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Laslett's edition of Locke's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is widely recognised as one of the classic pieces of recent scholarship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and has been read and used by students of politcal theory throughout the world. Dr. Laslett demonstrated that the version usually cited was in no way a representation of that 'text for posterity' Locke left behind, and exhaustive analysis of Lock's private papers and personal library caused Dr. Laslett radically to alter the received notion that the "Two Treatises" were in any sense a rationalization of the events of 1688: Locke's texts were rather a call for a revolution yet to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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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政府论》在我手中的这个Everyman's Library平装版本,无疑是一部能够经受住时间考验的政治哲学经典。它所探讨的核心问题,即政府的合法性及其权力边界,至今仍是我们理解现代政治制度的关键。洛克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并非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想象,而是基于对人类本性的深刻洞察。他认为,在没有公共权力介入的情况下,人们依然遵循着一种自然的、由理性所指导的法则。这种法则赋予了每个人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不容侵犯。他特别强调了“财产权”的重要性,并将之视为自然权利的基石。在他看来,通过劳动,个体能够将自然资源转化为私有财产,而政府的设立,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护这种财产。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洛克对“同意”在政治合法性中的地位的论述。他认为,任何政府的权力都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的同意之上,无论是明确的同意还是默许的同意。这种“同意”原则,直接挑战了当时流行的君权神授理论,为后来的代议制民主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此外,洛克对“权力分立”的早期论述,虽然不及后来的孟德斯鸠系统,但也为我们理解权力的制约和平衡提供了早期启示。他区分了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并强调了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因为它代表了人民的意志。
评分洛克在这本《政府论》中,以一种极其审慎而又充满力量的方式,剖析了政治权力的起源和运作机制。他首先花了大量篇幅驳斥了君权神授和父权制理论,特别是对罗伯特·菲尔默的《 Patriarcha 》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批驳。洛克认为,菲尔默关于君权源于亚当的论点,是建立在模糊不清的家庭关系和虚构的继承权上的,这种理论无法为现代的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依据。他笔下的自然状态,并非是霍布斯所描绘的那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而是一个受自然法约束,人人平等,拥有自由和财产权的状态。这种自然法,是由理性所揭示的,它规定了人们不能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然而,在自然状态下,由于缺乏一个共同的、受人尊重的权威来解释和执行自然法,个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侵害,这时,人们就自愿地联合起来,通过同意建立政治社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的财产,也就是生命、自由和财产。他强调,“同意”是政治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政府的权力是委托性的,而非固有的。当我读到他论述“最高权力”的时候,感到非常受启发。他认为,虽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但一旦人民将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就拥有了最终的裁决权,除非政府滥用权力,违背了它被委托的目的,否则人民就不能随意推翻它。
评分当我第一次翻开洛克的《政府论》,这个Everyman's Library的平装版本,我就被它所散发出的思想的深度所吸引。洛克在书中对于“政治权力”的定义,即“为公众的善而订立法律,并运用国家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的权力,为我们理解政府的根本职能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他花费了大量的篇幅,系统地驳斥了菲尔默的《Patriarcha》中关于君权神授的观点。洛克认为,君主的权力并非源于上帝的直接赋予,也不是亚当的父权可以世袭继承。他主张,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这种同意,是通过社会契约的形式,将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部分权利委托给政府,以换取政府对他们生命、自由和财产的保护。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洛克对“财产权”的强调。他认为,财产权是自然权利的核心,而政府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的财产。这种对私有财产的重视,也反映了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他作为一位重要的启蒙思想家的影响力。
评分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之所以能够成为政治哲学的里程碑,很大程度上在于它对“反抗权”的清晰阐述。在这个Everyman's Library的平装本中,我仔细研读了这一部分,并感到深受启发。洛克认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委托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当政府违背了这一委托,例如通过武力侵犯公民的自由或财产,或者试图剥夺人民的权利时,人民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反抗这样的政府。这种反抗权并非是混乱的造反,而是当政府的统治已经变成了一种暴政,并且人民已经穷尽了所有和平解决的途径后,采取的一种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必要手段。洛克区分了“政府的解体”和“政府的瓦解”,前者是指当政府的权力机构不再运作,但社会仍然可以重建新的政府;后者则是一种更广泛的社会混乱。他强调,即使在反抗一个不正义的政府时,人们也应尽可能地避免陷入无政府状态,并且反抗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恢复一个能够有效保护其公民权利的政府。这种对权力制约和人民基本权利的坚定维护,使得《政府论》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现实意义。
评分约翰·洛克的《政府论》在我手中的这个Everyman's Library版本,绝对是一本值得反复咀嚼的经典。从拿到这本书的第一刻起,我就被它朴实而坚实的装帧所吸引,虽然是平装本,但纸张的质感和印刷的清晰度都让人感到非常舒适,非常适合长时间阅读和随身携带。初次翻开,我就被其开篇论述的自然状态所深深吸引。洛克并没有将人类描绘成天生的野兽,而是提出了一个基于理性、自由和财产的自然状态。他关于人生来平等,拥有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论述,奠定了他整个政治哲学的基石。这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哲学思辨,更是对当时欧洲社会现实的一种深刻反思和批判。他细致地分析了人们为何会从自然状态进入政治社会,以及政府的合法性来源。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将财产权视为自然权利的核心,这在启蒙时代是一个非常激进的观点,直接挑战了当时盛行的君权神授和世袭特权。他对财产权的论证,从劳动开始,将个人的辛勤付出与所有权紧密联系起来,这种朴素而强大的逻辑,至今仍具有振聋发聩的力量。读到这里,我不禁思考,我们今天所享有的许多权利,其源头是否都可以追溯到如此早期的、对个体价值的深刻肯定?洛克的论述并非空洞的理论,而是充满了对现实政治运作的洞察。他探讨了权力是如何被委托的,以及当委托者滥用权力时,被委托者拥有的反抗权。这种对政府权力的审慎和制约的强调,使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哲学著作,更是一部塑造现代政治观念的重要文献。
评分洛克的《政府论》是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著作,特别是这个Everyman's Library的平装版本,它的印刷和装帧都非常适合细读。洛克在书中对“财产权”的论述,是我认为他最核心、最具有前瞻性的贡献之一。他认为,財產權不僅僅是法律賦予的,更是根植于人的劳动之中的自然權利。一個人通過自己的勞動,將自然界的資源轉化為自己的財產,這種勞動的行為本身就賦予了他對該財產的合法所有權。這種對勞動的重視,不僅為當時的資產階級提供了有力的辯護,也深刻地影響了後世的經濟思想。洛克對“自然狀態”的描繪,也極富洞察力。他認為,在沒有政府的狀態下,人們受自然法的約束,並且是自由平等的。然而,由於缺乏一個公正的仲裁者來解決爭端,個人的財產和權利可能隨時受到侵犯。因此,為了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財產,人們自願地通過“同意”組成政治社會,並將一部分權力委托給政府。這種“同意”的理念,是洛克政治哲學的基石,也為後來的代議制民主奠定了理論基礎。
评分我最近一口气读完了洛克的《政府论》的初版,也就是他用来反驳罗伯特·菲尔默爵士的作品。这本书以其清晰的论证和对自由的深刻理解,让我对政治的本质有了全新的认识。洛克在书中深入探讨了“自然状态”的概念,并将其与“政治社会”进行了鲜明的对比。他认为,在没有政府存在的自然状态下,人们并非无法无天,而是遵循着自然的法则,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这种观点直接挑战了菲尔默的父权制理论,即认为所有政府权力都源于亚当的父权。洛克通过对历史和理性的分析,有力地驳斥了这种观点,证明了不存在任何基于父权的、对人民拥有绝对统治权的世袭君主。他特别强调了“私有财产”在自然状态下的重要性,并阐述了劳动如何成为财产合法性的来源。我特别喜欢他关于“同意”的概念,即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这为代议制民主的兴起奠定了理论基础。当政府违背了其人民的信任,或者侵犯了人民的自然权利时,人民就有权利反抗。这种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人民反抗权的承认,在当时是极其革命性的,也预示着后来的辉煌的资产阶级革命。
评分我最近沉浸在约翰·洛克的《政府论》的世界里,尤其是这个Everyman's Library的平装本,它的触感和阅读体验都非常棒。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洛克对于“自然权利”的界定,以及这些权利如何自然地导向了社会契约的形成。他认为,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人并非如霍布斯所描绘的那般处于无休止的斗争之中,而是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这种自然法是理性的体现,指导人们认识到生命的平等、自由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洛克对于“私有财产”的论述尤为精辟,他认为,劳动是使自然物品成为个人私有财产的关键。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将尚未被占有的自然资源与自身结合,从而获得了对该资源的合法所有权。这种观点不仅为财产的合法性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也为后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提供了哲学上的支持。而当自然状态下的个体权利受到威胁,缺乏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来解决争端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人们便通过“同意”的方式,自愿地建立起政治社会,并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政府。这种“同意”的理念,是洛克政治哲学中最具革命性的部分之一,它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根植于人民的意愿,而非神授或血缘。
评分洛克的《政府论》是一本我反复阅读的著作,尤其是当我看的是这个Everyman's Library版本时,它总是能带给我新的思考。洛克在书中对“父权”和“政治权力”的区分,是理解他整个论证体系的关键。他首先花了大量的篇幅,细致地批驳了菲尔默爵士关于君主权力源自亚当的父权理论。洛克认为,菲尔默的论证是基于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将家庭中的父权与国家中的政治权力混为一谈。父权是一种基于亲情和年龄的临时性权威,而政治权力则是一种基于契约和同意的、保护公民财产(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公共权威。他认为,不存在一个可以延续至今的、从亚当那里继承下来的普世君权。他笔下的“自然状态”并非混乱无序,而是一个人人遵循自然法的状态,自然法由理性所揭示,规定了人人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然而,由于在自然状态下缺乏一个统一的、公正的仲裁者来解释和执行自然法,个人的权利很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人们便通过“同意”的方式,组建政治社会,并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政府。这种“同意”的原则,对于理解现代民主政治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评分这次阅读洛克的《政府论》(Everyman's Library平装本)让我对“政府的合法性”这一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洛克在书中强力反驳了君权神授和基于血缘的世袭权力理论,他认为,真正的政治权力是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上的。他首先详细分析了“自然状态”,一个在没有政府之前的状态。与一些悲观主义者不同,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并非完全无法无天,而是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自然法是理性的体现,它告诉人们,在不侵犯他人同等权利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行动,并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然而,由于在自然状态下缺乏一个公认的、公正的仲裁者来处理纠纷和执行自然法,个人的权利和财产仍然可能受到威胁。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基本权利,人们自愿地联合起来,通过“契约”的方式,组建政治社会,并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政府。这种“委托”性质的权力,意味着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是服务于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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