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hion photographer Bob Richardson (1928-2005) first began to publish his powerful, transgressive and emotionally charged black-and-white images in the high-fashion press of the 1960s, highlighting the new freedoms and attendant disillusions of the era in a distinctive, maverick style that matched his own edgy way of life. According to Cathy Horyn of "The New York Times," ""Mr. Richardson's pictures were radical because, more than showing youthful fashion in a liberated way, they sought to expose the life dramas that were then consuming young people."" They were dark and conflicted, abject and suggestive, fleeting, broken, knowing and yearning. Always a cult photographer (and widely credited with influencing such peers as Peter Lindbergh, Steven Meisel and Bruce Weber), Richardson was also plagued by schizophrenia, and he lived hard-experimenting freely with sex and drugs throughout a life of extreme highs and lows. For example, he is perhaps most famous for the profoundly compelling portraits he made of his then-partner and muse Angelica Houston in the 1970s, while the 1980s found him homeless and living on the streets of Los Angeles. This highly-anticipated, beautifully-produced volume is the first ever dedicated to Richardson's oeuvre. Put together by his son, the equally renowned photographer Terry Richardson, it collects what remains of the original work, much of which was destroyed over the course of Richardson's unpredictable car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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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所谓的“传记”,读完之后我感觉像是被扔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四处张望,却找不到任何可以称之为“核心”的东西。作者似乎非常热衷于描绘主角生活的琐碎日常,那种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有一整章都在详细叙述主角如何挑选合适的咖啡豆,从烘焙程度到研磨粗细,再到冲泡水温的毫厘之差,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我理解细节能丰富人物形象,但当这些细节堆积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时,它就不再是细节,而成了冗余的噪音。我期待的,是关于一个“人物”的成长、挣扎或者突破,而不是一个生活习惯百科全书。故事缺乏张力,情节推进缓慢得像老旧的挂钟滴答声,每一次“事件”的发生都显得那么不值一提,仿佛作者刻意回避了任何可能引发读者共鸣或思考的深刻议题。读到一半时,我开始疑惑,这本书究竟想表达什么?它是在歌颂平凡,还是在逃避深刻?那种空洞感,像被风吹过的沙滩,只留下浅浅的印记,转瞬即逝,毫无留恋的价值。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极其晦涩和矫揉造作,充满了大量生僻的词汇和过于雕琢的句式,仿佛作者在极力证明自己“有文化”,却完全忘记了文字的本质是沟通。很多句子读起来像是一段被强行拉伸的橡皮筋,为了营造一种“诗意”或“深度”,生生地被拉扯到失去了原有的清晰度。我经常需要停下来,查阅那些我自认为在正常阅读中不需要去查阅的词语,而一旦查完,发现那个词汇的实际含义与作者想要营造的氛围格格不入,那种感觉极其糟糕——像是被一个华丽的空壳愚弄了。更令人不解的是,作者似乎对使用排比句有着一种近乎痴迷的热爱,一段话里能塞进三四个排比,句式结构高度雷同,读起来节奏感极其单调,完全没有呼吸感,像是一台卡住的机器在重复播放同一个音符。真正好的文字是浑然天成的,能让人忘掉文字本身,专注于内容;而这本书的文字,却像一块块厚重的玻璃,时刻提醒着你“我在说话,而且说得很用力”。
评分这本书的“主题”探寻完全失败了,它试图触碰太多宏大的命题——关于爱、关于时间、关于艺术的本质——但每一次都浅尝辄止,没有深入挖掘任何一个点。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不如说它是一本关于“我想谈谈这些事”的读书笔记集合。作者似乎害怕承诺任何明确的观点或结论,导致整本书给人的感觉是犹豫不决、软弱无力。例如,在探讨艺术创作的困境时,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描写了某个场景下的光影变化,但对于创作行为本身的核心冲突却一带而过,仿佛在害怕触碰到真正的“核心问题”。这种逃避性让读者感到极度受挫。我们阅读文学作品,是希望在作者构建的世界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至少是看到一个作者清晰的思考路径。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更多是作者对自身表达能力的过度自信,以及对内容深度的无力承担。最后合上书页时,我感到的不是释然或满足,而是一种被浪费时间的恼怒感,仿佛我浪费了数个晚上去阅读一份未能兑现的支票。
评分我对书中人物的刻画感到极其失望。如果说主角是一个复杂的个体,那么作者对他的呈现,却像是一个符号,一个永远停留在表面的空壳。我试图去理解他的动机,他的恐惧,他的渴望,但每一次都只触碰到一层光滑的、光滑得让人心寒的表皮。他似乎永远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外界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反射到他身上的光影,他本身没有光。最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书中充斥着大量的心理独白,但这些独白极其空洞,充满了陈词滥调。比如,“我感到迷茫”、“生活如此虚无”、“我必须找到自我”。这些句子我已经在一代又一代的文学作品中看到烂了,如果作者没有新的洞察,就没有必要反复提及。一个真正引人入胜的角色,即便是不完美或反面的,也应该拥有鲜明的、让人记住的特质。但这位主角,读完后我几乎想不起他有什么独特的行为模式或鲜明的性格烙印,他就像一个活在文字里的幽灵,没有重量,没有温度。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的叙事结构简直是一场灾难。它仿佛是把作者随手记下的日记片段随意地粘合在一起,毫无逻辑可言。前一章还在探讨某个抽象的哲学概念,下一章突然跳跃到主角童年时的一次家庭聚餐,而且这次跳跃没有任何过渡性的桥梁或线索引导。读者就像一个在高速公路上被强行拉下车,然后被扔到一片完全陌生的森林里的人,只能摸索着前进。我尤其受不了的是作者对于时间线的处理。它不是倒叙或插叙,而更像是一种随机的时间碎片化,让你完全无法建立起对主角生命历程的连贯认知。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是“过去”还是“现在”。这种处理手法或许在某些先锋文学中是有效的,但在这本书里,它带来的不是惊喜,而是彻底的困惑和阅读疲劳。我得时不时地翻回前几页,试图拼凑出“我们现在在哪儿?”的答案,但往往徒劳无功。这不是在挑战我的智力,这是在挑战我的耐心。
评分都是黑白照片诶...相比之下terry richardson真给他爸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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