为诺奖的有力竞争者。《别名格蕾丝》是她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今年在国内推出了新版,引人注目。 我在读这部小说时,发生了一件略为有趣的事情。写图书评论一般自然是不允许评论者讲述自己的经历的,但这件事多...
评分最后的译者后记中写道:「有人曾说加拿大文学没有皇帝,但有位女皇,她就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她被监禁了近三十年,被释放出来时,已经马上快要46岁了。出狱后,她被安排去了一个好的家庭生活,之后她便了杳无音讯,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有没有结婚。在书中,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安排格蕾丝出狱后嫁给了吉米·沃尔什,那个在金尼尔先生庄园里帮忙跑差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在当年也确实许诺过要娶格蕾丝为妻。婚后的格蕾丝渐渐变得平静,也会常常想玛丽·惠特尼,想到她们往背后扔苹果皮的事;其实,那天的事都以某种方式被事实证明了。正像她所说的,格蕾丝嫁了个名字首字母为 J 的男人。也正像她说的,格蕾丝先要渡水三次:杀人之后在刘易斯顿来回是两次(一来一回),然后出狱从金斯顿渡河来到纽约又是一次。
评分如果深入一个人的生活和内心世界,就会发现没有好人坏人,而只有人,且每一个都渴望爱又容易陷入恨,都天真可爱又自私丑陋。
评分读了《别名格蕾丝》,觉得阿特伍德比门罗更有资格获诺贝尔文学奖。
评分4.5 加拿大文学女皇果然非同凡响,不同阅读喜好的读者能在同一本书中寻到吻合的口味,想看侦探猎奇小说,给你悬疑刺激大团圆,想研究社会历史学,呈上19世纪北美画卷和未有定论的疑案,想读女性主义,一部女性性别苦难史,如顺道是影迷,在如诗的美与悲的意象中,竟能发现另一种形式的《牡丹花下》和属于她们的《四月三周两天》
评分结构和意图还有心胸配得上加拿大文学女皇这个位置,就是这个叙事风格,诺奖可能不是太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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