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80年开始创作。主要作品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苗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欢乐》、《透明的红萝卜》等。通过这本书,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纽约时报》书评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里士满时报》书评莫言是世界级作家,可能是老舍、鲁迅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
在红高粱中,处处可见高粱酒的身影。而我认为高粱酒在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最重要,象征意义最多的意象。 首先,我认为红高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人的血性。 文本中,高粱酒里有着罗汉大爷的血,罗汉大爷在“被日本捉去做劳力”这样一个诱因下,内在的血性被激发...
评分近日连读《白鹿原》和《红高粱家族》,且因对中国当代文学可谓白纸一张,倒是有些粗略的感想。 初次认真且完整地拜读莫言的作品。第一感受是色彩浓烈,画面感强。两书书名中的白和红倒是恰如其分,对比鲜明。就故事性而言,个人认为反而不及《白鹿原》。 如果说《白鹿原》是...
评分莫言的句子也许有些血腥,有些粗鲁,但让人看得痛快,淋漓尽致。 所有的段落都那么有节奏,轻重错落,快慢夹杂。情节紧张时每个字都像机关枪班落下的枪子儿,突突有力,砸中你的心。硬邦邦的每一个字,带着强烈的要冲破胸膛的感情,带着仇恨与愤怒,带着强烈的爱或...
评分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评分列维•布留尔说:“原始思维是人与自然互渗的思维方式。”人在高粱地里的野合,黑土被血水浸润得泥泞不已,野狗啃食着尸体……那些高拔直挺的充满生命力的植物,似乎只是旁观者,又参与其中,故事与自然的融合,从而体现出更原始的人性,这是莫言在某些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一...
只喜欢第一部分
评分凌厉。
评分凌厉。
评分只喜欢第一部分
评分只读了第一章,绝对精彩,也打消了我读下去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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