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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1960- )当代作家。浙江海盐人,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是医生,作了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开始文学创作生涯。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余华是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猪肝生血,黄酒活血,这是许三观卖完血的标准配置。 卖着卖着,吃着吃着,猪肝就不是猪肝了,黄酒也不是黄酒了。 它们不止是卖血以后堂而皇之地奢侈。它们和卖血一样,是一个城市边缘小人物对强大的生活的磕头匍匐,卑躬屈漆。 生活是暴君,我们别无选择地在他的压榨下讨生活...
评分许三观在一生中有过9次卖血。 第一次,是他碰到了从乡下来卖血的根龙,阿方,便跟着他们也卖血去了,赚得了35块钱,随后,他用这笔钱取了媳妇。 第二次,他的大儿子一乐闯了祸,打碎了石铁匠儿子的头颅,走投无路没钱陪 ,又去了医院卖了血补上了医药费。 第三次,他与林芬芳发...
评分百味杂陈 还有什么比看中国近代史更虐心?我不知道国人的骄傲和自豪来自哪里,唐朝离我们如此遥远,古道侠风仁义信耻君子气节也无人再想,中国史只让人落泪,竟是与真文明背道而驰。 一个现在还被印在钱上的疯子,一个精神病人,一个魔鬼!欺凌暴虐了一国之民延伸至今! 众生...
评分这本书让我震撼或者说感动的地方主要有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一开始许三观和爷爷的谈话。原来在他爷爷的心中只要健康的成年男子就要去卖血,我不能想象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年代,那是多么苦的一个年代. 第二部分是在在全家很长时间没有吃上一顿像样的饭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
好看!开篇有段描写三乐的记忆犹新。
评分虽然经历了太多苦难,还好结局是喜剧,还好大家都在。
评分一边想笑一边想哭,看完了非常想吃炒猪肝喝黄酒。
评分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评分余华用悲悯的幽默,冲淡了残酷的故事,起初拉家常一样的叙述,诙谐有趣,当小家庭被卷入大时代,文风转而遒劲,苦难中隐含了对时代的批判,好在结局圆满,不似福贵孤苦,让人对生活不至绝望。生活不易,唯有砥砺前行,才能度一切困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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