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兮,男,1983年4月生,留学澳洲8年,在墨尔本大学获得了哲学、金融和软件编程三个学位。从2002年起开始零散的文学写作,以实验性的中短篇小说为主。在写作风格上受陀斯妥耶夫斯基、村上春树、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和诸多后现代作家影响较大。同时因为哲学专业的兴趣,喜欢在作品里探讨值得深思的问题。2007年后逐渐尝试长篇小说创作,在三个月的徒步旅行中,完成长篇处女作《晴天以前》的手稿。2009年开始第二部长篇小说的创作。
独自在西藏旅行时,“我”和她不期而遇。两人之间有着某种难以言喻的奇妙联系,就像是现实世界的一个漏洞。然而,她选择不辞而别,“我”则在时间的空隙里等待。
当你通过拼接的记忆碎片看完结局后,如果你愿意重新读一遍,你将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西藏是个什么地儿?只在地理课本上看过,那是我们幅员辽阔祖国的一块不可分割的疆土;也在流行歌曲中听过,MTV上瞅见过,仿佛是天蓝蓝,水盈盈,民风纯朴,地域荒凉。总之这是一处于偶来说被无限艺术化了的神秘之地,曾经也幻想过吧,如果能去那里一次,人生会怎样?然而...
评分 评分西藏是个什么地儿?只在地理课本上看过,那是我们幅员辽阔祖国的一块不可分割的疆土;也在流行歌曲中听过,MTV上瞅见过,仿佛是天蓝蓝,水盈盈,民风纯朴,地域荒凉。总之这是一处于偶来说被无限艺术化了的神秘之地,曾经也幻想过吧,如果能去那里一次,人生会怎样?然而...
评分花, 开的夺目, 雨. 下的淋漓. 然后, 然后. 什么. 什么, 便亮了, 过了. 泪了.
评分仅仅看过书评 感觉很美好的样子 为了一个已经遗忘的约定去拉萨。。。 忽然让人想抛开一切去浪迹天涯 无论何时何地 天涯海角哪里都好。
文笔还成;男主够fussy,且莫名觉得那就是作者本身啊何以如此fussy,是真的么= =,忒纠结了吧;终于也能为“看此书需要毅力”的观点提供证据了……有几段描写挺到位的,可惜这个题材……比上不足啊。
评分80后写的书看的不多,希望这本是最无聊的。BTW 酒店查完房,坐电梯时一对特“客气”的男女上来,男的说自己女友在美国留校任教,女的说真不赖,停顿了一下说我内位一时半会也不回来,他在美国圆梦,男的问他做什么的~~~“他要当美国大兵”~~~“啊。。哦”之后两人沉默走出酒店(男的有个“夹尾巴”的小动作)
评分结局仍未找寻到,想要看见实书。说不清是一个故事还是夜晚的长梦。细致的行走过程,捉摸不透的心理。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才那么吸引。如果爱上了不曾有过的喜欢,便是一次心灵的跋涉,不用回头,静静前走。
评分这本书看了很久。我就是讨厌这个男人。
评分一个男人的文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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