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首部小说作品,1935年出版,集中讲述世界各地“恶棍”的故事,既有美国南方的奴隶贩子、纽约黑帮头目,也有冒名顶替望族子弟的英国流浪汉,甚至包括日本江户幕府时期侮辱赤穗藩主而最终被复仇的礼官吉良上野介、中国清朝时期著名的女海盗郑寡妇。真实的历史背景,与作家的想象交织在一起,刻画出芜杂的社会角落里生长出来的一个个“反英雄”形象。奇绝荒诞的情节、稀奇古怪的人物、精妙幽默的语言共同构成巴罗克的浮饰风格,作者说:“书里有绞刑架和海盗,标题上有‘恶棍’当道,但是混乱之下空无一物。它只是外表,形象的外表;正因为这一点,也许给人以欢乐。”
没有谁可以像博尔赫斯这样,摆脱地域、文化陌生感的限制,天马行空地写故事。没有谁可以像博尔赫斯这样,把短篇小说所能包含的精彩发挥到极致——虽然这并不代表他的叙事技巧可以超过卡夫卡,或杜拉斯,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人。你不必熟悉他。但你会快速地为他的三言两语的风格倾...
评分简单分析一下博尔赫斯的小说《玫瑰角的汉子》。 首先,关于凶手是谁的问题,真相可从文中推出。证据有二,其一是文章开头说“我”和死者牲口贩子打过三次交道。其中牲口贩子的两次进入酒吧各见过一次面,文中都有记录。剩下的一次文中未曾提及,但可以推断出,是发生于“我”愤...
评分博尔赫斯在他的第一部小说《恶棍列传》中,天才的气质已经显山露水,小说“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有点神秘的成功。” 这部完成于1934-1935年间的短篇小说集,其中《玫瑰角的汉子》尤其引人注目。 故事非常清晰,讲的是一个强龙挑战地头蛇不成,被反杀的故事。 强龙:弗朗西斯科...
评分【读品】罗豫/文 虽然博尔赫斯的诗歌无论数量还是分量都不小,他在中国却是以小说驰名。作为小说家的博尔赫斯是同人中的另类。他毕生以图书馆和“象牙塔”为活动场所,对二十世纪后半叶种种以“身体”为前缀的学术、艺术洪流视而不见。有采访者居然问博尔赫斯:您的作品为什么...
评分博尔赫斯曾经简单第概括过自己的一生:“如果有人问我一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是什么,我会说是我父亲的图书室。实际上我有时认为我从未离开过那间书房。”博尔赫斯的文学生涯起源于这间“拥有无数英文书籍”的藏书室,当然,还有布宜诺斯艾利斯近郊那“富有传奇色彩的、夕阳灿烂...
除了玫瑰角的汉子,其他都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只是故事,绝妙的让人意犹未尽的历史寓言神秘故事。这样的故事让历史上大多数废话连篇的短篇小说汗颜。将给极简派短篇小说创作者价值连城的启发。这些故事也像精雕细刻的小说大纲,极为传神地白描出框架,然后你会发现完全没有必要再写成严格意义的小说了,加入对话和心理描写什么的。这是一部让人不断思考的故事集。
评分如字面意思的恶人故事,没有道德教化,伴随着奇妙的死亡。添枝加叶也许能变成动人的传奇,但故事还是莫名其妙的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的好。忠臣藏的故事似略有不同,其他人物似乎常常被改编成卡通形象。这条线索可追溯。双梦记同样有趣,巫术的戏法似乎为早期神仙笔记常用。装帧排版也算不错,但纸张过厚,恐怕为了效果,这是拆分成小集子的连锁反应。既然圈钱,何妨做成布面精装?反正版权在手外加财大气粗。哈扎尔辞典不是玩得很欢脱吗?被吐槽也是情理之中。
评分有点意思。但翻译还是略别扭...
评分难以置信的冒名者最有趣、
评分这……评价这么高,都没读过书吗。作者和出版社一样不用心。写得东拼西凑,50年前的杂志专栏的水平。3万6千字就好意思出本书,100页,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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