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初次发表,它同边沁的许多著作一样,成书艰难,问世迟缓。最终出版时,它仍如边沁在那坦率直陈、言之有物的前言里所承认的那样,既非完整无缺,亦非尽善尽美。《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早在1780年即已付梓,但被边沁扣压了9年才出版,因为他在最后一章开始说明刑法与民法之间区别,或如他所称两者之间“界限”的地方,发现有预想不到的困难。他最终感到,要解决这些疑难,就必须另写一书来详细阐释法律和立法制度的逻辑结构。
看完了边沁的政府片论,觉得十分不过瘾,立即投入到这本真正的大部头作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上。但看了仅仅几页,却发现无法读下去了---翻译粗糙,文字苦涩。作为一部外国作品,此书的翻译不堪入目,太多长句,词语顺序不符合中文习惯,一些英语的从句直接就翻译了过来,...
评分看完了边沁的政府片论,觉得十分不过瘾,立即投入到这本真正的大部头作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上。但看了仅仅几页,却发现无法读下去了---翻译粗糙,文字苦涩。作为一部外国作品,此书的翻译不堪入目,太多长句,词语顺序不符合中文习惯,一些英语的从句直接就翻译了过来,...
评分书中强烈反对的一种观念(十八世纪),——某种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理论能够建立在人类利益自然和谐的基础上。 男人和女人基本上都是自私的生物。边沁相信,一个与自我利益的利己主义无关的稳定和仁慈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 *[一个社会要想具有合适的功能,就需要一种组...
评分书中强烈反对的一种观念(十八世纪),——某种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理论能够建立在人类利益自然和谐的基础上。 男人和女人基本上都是自私的生物。边沁相信,一个与自我利益的利己主义无关的稳定和仁慈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 *[一个社会要想具有合适的功能,就需要一种组...
评分书中强烈反对的一种观念(十八世纪),——某种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理论能够建立在人类利益自然和谐的基础上。 男人和女人基本上都是自私的生物。边沁相信,一个与自我利益的利己主义无关的稳定和仁慈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 *[一个社会要想具有合适的功能,就需要一种组...
我一直认为,个人的道德感是天生的,或者说是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习俗潜移默化形成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则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它认为道德判断的标准并非是神秘莫测的,而是可以通过一套逻辑严谨的原则来推导的,而这套原则的核心就是“功利”。作者通过对“快乐”与“痛苦”的量化和比较,试图为一切道德判断提供一个客观的依据。例如,在书中,他分析了“诚实”作为一种美德,其重要性体现在它能够减少因欺骗而产生的痛苦,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从而提升整体的“功利”。同样,他解释了“友谊”的价值,在于它能够为人们带来情感上的支持和快乐,从而提升个体的幸福感。这种将抽象的道德概念转化为具体的“功利”指标的尝试,虽然听起来有些过于理性,但其背后的逻辑是难以反驳的。我开始尝试用这种“功利”的视角去审视自己曾经认为“理所当然”的道德行为。比如,当我因为朋友失约而感到生气时,我不再仅仅停留在个人情感的层面,而是会思考,这次失约是否对朋友整体的“快乐”造成了更大的负面影响,而我的愤怒又是否能真正“减少”这种负面影响,还是只会增加不必要的“痛苦”。这种思考方式,虽然一开始有些别扭,但随着练习,我发现自己能够更平静地处理人际冲突,也更能理解他人的行为。这本书让我明白,道德并非只是“应该”或“不应该”的空洞说教,而是有其内在的逻辑和实际的效用。它鼓励我去探索这些原则,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从而成为一个更明智、更负责任的个体。
评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带给我的一个重要启示是,人类行为的动机,无论多么复杂,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对快乐的追求和对痛苦的规避。这一点,对于理解社会现象至关重要。作者并非将人类视为纯粹的利己主义者,而是指出,即使是最看似无私的行为,其背后也可能存在着个体获得的某种“快乐”,例如满足感、声誉、内心的平静等。这种“精神上的快乐”与“物质上的快乐”同样重要,甚至更为持久。我开始审视自己曾经对某些行为的评价,例如,为什么我们会愿意捐款捐物,为什么我们会敬佩那些牺牲奉献的人。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这些行为之所以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和个体的尊重,正是因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整体的“功利”。捐款捐物可以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让他们减少痛苦,获得快乐;牺牲奉献更是直接为他人带来了福祉,即使对奉献者自身可能带来痛苦,但他们内心的满足感和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是巨大的。作者对“同情心”的阐述也让我印象深刻。他认为,同情心是理解他人痛苦并与之产生共鸣的能力,而这种共鸣本身也会引发个体的一种“快乐”体验,反之,他人的痛苦也会引起个体的不适。因此,培养同情心,实际上也是在为自己创造一种更积极、更和谐的精神状态。这种将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巧妙结合的论述,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积极的一面,也让我对社会合作的可能性充满了信心。这本书帮助我打破了“自私”与“无私”的简单二元对立,认识到两者之间并非完全隔绝,而是可以通过更深层次的理解来整合。
评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关于“社会契约”的论述,让我对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一直认为,我们遵守法律,是因为害怕惩罚,或者仅仅是习惯。然而,作者却从“功利”的角度,阐释了社会契约的必要性。他认为,个体之所以愿意放弃一部分自由,接受法律的约束,是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获得比失去的自由更大的“功利”——即安全、秩序和免受他人侵害的保障。这是一种基于理性和利益的“交换”。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们愿意交税?为什么我们会支持政府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这些行为的背后,都是在为维护一个更庞大的“功利”体系而付出。作者对“权利”和“义务”的阐释也十分深刻。他认为,权利的保障,最终是为了确保个体的“快乐”不受侵犯,而义务的履行,则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功利”最大化。这种将权利与义务统一在“功利”原则下的论述,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加和谐、更加公平的社会运作逻辑。我不再认为法律是强加给我的,而是我为了获得更广泛的福祉而自愿接受的规则。这种从“功利”出发理解社会契约的视角,让我对自己作为公民的身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让我更加重视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它鼓励我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因为我知道,我的贡献,无论大小,都可能为提升整体的“功利”做出贡献。
评分这本书所探讨的“功利”概念,对我个人生活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一直认为,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过程,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将这一朴素的认知系统化、理论化了。作者将“快乐”和“痛苦”细致地分解为各种形式,包括身体上的感受、情感上的愉悦、理智上的满足等等。他甚至提出了一个“功利计算”的概念,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极其复杂,但其核心思想——即在做决定时,权衡不同选择带来的整体快乐和痛苦——却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决策框架。我开始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这个框架,比如在选择晚餐时,我会思考哪种选择能带来更大的满足感,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安排周末活动时,我会考虑哪些活动能够最大化我的快乐,同时又不至于消耗过多的精力。更重要的是,这种思考方式延伸到了人际关系中。当我与朋友发生争执时,我不再仅仅关注自己的委屈,而是会尝试去理解对方的立场,思考如何能够通过沟通,找到一个让双方都感到更快乐的解决方案,而不是让误会和不满继续累积。这种“从整体利益出发”的思考模式,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冲突,也增进了我和身边人的关系。作者的分析非常细致,他甚至考虑到了各种因素对“快乐”和“痛苦”感知的影响,比如感受的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等等。这些细节的阐述,让“功利”这个概念不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具有了可操作性。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真正的幸福并非偶然,而是可以通过理性的思考和精心的规划来实现的。我学会了如何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绪,如何做出更明智的决定,从而过上一种更有意义、更充实的生活。
评分这本书关于“教育”在道德形成中的作用的论述,对我影响尤为深刻。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然而,《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则强调了系统性教育的重要性,特别是关于“功利”原则的教育。作者认为,通过教育,人们可以学会如何去计算快乐和痛苦,如何去理解行为的长期后果,以及如何去培养对他人的同情心。这种教育,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而是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培养。我回想起自己的成长过程,确实,那些能够引导我去思考他人感受,去理解行为背后原因的教诲,往往比那些单纯的“你应该这样做”的指令更有效。作者甚至提出了“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能够追求自身和他人快乐的人”这一观点,这让我看到了教育的真正意义。它不仅仅是为了传授技能,更是为了培养有道德、有责任感的公民。我也开始反思,自己是否在教育下一代时,过分关注了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品格的培养。这本书鼓励我去思考,如何才能有效地将“功利”原则融入到日常的教育中,让孩子们从小就懂得为他人着想,懂得如何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这种从教育层面去解决道德和社会问题的视角,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让我认识到,教育是构建一个更美好社会最根本的途径。
评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关于“动机”的分析,让我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理解提升了一个全新的维度。我一直认为,评价一个行为的善恶,主要看它的结果。然而,作者却深入剖析了行为背后的“动机”同样至关重要,并且这种动机与“快乐”和“痛苦”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他认为,一个行为的“善”与“恶”,不仅仅在于它是否产生了积极的结果,还在于它是否是以增进“功利”为目的而产生的。比如,一个慈善家慷慨解囊,如果是出于真心希望帮助他人,减少他人的痛苦,那么这个行为就是“善”的;但如果他只是为了沽名钓誉,那么即使结果也是帮助了他人,其“道德价值”也会大打折扣。这种区分,让我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行为的表象,而真正的道德判断,需要深入到行为的根源,去探究其动机。作者甚至将“动机”与“意图”进行了区分,强调了“意图”在道德评价中的核心作用。我开始反思,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常常因为一些行为的结果而忽视了其背后隐藏的动机。例如,有时候我对某个人说了一些“善意”的谎言,虽然目的是为了避免让他们感到伤心,但作者的观点让我不得不思考,这种“善意”的谎言是否最终会带来更大的“痛苦”,例如,当真相暴露时,可能造成的信任危机。这种对动机的深入挖掘,不仅让我更加审慎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也让我能够以更包容、更理解的态度去审视他人的行为。它提醒我,在评价他人时,不要轻易下定论,而是要尝试去理解他们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动机和意图。
评分我必须承认,在拿起《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之前,我对于“立法”的理解仅限于那些陈旧的、刻板的法律条文。我常常觉得法律是束缚人性的,是限制自由的。然而,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这一看法。作者以一种极其细致入微的方式,揭示了法律与道德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及立法者在构建社会秩序时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他强调,任何一项法律的制定,都应该以增进社会整体的“功利”为目标,也就是说,法律的有效性最终要看它是否能够带来更大的快乐和更少的痛苦。这一点让我耳目一新。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们会遵守交通规则,为什么要有关于公共卫生的法律,为什么婚姻法会存在。这些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最终提升整个社会的福祉。作者在书中深入探讨了不同法律形式的优缺点,以及它们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他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结合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分析了历史上的立法经验,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的演变。我尤其对作者关于“惩罚”的论述印象深刻。他指出,惩罚的目的是威慑,是为了防止未来发生更多不愉当的行为,而不是为了单纯地发泄某种情绪。这种“前瞻性”的视角,让法律不再显得那么冰冷和残暴,而是充满了人性和理性。读完这本书,我不再视法律为洪水猛兽,而是将其看作一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类进步的重要工具。我也开始思考,作为个体,我应该如何理解和遵守法律,以及在可能的范围内,如何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中,为更合理的立法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赋予了普通读者理解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可能。
评分这是一本让我重新审视日常决策的书。我一直以为自己对“对”与“错”的界限有相当清晰的认知,也习惯于按照自己内心的道德准则来指导行为。然而,读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后,我才意识到,许多我习以为常的道德判断,实际上是建立在一套更加系统、更加普适的原理之上的。作者通过层层递进的论证,将“功利”——即快乐的增多和痛苦的减少——视为衡量行为善恶的最终标准。起初,这个观点似乎有些功利主义的冰冷,但随着我深入阅读,我发现作者并非简单地将一切归结为物质上的得失,而是将“快乐”和“痛苦”理解为一种广泛的、包含精神和情感层面的感受。比如,一个人在帮助他人时感到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本身就是一种“快乐”,而这种快乐的产生,往往是因为该行为符合了更广泛的社会福祉。这本书让我开始反思,我为什么会因为看到乞讨者而感到不适,为什么会因为公共场合的噪音而烦躁。这些情绪的背后,是否都指向了某种“痛苦”的产生?而我所倡导的“善良”行为,是否又在默默地减少着某种“痛苦”?这种内省的过程是艰难但又充满启发的。它迫使我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用一种更加客观、更加科学的视角去审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规范的建立。我开始理解,很多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比如排队、遵守交通规则,其根本目的都在于最大化整体的“快乐”,最小化整体的“痛苦”。这本书的逻辑严密,论证充分,虽然有时候需要反复琢磨才能完全领会其中的精髓,但一旦茅塞顿开,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道德哲学的书,更是一本关于如何构建一个更美好、更有效率的社会的实践指南。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新的思考工具,让我能够更清晰地分析社会现象,更理性地判断行为的价值。
评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关于“幸福”的探讨,打破了我过去对于幸福的狭隘理解。我曾认为,幸福是一种短暂的、个人的情感体验,是物质的满足或者欲望的实现。然而,作者却将幸福视为一种更广泛、更持久的状态,一种“功利”最大化的结果。他认为,个体的幸福不仅仅在于自身的快乐,还在于能够为他人带来快乐,以及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这种将个人幸福与社会福祉紧密联系起来的观点,让我对“幸福”的定义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我开始意识到,真正的幸福,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存在于为社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作者甚至提出,一个社会如果能够最大化其成员的“功利”,那么这个社会本身就是“幸福”的。这种宏观的幸福观,让我看到了个人努力与社会整体进步之间的联系。我不再将自己的幸福仅仅寄托在个人得失上,而是开始思考,我如何能够通过我的工作、我的生活,为他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快乐”,从而间接提升自身的幸福感。这本书让我明白,追求幸福不是一件自私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考虑整体利益的、充满责任感的旅程。它鼓励我去探索和实践,如何才能成为一个更幸福、也更能为他人带来幸福的人。
评分在阅读《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之前,我对于“理性”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困惑。我曾认为,道德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体现,是发自内心的善良和同情。然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理性”在构建一个有序、公正社会中的核心地位。作者通过对“功利”的分析,提供了一套量化的、逻辑化的工具,使得道德判断不再是模糊不清的,而是可以被分析、被理解、被改进的。他提出的“功利原则”——即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为一切社会行为和政策提供了衡量标准。我开始思考,在很多社会问题上,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很多时候,正是因为不同个体或群体对“快乐”和“痛苦”的感知不同,或者因为在分配“快乐”和“痛苦”时出现了不公平。作者的论述,帮助我理解了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为什么我们需要政府,因为只有通过理性的制度设计,才能在复杂多变的人类社会中,最大限度地实现整体的“功利”。他甚至讨论了如何在面临无法避免的“痛苦”时,做出最“理性”的选择,也就是选择那个能带来最小化痛苦的方案。这种对“理性”的强调,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加光明和有希望的社会图景。在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社会中,冲突可以通过讨论和协商来解决,不公可以通过制度来纠正,而个人的幸福感也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这本书让我对“理性”有了更深的敬意,也让我认识到,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理性思维,为构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评分好吧,我喜欢这个
评分需要认真的梳理。
评分原来边沁是个如此牛X的法学家
评分本书选读章节:1-4, 13-15, 17。1至4章为功利主义基础和原理,要精读。注释点评了当时人物事件,个人色彩浓重,算精彩。4章是现代立法Analyse Coûts-Avantages的先声。13-15, 17章同样涉及法律经济分析。
评分不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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