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實踐中,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對已經立案並實施偵查的刑事案件,其偵破工作未必都一帆風順,偵查結果也並非都能如願以償地達到預期目的。麵對情形各異、復雜多樣的待偵案件,偵查部門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後,必然會齣現兩種不同的結果:一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取證後,案件偵查工作進展順利,及時地收集到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並確定瞭犯罪嫌疑人,案件宣告成功偵破。二是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後,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或嫌疑對象不突齣,或者即使有瞭明確的重點嫌疑對象,但由於找不到確鑿的犯罪證據,使得案件偵破工作陷入進退維榖的疑難境地,案件遲遲不能偵破。
王安全,男,46歲,四川省隆昌縣人。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偵係,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後到中南政法學院任教,曆任助教、講師、副教授。2005年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發錶論文數十篇,參加編寫的教材和齣版的專著有《經濟犯罪偵查學》、《新編犯罪偵查學》、《證券欺詐犯罪偵查》等。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書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