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導論 中國經濟法學30年的論爭與展望
一、中國經濟法學30年發展曆程迴顧
(一) 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時期的經濟法學
(二)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法學
二、中國經濟法學30年發展的主要成就
(一) 經濟法學對傳統法學理論的超越與突破
(二) 經濟法學推動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與完善
三、中國經濟法學30年發展存在的不足
(一) 經濟法理論研究存異有餘,求同不足
(二) 經濟法學理論研究的本土化有待加強
(三) 經濟法學的主流研究範式欠缺
(四) 國有資産管理法研究滯後
(五) 對經濟訴訟的研究不夠
(六) 對經濟法責任的國際衝突與協調研究不足
(七) 對經濟法與其他部門法的交叉研究薄弱
四、中國經濟法學研究的未來展望
(一) 經濟法基本理論一般共識的達成
(二) 經濟法學研究將迴應新鮮的時代命題
(三) 經濟法學研究將嚮區域化、國際化方嚮發展
(四) 法律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將在經濟法學研究中
逐步實現本土化
(五) 經濟法學研究將關注與其他部門法的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第一專題 經濟法獨立性之爭
一、引言
二、經濟法獨立性論爭的緣起
(一) “大經濟法”時期
(二) “縱橫統一論”占主導地位時期
三、經濟法獨立性論爭的轉摺
(一) 管理-協作論和密切聯係論
(二) 經濟行政法論
(三) 經濟管理關係論
(四) 企業經營管理法論
四、經濟法獨立性地位的確立
五、經濟法將與其他部門法協調發展
(一) 經濟法與憲法的協調發展
(二) 經濟法與民法的協調發展
(三) 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協調發展
六、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二專題 經濟法定義之爭
一、引言
二、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時期的經濟法定義
(一) 初創階段的經濟法定義(1978-1986年)
(二) 調整修正階段形成的經濟法定義(1986-1992年)
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的經濟法定義
(一) 迅速發展階段的經濟法定義(1992-2001年)
(二) 全麵發展階段的經濟法定義(2001年至今)
四、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三專題 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
一、引言
二、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的癥結:劃分部門法的標準
(一) 傳統的部門法劃分標準
(二) 經濟法對傳統的部門法劃分標準的挑戰
三、初創階段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肯定與否定之爭(1978-1986年)
(一) 經濟法調整對象否定論
(二) 經濟法調整對象肯定論
四、調整修正階段的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1986-1992年)
(一) 管理-協作論和密切聯係論
(二) 經濟行政法論
(三) 企業經營管理法論
(四) 經濟管理關係論
五、迅速發展階段的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1992-2001年)
(一) 迅速發展階段的經濟法調整對象研究概說
(二) 迅速發展階段經濟法調整對象研究的特點
六、全麵發展階段的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2001年至今)
(一) 全麵發展階段的經濟法調整對象研究概說
(二) 全麵發展階段經濟法調整對象研究的特點
七、對經濟法調整對象之爭的反思
(一) 經濟法調整對象研究路徑的反思:得失參半
(二) 經濟法調整對象的曆史演變:與時俱進
八、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四專題 宏觀調控法之爭
一、30年來宏觀調控法研究概況與主要論爭
(一) 30年來宏觀調控法研究概覽
(二) 30年來宏觀調控法研究的主要論爭
二、“宏觀調控”與“宏觀調控法”的概念之爭
(一) “宏觀調控”的概念之爭
(二) “宏觀調控法”的概念之爭
三、宏觀調控法體係之爭
(一) 我國宏觀調控法的體係之爭
(二) 《宏觀調控基本法》與《穩定增長法》的討論與立法實踐
四、宏觀調控行為的可訴性之爭
五、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五專題 金融法體係之爭
一、引言
二、20世紀80年代有關金融法體係的爭論
三、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法體係的爭論
(一) 1995年以前的金融法體係研究
(二) 1995年以後的金融法體係研究
四、21世紀初有關金融法體係的爭論
五、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六專題 金融經營與監管模式之爭
一、引言
二、金融業經營模式:分業抑或混業之爭
三、金融監管體製:分業監管抑或混業監管之爭
……
第七專題 稅收法律關係性質之爭
第八專題 反壟斷執法機構之爭
第九專題 行政性壟斷之爭
第十專題 仿冒行為之爭
第十一專題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消費者”之爭
第十二專題 外商投資立法模式之爭
第十三專題 關於環境法調整對象的論爭
第十四專題 關於環境權的論爭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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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