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斯丁到哈特是法律实证主义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在这段时间里,法律实证主义从一个偏安于英伦的法学流派发展成为现代西方法学舞台上显赫的理论家族。本书向读者展现了法律实证主义这一演变过程。首先是处于创业阶段的奥斯丁。从奥斯丁夫人哀怨的口气中,我们不难体会奥斯丁当时所面临的窘迫情形,尼尔·达克斯伯里的文章为奥斯丁当时的境遇作了精彩的注脚。其次是生逢其时其地的凯尔森。他生活在科学主义高涨的时代和具有浓郁实证主义气息的维也纳,这使得他能够提出一些有创见的法律实证主义思想。本书向读者展示了凯尔森多方面的创见(如法律系统的逻辑、法律权威思想以及与对康德法哲学的取舍),不只是他赖以成名的纯粹法思想。再次是堪称法律实证主义大师的哈特。他躬逢法理学发展的盛世,有幸参与了20世纪几乎所有的法理学争论,为法律实证主义理论的完善做出了重大贡献。本书选取的文章既有哈特的门生弟子对其思想的颂扬与诠释,又有其论敌的批判。
本书的作者阵容强大,均为当代之俊杰。文章均来源于国外的权威性法学刊物,适合于法学研究生以及法学研究者学习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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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让我联想到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在现代复杂的法律体系中,我们如何准确地界定“什么是法律”?尤其是在面对各种法律解释、司法判例以及立法修正时,如何保持对法律本质的清晰认知?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套实用的工具,帮助我在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中,辨识出法律的真正面貌。我期待书中能够详细论述法律实证主义如何解释法律的“规则性”(rule-governed nature),例如,通过“承认规则”(rule of recognition)来确立法律体系的合法性。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阐释“第一性规则”(primary rules)和“第二性规则”(secondary rules)之间的关系的?以及这些规则是如何相互作用,共同构建起一个稳定而有序的法律秩序的。我希望书中能有对这些概念的清晰界定和逻辑推演,能够让我理解为什么法律需要规则,以及规则是如何运作的。我还想知道,在法律实证主义看来,法律的“不变性”和“可变性”是如何被理解的?法律在演进过程中,其“法律性”是否会受到影响?这本书能否为我解答这些关于法律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的疑问,我拭目以待。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很吸引我,简约而不失力量感,深邃的蓝色背景搭配烫金的书名,有一种沉静思考的学术氛围。拿到手里,纸张的触感温润,字迹清晰,排版也很舒服,阅读起来不会有压迫感。我最近正好在接触一些比较理论性的哲学和法学话题,所以看到这本书的题材,立刻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一直对“法律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感到好奇,市面上关于法律的解读,往往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释、案例分析,或者法律的社会功能,但很少有深入探讨法律本体论的著作。这本书的名字,恰恰点明了这一点——“法律实证主义”,这让我联想到对法律的“实然”而非“应然”的探究,这是一种非常严谨的治学态度,也是我一直以来想要去理解的方向。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带领我进入一个全新的视角,去审视法律的本质,了解那些构成法律根基的思想脉络。尤其是我对波西米多的“法律秩序”理论以及哈特的“规则体系”模型一直抱有很深的疑问,不知道这本书会不会对此有深入的阐释。我希望它能不仅仅是理论的堆砌,更能提供一些引人深思的思考,或者启发我用一种更批判性的眼光去审视现有的法律体系。毕竟,理解法律的“是什么”,是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前提。这本书的重量和厚度也暗示了内容的丰富性,我期待着在接下来的阅读中,能够获得更深层次的知识和启发,满足我对法律本体论的求知欲。
评分当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眼是被那些密密麻麻的脚注和引文所吸引,这立刻给我一种它是一部严谨学术著作的强烈预感。我一直认为,一本好的学术书籍,其价值不仅在于正文的论述,更在于其背后所支撑的浩如烟海的研究成果和学术传统。这些脚注就像是作者搭建的坚实阶梯,引导读者走向更广阔的学术海洋。我尤其关注书中引用的那些经典法学家的著作,比如奥斯丁、凯尔森,还有一些我不太熟悉的当代学者。我很想知道作者是如何将这些复杂的理论进行梳理和整合的。在阅读过程中,我尝试着去理解作者在第一部分是如何界定“法律实证主义”的核心概念的,是否区分了不同流派的实证主义,比如排他性实证主义和包容性实证主义。我希望作者能够清晰地阐述它们之间的异同,以及这些理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法学传统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对于“法律的有效性”(validity)问题一直非常感兴趣,它和法律的“正义性”(justice)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实证主义又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这是我一直想要弄清楚的。我期待书中能有清晰的论证过程,能够逐步解开这些困惑。我对作者的叙述风格也很好奇,是偏向于分析性的梳理,还是更具批判性的反思?总之,这些脚注和引文让我对这本书的深度和严谨性充满了期待,我希望它能够成为我理解法律实证主义的可靠指引。
评分这本书的名字,让我对法律的“权威性”(authority)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之所以遵守法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承认其权威。但这种权威是如何产生的?它仅仅来自于强制力,还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探讨法律实证主义对于法律权威的理解。我期待作者能够详细分析,法律的权威性是否必然要求公民对其内容表示认同,还是仅仅要求对其形式的遵从。我很好奇,在实证主义的理论框架下,是否存在一种“合法性”(legitimacy)与“强制性”(coercion)之间的张力?法律的权威性是否与社会成员对法律的“接受度”(acceptance)有关?我希望书中能够通过一些理论模型或思想实验,来阐明法律权威的来源及其作用机制。同时,我也希望作者能够探讨,当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时,实证主义会如何解释这种情况?例如,面对不公正的法律,公民是否有权利不予遵守?这本书能否为我理解法律权威的本质和运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非常期待。
评分这本书的标题“法律实证主义”让我想到了一个在法学研究中非常有争议的问题:法律的“解释”(interpretation)问题。法律条文并非总是清晰明确,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往往需要大量的解释工作。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探讨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解释方面的立场。我期待书中能够详细阐述,实证主义是如何看待法律解释的?是否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解释,还是解释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我很好奇,作者是否会讨论“法律文本主义”(textualism)与“目的解释”(purposive interpretation)之间的差异?以及在实证主义看来,哪种解释方式更为优先。我还想知道,在实证主义的框架下,法官在解释法律时,是否应该尽量避免引入个人的道德偏好或价值判断?这本书能否为我揭示法律解释的内在逻辑,以及实证主义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我非常期待。
评分当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我 immediately 联想到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功能”。很多时候,我们讨论法律,总是从它如何解决纠纷、维护秩序、保护权益等方面入手。然而,这些都是法律的“应用”层面。我更想知道,在法律实证主义的视角下,法律本身具有什么样的“内在价值”或“独立品格”?我期待书中能够深入探讨,法律实证主义是否认为法律具有一种独立于其社会功能的价值?例如,它是否认为法律本身就具有一种“秩序性”或者“形式性”的价值?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解释“法律的普遍适用性”(universal applicability)?以及这种普遍性是否意味着法律可以超越具体的社会情境而存在。我希望书中能够为我提供一种更抽象、更基础的理解,去认识法律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而不仅仅是它能“做什么”。这本书能否帮助我建立起一种关于法律“本体”的认知,它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我非常想知道。
评分这本书的题目“法律实证主义”,让我想到一个非常重要但又常常被忽视的问题:法律的“确定性”(certainty)。在现代社会,法律条文繁多,判例复杂,如何才能确保法律的适用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而不是任意的解释?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阐述法律实证主义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我期待书中能够详细论述,实证主义是如何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则和识别标准,来追求法律的确定性的。例如,它会讨论“法律的语言”问题吗?即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歧义性以及如何通过解释来克服这些困难。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分析“判例的拘束力”(precedent)在追求法律确定性中的作用?以及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判例在实证主义框架下的地位是怎样的。我希望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关于如何平衡法律的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关系的思考,毕竟,过于僵化的法律可能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而过于灵活的法律则可能导致不确定性。这本书能否为我理解法律的确定性及其实现路径提供深刻的洞见,我充满期待。
评分当我看到书中出现“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一章节时,我的内心顿时涌起一股强烈的共鸣。这正是我在日常学习和思考中一直纠结的核心问题。我们常常听到“恶法亦法”的说法,这背后蕴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种精神。然而,将法律与道德完全割裂,其理论上的难度和实践中的争议也随之而来。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剖析这一“分离”的理论基础,详细阐述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主要论点。我非常想知道,作者是如何解释法律的效力与法律的“好坏”之间的关系的?法律之所以是法律,仅仅因为它是由合法的程序产生的,还是其内容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最低道德标准?我期待书中能有对这一观点的多角度呈现,例如,它会探讨“自然法”学说如何与实证主义形成鲜明的对比吗?还是会分析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的道德性会如何影响其被接受和执行的程度?我希望作者能够给出一些具体的历史案例或者思想实验,来帮助我们理解这种分离理论的深刻含义及其潜在的局限性。我对这种理论上的严谨区分,及其可能引发的关于法律改革和公民不服从的思考,充满了兴趣。
评分我对这本书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最近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我们在讨论法律的渊源和法律规则的识别时,经常会涉及到“法律是什么”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将法律与道德、与社会习俗混为一谈,但理论上,区分开它们是至关重要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套清晰的理论框架,帮助我理解法律实证主义是如何将法律从道德和政治的考量中区分出来的。我特别关注作者在书中是否会深入探讨“法律规则的来源”(source of law)问题,以及这种来源的权威性是如何确立的。例如,法律命令的来源,规则的识别标准,以及是否存在一个最高规则来确立所有其他规则的有效性。我希望作者能够用清晰的语言和具体的例子来阐释这些抽象的概念,让它们不再是晦涩难懂的学术术语。我也很好奇,在实证主义的框架下,法律的“强制性”(coercive nature)是如何被理解的?它仅仅是国家权力的体现,还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这本书能否为我提供一个理解法律为何具有约束力的视角,是我非常期待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建立起一种对法律更具辨识度和批判性的认知,能够清楚地认识到哪些是法律,哪些不是,以及为什么。
评分读到这本书的书名,我 immediately 想到的是法律的“发展”和“变迁”。法律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阐述法律实证主义如何理解和解释法律的这种动态性。我期待书中能够探讨,在法律实证主义看来,法律的“创新”和“变革”是如何发生的?它是通过立法者的主动改革,还是通过司法判例的演进?我很好奇,作者是否会讨论“法律的创新性”(novelty in law)?以及这种创新是否会影响法律的“合法性”(legitimacy)。我还想知道,在法律实证主义的理论中,如何处理“旧法”与“新法”之间的关系?当新的法律与旧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实证主义会如何来判断和解决?这本书能否为我提供一个理解法律“生命力”和“适应性”的视角,我充满了好奇。
评分其中两篇文章,我心有戚戚焉,奥斯丁的“伟大与卑微”,哈特的“恶梦与美梦”。无论是奥斯丁、哈特、维特根斯坦还是罗尔斯,大师那里都充满了谦卑,甚至是不应当的不自信,真理折磨着他们。反观我们中国人,一篇博士论文就斗胆宣称填补了多少空白,狂妄的在后记中写满创新点一二三。嗟叹。暂时不看了。
评分因为写论文主要看了有关哈特的几篇。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奥斯丁夫人写的《法理学讲义》再版前言:卑微与伟大。奥斯丁生前默默无闻,命令说其实因为哈特才被世人发掘出来,改造之后成为新分析法学的靶子。但无论是功成名就的哈特,还是一生困顿的奥斯丁,他们一直焦虑、被思想折磨,那是对真理深、切的热爱。
评分選文、翻譯都很難得。
评分论文集,对理解分析实证法学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要想真正捕捉前沿,就不能止步于此,还需要看看新的进展,比如《Law and Philosophy》《The American Jurisprudence》等
评分推荐陈老师的翻译作品,他在这一领域沉浸多年,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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