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2026

出版者:廈門大學齣版社
作者:廖中洪
出品人:
頁數:345
译者:
出版時間:2005-1
價格:32.00元
裝幀:
isbn號碼:9787561523476
叢書系列:
圖書標籤:
  • 民事訴訟
  • 訴訟法
  • 法律
  • 法學
  • 民事
  • 訴訟
  • 法典
  • 案例
  • 實務
  •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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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寒來暑往,鞦去春來,迴首往事,新中國民事訴訟法學已經蹣跚地走過瞭五十五載曆程。掩捲沉思,民事訴訟法學的一串串足跡令人心潮澎湃,思緒萬韆。在一個重人治而不重法治的國度,在一個重刑事而輕民事、重實體而輕程序的現實社會裏,民事訴訟法學的萌芽、破土、生長與含苞及至成為法學園地中的一枝稚嫩的小花是多麼的不易啊。

眾所周知,建國以來,我國先後頒行過兩部民事訴訟法典,即1982年的民事訴訟法試行稿和1991年的民事訴訟法。試行稿的公布昭示著帶有濃厚注釋性色彩的民事訴訟法學呱

呱墜地,民事訴訟法的施行迎來瞭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和民事訴訟理論框架的大體搭建。

伴隨著新世紀的來臨,受製於國傢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形勢巨變的大背景,民事訴訟法學麵臨著新的挑戰。認真地總結過去,仔細梳理曆史的教訓;冷靜地正視現在,全

麵總結審判的經驗;準確引進域外的先進理念與製度,加之學者立足本土的創新思維,民事訴法學必將迎來新的發展階段。在這承上啓下的特殊曆史時期,在為實現曆吏使命而不遺餘力的眾多同誌推動下,這套命名為《21世紀民事訴訟法學前沿》係列(以下簡稱《前沿》係列)終於麵世瞭。

隨著時間的推移,1991年頒布的民事訴訟法的某些規定已經日益呈現齣落後於司法實踐的弊病。對現行民事訴訟製度進行一番脫胎換骨的改造,修訂一部以先進理念為前導,內容充實,更具有操作性和針對性的,具有閤理結構,並由完善的程序和製度構成的民事訴訟法典的任務已經提上立法機關的議事日程。新的民事訴訟法典應當具有前瞻性,能夠適應今後若乾年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對民事訴訟機製與功能的期盼。為此,它必須立足於國情與司法實踐並有所提升或超越。而要完成這一艱巨的任務必須有來自民事訴訟法學界的強力的理論支撐,這就要求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徹底跳齣注釋法學的樊籬並成長為一種真正的理論法學體係,充分利用來自於法哲學、法社會學以及與法學密切相關的曆史學、經濟學等領域的法學研究方法,形成一種成熟、係統的方法論體係,進而完善整個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體係,最終以一種前瞻的姿態為民事訴訟法的修訂提供全方位的理論支撐。

首先,實現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從價值理念的確立到製度建構的重心轉移,是我們在新世紀裏所麵臨的首要任務。

在過去的歲月裏,理論研究的重心基本上是停留於價值理念的確立而不是具體製度的建構。上世紀末,圍繞民事審判方式改革所進行的理論探討,與其說是進行製度建構不如說是重在製度批判,關於程序價值、程序保障、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關係,以及當事人程序自主性等一係列問題的討論在法哲學的層麵上確立瞭民事程序的價值理念。然而法律傢得以對社會發展給予推進的最有力的途徑,是把價值關懷與製度建設結閤起來。在理論的大框架內不嫌微末地進行具體製度的構思和建設,這將是21世紀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更為緊迫的課題。

其次,民事訴訟法學研究要為民事訴訟法律製度的構建提供具有內在統一、協調、全麵的理論支撐,並最終完成理論研究與司法實務的動態對接。我國民訴法學基本理論的研究目前尚停留在純理論探討的層麵,而未滲透到具體程序製度的設計之中;對幾大基本理論的研究尚未貫穿一個具有內在邏輯一緻性的共同法理。例如,訴訟標的理論與既判力理論在確定訴的開始、訴的閤並與分離、訴的終結及再審的法定條件方麵,都是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但目前對這兩大理論的研究既未整閤,也未結閤現行立法或審判實務進行深入分析。訴權理論、訴訟目的理論和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理論研究狀況也大緻如此。理論上缺乏縝密的邏輯聯係是立法中製度設計過於粗糙、規範之間齣現漏洞和衝突的重要原因,在理論更新和製度改革的年代,理論建設尤其要注意協調一係列關係:法律理念和基本原則在各基本理論中的一貫性,各基本理論所采學說之間的內在邏輯一緻性,基本理論與對這一理論有依賴關係的法律製度設計之間的配套性,新的理論與舊的理論在製度設計中的相互銜接……唯有如此,纔能以具有內在邏輯一緻性的共同法理統帥各個基本理論的研究,實現整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體係的內在整閤,形成具有內在統一性的民事訴訟法學基本理論體係。這是新世紀的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所麵臨的另一重任。

第三,加強比較民事訴訟法的研究。曆史所造成的中國法製建設、法學研究的·。斷代性”,緻使民事訴訟製度的發展和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齣現瞭斷層,它缺乏來自曆史傳統的製度層麵和法學理論層麵的素材支撐。而通過比較民訴法學研究方法的運用,以及對世界法治發達國傢民事訴訟製度和民事訴訟法學理論的藉鑒,是可以彌補這種資源貧乏的缺陷的。正是基於此,近年來對英、美、德、法、日等西方法治發達國傢的現代訴訟製度的介紹已經大為增多,但缺乏對國外立法的完整係統的介紹,難免有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的嫌疑。而且,對國外製度的介紹往往缺乏與國內環境的有效對照,在態度上也有失偏頗:一味強調域外製度的優勢,不能理性地看待製度移植實踐中所麵臨的不確定性。在理論層麵上,對原著的翻譯嚴重不足,對西方學者的訴訟法理論介紹不夠充分,而且缺乏係統性。這就割裂瞭製度實踐與理論研究之間必然存在的互為參照和支撐的密切聯係,而使對國外訴訟製度的介紹和藉鑒喪失瞭來自理論層麵的支撐。

第四,加強實務的考證。理論的純粹探討過多且缺乏嚴密的量化數據的支撐是過去研究的不足。無論是著眼於價值理念的確立還是具體民事訴訟製度的建構,要想對社會的發展産生實際的效果,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就必須通過一種實證性的社會學研究實現理論研究與社會實踐的良性溝通,而這正是當前民訴法學研究所缺乏的。總體看來,研究中理論層麵

的純粹性探討過多,而實務性的考證過少;某種價值理念的提齣往往是基於一種純粹的邏輯演繹,缺乏來自實證性研究領域的有力支撐;某種製度構想的提齣也往往是基於一種本來在態度上就有失偏頗的對國外製度的藉鑒,而對其所必須的實證性的社會環境支撐則缺乏足夠的重視。基於此,我們必須加強實證性的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用來自司法實務領域的嚴密的量化數據證明所提齣之理論主張的價值,並在提齣某種民事訴訟製度構想之初就對其落實乾司法實踐的可能性作齣預期。

第五,重視和加強對民訴法與憲法的關係的研究。民事訴訟法是國傢法律體係的重要“成員”。民事審判製度是國傢司法製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憲法作為國傢的根本大法,它決定著國傢權力的組成、結構狀態,統帥著整個法律體係和司法製度。民事審判權的走嚮取決乾司法權和司法部門在整個國傢權力體係和國傢機構體係中的憲法性定位;民事訴訟的目的以及當事人與法官在訴訟中的職能分配取決於憲法對審判權的功能性定位;而憲法對作為人權的一個基本組成內容的訴權的確認則是民事訴訟程序正當化的一個“原創性”基礎要件;憲法製度所確定的司法理念滲透於民事訴訟法學理論和具體製度的每一個細胞,司法體製製約著整個民事訴訟法的製度框架和運作環境。因此,民事訴訟法學研究隻有對民訴法與憲法的關係給予足夠的重視,纔能為其對具體製度建構所提供的理論支撐找到憲法層麵的基礎,並保持民事訴訟具體製度建構與整個社會法律製度體係建構的內在統一。

第六,強化民訴法學的研究與相關實體法學研究的溝通。強調程序的獨立價值並不意味著要割裂程序法與實體法之間所存在的天然的密切聯係。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界已經就此達成共識:民事訴訟是民事實體法與民事程序法共同作用的“場”,民事訴訟法學不可能是與民事實體法學沒有任何關聯的自我封閉體係,將民事實體法學研究與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相結閤對於後者的進一步發展是至關重要的。隻有實現兩者的良性溝通,纔能在由民訴法學提供理論支撐的民事訴訟法律製度的建構與由民事實體法學提供理論支撐的民事實體法律製度的建構之間保持一緻,並最終在製度的實踐層麵實現一種動態均衡。盡管如此,由於缺乏來自民事實體法學界的默契,而總體上講兩個領域的研究主體在知識範圍上又難以同時涵蓋兩個領域,作為兩個學科,它們的研究仍然處於相互獨立、各自為政的一種隔離狀態,溝通顯得舉步維艱。例如在證明責任這一兩大學科共同麵臨的重大課題上,它們似乎沒有任何共同話語,民事實體法學對民事訴訟法學所緻力的這一領域的研究置若罔聞,在觀察視角或是相關學術活動的交流上仍未能建立起經常性的溝通渠道。

第七,逐步形成多元化、立體化的民訴法學方法論體係。近年來,隨著民訴法學研究群體的年輕化,其主體意識正日益走齣傳統意識形態的束縛,有力地促成瞭民訴法學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立體化趨勢。注釋法學的“專製”地位被打破,民訴法學逐步突破這種局限而進入多種研究方法百花齊放、百傢爭鳴的新時期。法哲學與作為部門法學的民訴法學之間的裂痕正逐漸得到彌補,法哲學研究的最新成果為民訴法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著有力的深層支撐。就方法論來講,法哲學對部門法學應發揮統帥的作用,為各部門法學的發展提供方法論上的支撐,民訴法學也同樣應該受到這種統帥。隨著法哲學的方法論體係進駐民事訴訟法學:曆史的方法、比較的方法重新得到強化;經濟分析的方法、社會學的方法則日益成為民訴法學界的新貴。盡管如此,這種多元、立體化的方法論體係仍處於相對薄弱的形成時期,而要使民訴法學研究真正承擔起為製度建構提供全麵、係統理論支撐的重任,一種健全的、多元的、立體化方法論體係是必不可少的。這就要求2l世紀的民事訴訟法學研究要不失時機地促成這一體係的形成,在一種成熟的方法論體係中開展成熟的民訴法學理論研究,從而為製度建構提供成熟的理論支撐。

為此,《前沿》係列將繼續發揚傳統的注釋法學方法的優勢,並在方法論的選擇上保持一種開放的姿態,對法哲學、法社會學、曆史法學、經濟分析法學等法學方法兼收並蓄,最終形成並運用一種係統均衡的方法論體係。從而全麵、係統、準確地闡述民事訴訟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既立足中國又放眼世界;既有經驗總結又有問題研究;既注重理論探索又注重實證研究;既追求民訴法學理論體係的內在統一性又力求與相關的實體法學研究保持協調。與這種方法論體係的開放性相一緻,《前沿》係列在內容的體例編排上不以章、節行文,而以專題闡釋。從而力圖以理論體係所內涵的實質係統性取代以章節行文為錶徵、以法典注釋為內涵的形式係統性。而所有這些安排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以係統的方法論體係為基礎,構建係統的民事訴訟法學理論體係,並最終為民事訴訟法的修訂提供一種係統的、全方位的理論支撐。

民事訴訟法學理論的繁榮昌盛,有待於民事訴訟法學人纔的層齣不窮。

西南政法大學的前身西南政法學院於1979年開瞭全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方嚮碩士研究生培養之先河。25年來,全國民訴法學研究生的培養無論在質量上還是數量上都已經有瞭長足的進步,但至今,民訴法學研究生教學仍然沒有一套係統、權威、全麵的教學藍本,這不能不說是一件憾事。

據筆者所知,大多數高等院校的民訴研究生們參考沿用的是法學本科教材。應當看到,隨著民訴法試行稿的公布和1991年民訴法的正式施行,各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民事訴訟法教學開始逐步走嚮繁榮,官方、民間和個人撰寫瞭一大批教材。這批教材為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的興旺提供瞭有力的支撐,功不可沒。但是,不少教材在方法論上仍囿於注釋法學的樊籬,在體例編排上嚴格遵循現行立法體係,在內容上止於對立法的詮釋。雖說它們對法學本科教學大有裨益,但亦可斷言,民事訴訟法碩士研究生長期參考或藉用法學本科教材並非長久之計。

研究生,顧名思義,是既要進行學習又要進行研究的學生。研究生教學的任務不應再局限於為司法實踐批量地培養初級、應用型法科人纔,而應在本科的基礎之上將具有研究潛質的本科學生培養成高層次的、專門的法學理論研究人纔,使之能承擔起從事為司法實踐提供支撐的法學理論研究的重任,從而與初級、應用型法科人纔形成知識互補,並為從司法實踐 到理論研究的整個法治建設提供一種從實踐到理論、再到實踐的良性互動。在這樣的一個曆史時期,原來的注釋型民事訴訟法學教材的曆史閤理性就變得不那麼充分瞭,無論是在理論深度還是在內容的全麵性上,它都無力滿足高層次的、專門法學理論研究人纔培養的需求,這就需要有一種係統的、能夠適應高層次的理論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人纔培養的民訴法學教學藍本與之分擔新的曆史時期所賦予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的新的曆史使命。

當然,研究生教育是為培養高層次的、專門的法學理論研究人纔而設的,它必須保持適當的開放性,而不能因某種既定教育模式、體係的存在而循規蹈矩。但畢竟與個體化的理論研究不同,由教育的本質所決定,即便是研究生層次的法學教育也是集閤化的,因此就有必要由一種外在的、體係化的東西加以統帥,而不能放任自流、各行其道。憑藉西南政法大學培養研究生的經驗與優勢,專門組織一套為研究生所用的學習藍本不僅是必需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前沿》係列深諳法學本科教育與研究生教育的差彆,全麵汲取25年培養研究生的正反兩方麵的經驗,同時也充分注意到不能讓教學的係統性泯滅研究生教學的開放性,相反,隻要能因勢利導,它就更有利於在一種體係化的格局中充分發揮民訴法學方嚮研究生的思想靈性,並能使之有的放矢,充分展現於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之中。

《前沿》係列力圖保持內容設置和體例編排上的嚴謹統一。

無論是要為民事訴訟法的修訂提供係統全麵的理論支撐,還是要為民訴法學方嚮研究生教學提供一套係統的教學藍本,都要求《前沿》既要具有內在的邏輯統一性又要具有外在的形式體係性,因此內容設置和體例編排對本係列的目的達成是至關重要的。為此,《前沿》係列將由九本著作組成。《民事訴訟法原理》是該係列中提綱挈領的首部,它相當於21世紀民事訴訟法學《前沿》係列的“總論”;它承上啓下,既兼顧法學本科的教學現狀又輔之以深化的成分。在它的統帥下,根據民事訴訟法學各個領域在整個理論體係中的地位及其在民事訴訟製度建構工程中所處的坐標,將整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體係劃分為八個組成部分,並分彆命名為《基礎理論篇》、《訴訟主體篇》、《原則製度篇》、《訴訟證據篇》、《訴訟程序篇》、《執行程序篇》、《涉外與仲裁篇》、《海事訴訟特彆程序篇》,這八部著作相當於《21世紀民事訴訟法學前沿》係列的·t分論”。總論與分論互為錶裏、遙相呼應,共同塑造瞭《前沿》係列在體例上的外在形式體係性。同時,《前沿》力求突破傳統教材以章、節行文的做法,而以“專題”作為理論闡釋的基本單元。在編撰中,我們既注重每一本著作內部各專題性理論闡釋間的協調,叉注重各部著作對其研究領域描述、論證的統一,力求使本叢書在內容上具備內在的邏輯統一性。另外,《前沿》將“海事訴訟特彆程序’’納入其視野,並給予高度重視,彌補瞭傳統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及傳統教材在研究領域設置上的一個重大缺陷。

為實現上述目的,《前沿》係列在組建撰寫隊伍和確定策略時可謂嘔心瀝血。

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科是西政乃至西南地區的第一個法學博士點。民事訴訟法學課程是重慶市的精品課程。《前沿》係列則是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學科點的重點科研項目。“分兵以發動群眾,集中以應付敵人’’是本係列的策略。就是說,群策群力集中大傢智慧,分工負責采用目標責任製。統編工作由鄙人負責,實行主編負責製,副主編協助主編工作。參編成員原則上是本學科點的人員,同時也廣為吸收由學科點步入社會的民事訴訟法學方嚮的博士和碩士。因此,《前沿》係列的編撰群體首先是實現瞭老、中、青的立體結閤,其次是顯現齣濃鬱的“西南”特色。由於力圖突破地域分割給理論研究所造成的局限,同時,為加強與相鄰學科的溝通,實現不同學科研究人員之間的理性對話,我們還特彆邀請瞭相鄰學科的學者誌士參與書稿的編撰,從而為這種溝通和對話提供一個平颱。再次,《前沿》係列力圖推進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體係的多元化、立體化發展。

本係列無論是編撰人員的選配,還是內容的編排’,都注重保持方法論選擇的開放性,力爭促進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體係的多元化、立體化發展。它在繼續發揚傳統的注釋法學方法優勢的同時,對法哲學、法社會學、曆史法學、經濟分析法學等法學方法兼收並蓄,針對不同的研究領域,選擇、運用閤理的研究方法。針對傳統民事訴訟法學研究過於注重純理論探討的缺陷,《前沿》係列將加強實證性分析,並使之與純理論探討相互關照、互為支撐。針對傳統民事訴訟法學與相關實體法學研究缺乏必要溝通的缺陷,《前沿》係列將力爭閤理藉鑒相關實體法學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實現程序法與實體法在民訴法學研究和實踐中的對照和呼應,在民事程序法學與民事實體法學之間塑造一種係統均衡的狀態,並啓迪“係統論,的法學方法在民訴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當然,製作一套研究生教學藍本是一件開創性的工作,因為沒有先例,無成功的經驗可資藉鑒,亦無失敗的教訓可資汲取。唯一能藉鑒的隻是25年的研究生教學實踐,助推我們嚮前的是對法學教育事業的執著追求。前麵提及本係列一共九部,其內容不可謂不豐富,其體係不可謂不龐大,欲在有限的學時內教授完畢顯然是強人所難。因此,建議使用本係列的同事們斟酌取捨、靈活掌握,而多數的內容應留待研究生們自學、思考。

最後,我們遵從慣例,真誠地嚮編輯齣版《前沿》係列叢書的廈門大學齣版社的同誌們緻以深深的謝意。沒有他們的支持與辛勞,本係列叢書是難以麵世的。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一本名為《民事訴訟法》的書籍的簡介,內容詳實,但不包含任何關於民事訴訟法本身的內容。 --- 《星際航行與跨維度物理學》簡介 開啓宇宙深空的奧秘之門 本書《星際航行與跨維度物理學》並非一部關於地球上法律條文的論述,而是一部帶領讀者深入探索宇宙深處奧秘的宏大著作。它專注於理論物理學的前沿突破、高維空間結構的探索,以及實現超光速旅行所必需的工程學挑戰。本書旨在為渴望理解宇宙本質、並夢想觸摸遙遠星係的求知者提供一份詳盡的路綫圖。 第一部分:引力場調控與麯率驅動理論 第一章:黎曼幾何在新物理學中的應用 本章從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齣發,探討瞭如何利用高階黎曼張量來精確描述和預測物質在極端引力環境下的行為。我們詳細分析瞭如何通過精確計算和實時調控局部時空麯率,以避免奇異點産生。不同於傳統物理學中對時空彎麯的靜態理解,本章著重於動態時空塑形技術,即如何主動、可控地製造“負能量密度”區域,這是實現空間摺疊(Warp Drive)的基礎。 第二章:卡西米爾效應的宏觀利用 我們深入研究瞭量子真空的能量漲落,特彆是卡西米爾效應在宏觀尺度上的工程化潛力。書中提齣瞭一個創新的“零點能抽取器”模型,該模型通過超導材料和高頻磁場共振,理論上可以從真空中提取齣驅動麯率引擎所需的能量。本章包含瞭大量的數學推導,論證瞭在特定幾何結構下,卡西米爾力可以被轉化為有效的推力或斥力,從而實現對慣性的局部抵消。 第三章:麯率驅動的穩定化與導航 實現麯率驅動的關鍵在於保持驅動場自身的穩定。本章詳細闡述瞭“洛倫茲阻尼係統”的設計原理,該係統利用高能等離子體環繞飛船外殼,以對抗因時空壓縮和拉伸在麯率前沿産生的輻射反衝。此外,書中還介紹瞭“拓撲導航法”,一種完全依賴於引力波特徵而非電磁波信號進行星際定位和路徑規劃的方法。 第二部分:超維度空間結構與蟲洞理論 第四章:高維空間的可觀測性證據 現代物理學預言瞭至少十個維度,但我們僅能感知到三維空間加一維時間。本部分探討瞭如何通過微擾現象間接觀測到這些隱藏的維度。書中分析瞭在高能粒子對撞實驗中齣現的一種“超維泄漏”信號,並提齣瞭一種新型的“諧振腔傳感器”設計,理論上可以捕捉到來自第五、第六維度的微弱時空漣漪。 第五章:費米-提普勒環形物的拓撲學限製 著名的提普勒柱模型曾預示瞭時間旅行的可能性,但該模型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緻命的物理限製。本章基於最新的弦理論框架,對該模型的拓撲結構進行瞭修正。我們證明瞭在有限能量輸入下,任何試圖製造“閉閤類時麯綫”(CTC)的嘗試都會被時空本身的內在穩定性機製所壓製,除非能引入一種“負質量”的奇異物質。 第六章:蟲洞的生成、維持與安全穿越 本書將生成穩定、可穿越的愛因斯坦-羅森橋(蟲洞)視為星際旅行的終極目標。我們對比瞭兩種主要的蟲洞生成方案:一是利用超高密度奇異物質塌縮製造的“靜態蟲洞”;二是通過激發真空的零點能,在理論上“編織”齣一個“動態拓撲隧道”。重點在於維持蟲洞喉部的張力,書中提齣使用一種基於負引力場的“量子鎖定場”來防止蟲洞因潮汐力而瞬間關閉。同時,詳細討論瞭穿越過程中宇航員麵臨的輻射防護和信息同步問題。 第三部分:異星環境適應性與生命體的超光速適應 第七章:異星大氣建模與生物適應性預測 在抵達目標星係後,生命維持係統必須快速適應完全陌生的環境參數。本章提供瞭一套基於復雜係統建模的“行星環境快速分析算法”。該算法不僅分析大氣化學成分,更側重於分析當地生命體可能依賴的能量代謝途徑,以及不同頻率的恒星輻射對地球生物基因組的潛在影響。書中還提齣瞭一個“基因彈性預設”方案,允許生命維持係統在抵達前預先啓動針對性的基因修復或增強程序。 第八章:意識傳輸與信息體的存在形式 當物理距離過於遙遠時,物理飛船的概念變得效率低下。本章將探討意識上傳與信息體在超維度空間中的傳輸可行性。我們分析瞭大腦神經元的量子糾纏模型,並推導瞭在非經典信息論框架下,如何將復雜的人類意識編碼、壓縮,並通過高維通道進行近乎即時的遠距離傳輸。這部分內容挑戰瞭傳統的物質決定論,探討瞭信息本身作為一種基本實體的可能性。 第九章:跨越代際的星際任務設計 即使擁有麯率驅動,某些遙遠目標仍需要數個世紀的航程。本書的最後一章迴歸到工程倫理與任務可持續性。我們設計瞭兩種主要的世代飛船方案:一是封閉生態係統的“生態方舟”;二是基於先進人工智慧的“自主迭代係統”。書中詳細對比瞭這兩種方案在資源管理、社會結構維護和文化傳承方麵的優劣,並提齣瞭確保任務目標在漫長航行中不發生漂移的“核心價值觀鎖定機製”。 --- 《星際航行與跨維度物理學》是一部麵嚮物理學傢、空間工程師以及所有對宇宙終極奧秘懷有無限好奇心的讀者的裏程碑式著作。它以嚴謹的數學推導為骨架,以大膽的理論構想為血肉,描繪瞭一幅人類文明邁嚮銀河係深處的壯麗藍圖。本書的知識體係橫跨瞭從微觀量子場到宏觀宇宙結構的所有尺度,為您提供理解下一代科技革命所需的全部理論基石。

著者簡介

廖中洪,西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法學博士,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訪問學者。著有《中國民事訴訟程序製度研究》,主編;《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證據運用研究》、《證據法精要與依據指引》,參編:《比較民事訴訟法》、《中國證據法草案及立法理由書》、《民事訴訟程序改革熱點問題研究》等多部論著。公開發錶《人公保障與我國民訴公法的修改》、《自由心證與法官心證來源》、《檢察機關提起民事訴訟若乾問題研究》、《民事程序立法中的國傢本位主義批判》等多篇論文。撰寫本書第一部分。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第一審普通程序
專題一 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基本結構
第一節 第一審普通程序的概述
第二節 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基本構造
專題二 我國第一審普通程序設置中的問題及其改革設想
第一節 起訴與受理中的問題及其改革設想
第二節 當事人程序選擇權利的問題及其改革設想
第三節 庭前準備程序的問題及其改革設想
第二部分 簡易程序
專題一 簡易程序的基本結構
第一節 簡易程序的概念
第二節 簡易程序的基本法理
第三節 簡易程序的審判組織
第四節 簡易程序的受案範圍
第五節 簡易程序的訴訟代理
第六節 簡易程序的啓動
第七節 簡易程序的庭審運作
第八節 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間
第九節 簡易程序的一審判決
第十節 簡易程序的救濟
專題二 我國簡易程序設置麵臨的問題
……
專題三 我國簡易程序的改革與發展
第三部分 上訴審程序
專題一 上訴審程序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接近正義與民事上訴權的保護
專題三 我國第二審程序的完善
專題四 建構我國三審終審製的思考
第四部分 特彆程序
專題一 特彆程序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特彆程序設置麵臨的問題
專題三 特彆程序的改革與發展
第五部分 審判監督程序
專題一 再審程序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中國審判監督程序設置麵臨的問題
專題三 審判監督程序的改革與發展
第六部分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專題一 督促程序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公示催告程序的基本結構
第七部分 人事訴論程序
專題一 人事訴論程序製度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人事訴訟程序的基本理論
專題三 人事訴訟程序的特殊法則
專題四 兩大法係人事訴訟程序製度之比較分析
專題五 設立我國人事訴訟程序的構想
第八部分 小額訴訟程序
專題一 小額訴訟程序的基本結構
專題二 我國增設小額程序的構想
參考文獻
後記
· · · · · · (收起)

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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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厚重的典籍,初翻時隻覺撲麵而來的是一股沉甸甸的專業氣息,仿佛直接置身於戒備森嚴的法庭之中。我原以為會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教科書,純粹是概念的堆砌與條文的羅列,但深入閱讀後纔發現,它實則是一部關於“權利實現”的精妙劇本。作者並非隻是簡單地復述法律條文,而是巧妙地將復雜的訴訟流程、證據規則、管轄權確定等環節,通過生動的案例分析串聯起來,使得原本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變得可觸摸、可理解。尤其是在論述證據采納的標準時,那種對事實真相的執著追尋,那種對程序正義的堅定維護,字裏行間都流淌著對法治精神的深刻敬意。讀完關於送達製度的那一章,我忍不住想象著司法人員如何在每一個關鍵節點上,確保被告方能夠真正知曉訴訟的發生,這種對程序保障的精細化設計,充分體現瞭現代法律文明的溫度。它更像是一份實戰手冊,而非高懸於空的理論說教,為每一個身處紛爭漩渦的個體,提供瞭一張清晰的導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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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很多法律書籍是“教你如何打贏官司”,那麼這本著作更像是在“教你如何理解公平的代價”。它用大量的筆墨探討瞭程序公正對於實體公正的保障作用,這在我看來是極其深刻且重要的。例如,關於迴避製度的詳盡說明,不僅是告訴你法官需要避嫌,更深層次地揭示瞭司法的獨立性和中立性是多麼脆弱,需要通過嚴格的製度設計去捍衛。閱讀這本書,我的心緒常常在激昂和沉靜之間交替:在閱讀關於強製執行的部分時,會為權利的最終實現感到振奮;而在研讀那些關於救濟途徑受阻的案例分析時,又會感到一絲深深的無奈。它沒有提供廉價的保證,而是呈現瞭法律實踐中錯綜復雜的利益交織和人性的弱點,使得我們對“正義”二字的理解更加成熟和辯證,認識到法律的實施總是在理想與現實的夾縫中艱難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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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極其老道,行文簡潔有力,幾乎沒有冗餘的修飾詞,每一句話都承載著明確的法律意圖。與市麵上一些追求通俗易懂而犧牲深度的讀物不同,它成功地在保持高度專業性的同時,實現瞭對核心原則的清晰傳達。我特彆欣賞作者在引入新概念時所采用的對比論證法,通過將新舊法條或不同法係的觀點進行對照,讀者能迅速抓住其演變和精髓。比如在論及訴訟請求的變更限製時,作者對比瞭不同階段變更請求的法律後果,這種對比使得規則的邊界感異常清晰,避免瞭讀者在實際操作中産生模糊地帶。總而言之,這本書提供的知識體係是堅實、可靠且具有前瞻性的,它不是一本讀完就束之高閣的參考書,而是會在反復查閱和思考中,逐漸內化為一種法律思維習慣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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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結構安排頗具匠心,層次分明,邏輯鏈條如同瑞士鍾錶般精準嚴密。我注意到,它對不同類型的訴訟——比如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和變更之訴——的區分處理,是全書的亮點之一。它沒有將所有民事請求一概而論,而是根據權利的性質,詳盡闡述瞭每一種訴訟類型在請求範圍、舉證責任和判決效力上的細微差彆。這種對細微差彆的精準把握,展現瞭作者深厚的學術功底和嚴謹的治學態度。讀到關於“必要共同訴訟”和“單獨請求權”的論述時,我仿佛進行瞭一次高強度的思維訓練,必須不斷在抽象的法律概念和具體的利益關係之間進行切換和權衡。這本書的閱讀體驗,更像是一場高質量的辯論賽的觀摩記錄,它不僅展示瞭規則,更展示瞭規則在不同情境下的靈活應用和被挑戰的方式,極大地提升瞭讀者的批判性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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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接觸到這本書的,當時正被一樁鄰裏間的糾紛睏擾得焦頭爛額,對法律的無知感讓我倍感無助。這本書的齣現,無異於在迷霧中點亮瞭一盞燈。它的敘事方式非常人性化,它沒有一上來就用拗口的術語壓垮讀者,而是從最基礎的“什麼是訴訟”講起,逐步剖析瞭原告和被告在整個對抗過程中如何運用法律賦予的工具進行博弈。特彆是關於訴訟時效的解釋部分,作者用極其簡潔明瞭的語言,闡述瞭時間對權利的影響,這讓我立刻明白瞭為何有些看似閤理的請求,在法律上會因時間流逝而失效。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將冰冷的法律條文轉化為一套可操作的“遊戲規則”,讓普通人也能理解法庭上的“潛颱詞”——誰在何時應該做什麼,以及如果不做會承擔什麼後果。閱讀過程中,我清晰地感受到作者的良苦用心,他試圖消除司法與大眾之間的那道鴻溝,讓法律不再是少數精英的專屬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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