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莫言从1981-2011年间的优秀散文,他的散文是一种美的享受。他的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在平实的语言后面,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它恰像两三知已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在淡淡的氛围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
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7年开始发表作品。
《会唱歌的墙》这本书,正如莫言自己所说,与其称之为他的第一本散文、随笔集,他更愿意说这是一盘羊杂碎。从1981到2008,这里面的文章是他近30年的所感所想,于是你的思绪就被牵着从那个大公社的农村慢慢的飘到了2008年的奥运会开幕式。一个人这一辈子不过就两三个30年而已,...
评分 评分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 母亲说那时候的人,肠胃像纸一样薄,...
评分在文学的体裁中,我犹爱散文,喜欢那种闲适与自然;喜欢那种优美与别致;喜欢那种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感觉。无独有偶,看到莫言散文集《会唱歌的墙》,立即收入囊中,捧腹阅读,看莫言将我们带回逝去的岁月,听他喃喃耳语,感受那两三知己灯下夜谈的乐趣。 《会唱歌的...
评分这四个字实在这本书中的某一篇里出现的,大体是在讲自己用自己的童年作为了很多写作的素材。 一如作者所说最真实的作品无非是自己的自传,字里行字都是写着心中最真实的自己,初之本心,大体就是叙新所言吧!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作家,就想文中所说的一句话“本来只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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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相比于小说,我更爱读散文。这是他笔下的故乡,小说的取材地,他说越贫困落后的地方故事越多。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乡的定义是一个人度过童年及青年时期的地方,而寻找它非得是离开了看才行。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时候那个生得丑陋,好吃懒做,为了一颗白菜而哭泣的他,那个因为偷了一根胡萝卜被两百多人围观跪于毛主席画像前认错的他,还有当时的乡土中国,东北的高密,听着他以“童年视角”来叙述故事。后来长大了,回顾对比逝去的时间,他最爱的福克纳老头,说狗,谈中外文学,议论三岛由纪夫…确实令人兴趣盎然,读罢仍余感动。
评分莫言对于写作的感悟,以及对小时候、工作时期的回忆
评分不管故事是否是虚构的,莫言自己用自己的经历和文笔给人一个丰富生机的世界。
评分关于吃(馋)的文字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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