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格林纳达长大,五岁时写了人生第一首诗,十三岁时发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诗。1981年就读密西西比大学,后转学至贝林顿学院。大一时就因写作才能受到注意,被著名作家巴里•汉纳收入其短篇小说课程研究生班。汉纳称其为“难得一见的天才,文学之星”。
唐娜•塔特平均每十多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校园秘史》《小友》和《金翅雀》。这三部作品均颇受好评,畅销长销,版权售出三十余国家和地区,奠定了她在文学界的地位。2014年,塔特入选《时代》杂志“年度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
塔特认为,雕琢句子——正确的词,适当的比喻——是写作带给人的最深层次的满足。写作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写一本让自己沉迷的书,可以进入一个迥异的世界。
《金翅雀》是唐娜•塔特的第三部作品,在上一部作品《小友》出版十一年后面世,横扫全球多国畅销榜单,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其他多项荣誉。
1.大概因为这段时间正在追BBC用狄更斯小说里的角色串烧成的剧《狄更斯世界》,总能从《金翅雀》里读出狄更斯的味道,草灰蛇线,遍布于字里行间:皮帕、波帕,人名念起来就像《远大前程》里的皮普;把狄更斯《老古玩店》里的老古玩店从伦敦搬到今天的纽约大概也就是《金翅雀》里...
评分 评分这本书真是来头不小 2014年普利策小说奖 4/14/2014 one of 10 Best Books of 2013 by the editors of 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Amazon best novel 2013 (#1 of the 10) shortlisted for 2013 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shortlisted for the Baileys W...
评分The goldfinch is Donna Tartt’s third novel in 21 years and the first, since 2002’s The little friend. It is appearing on numerous end-of-the-year top ten lists and has been frequently called Dickensian. Running to a daunting 771 pages, reading the hardcov...
将来会有无数个思念纽约的夜晚。一定也会再无数次再重读这本书。最近正好在看陈先生的退步集,讲到国内艺术教育无法实际地看画的一系列问题。可反过来,在这本书里,一张画,哪怕是杂志上的豆腐块,或者artist reproduction,跨越时间改变了这么多人的人生。艺术的twilight zone过分美妙了。能和一副画产生联系,还愿也好,第一手美术教育也罢。都是人生大幸。
评分中间好多次都想放弃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同样是普利策获奖作品,更喜欢经典的《Gone With The Wind》
评分这作家不是一般的磨叽,一个简单的故事,扯了将近800页。我也看过不少英文小说,这本真心不敢恭维。我头一次觉得看书是一种痛苦,一想既然买了,坚持看完吧。
评分读了一半都觉得是故事离奇的畅销书,后来慢慢展开对生死存在,touch and not a touch的讨论,人生矛盾重重的苦痛,非常动人。
评分前后读了一个多月才读完的一本小说。毕竟从一个小孩十三岁的一个起因说到了二十几岁的终章,故事曲折但称不上扣人心弦或引人入胜,偶尔会感到真正的共情,比如对Pippa和Hobie舐犊伤口般的眷恋,对Boris那种超过兄弟情的爱。还有对一幅画,金翅雀,可能还是像最后一页写的那样,人生实苦,必须把生命寄托在一些超出生命厚度和长度的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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