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我猜,很多读了《动物农场》和《1984》的人,会极端痛恨SOCIALISM。他们痛恨的,实际上是集权主义,却把怒火错误的投向了奥威尔一直向往的民主社会主义。 另外,学过现在的显学——经济学的人,很有可能会被主流观点所误导,认为只要工资等价格要素可以自由浮动,产品市场就可...
评分《屠场》读完了,想对此书说一点话。 首先讲的是豆瓣评论区里大量的对于本书结尾的不满。总结一下豆瓣用户的理由,无非是“政治性”、“说教性”的结尾让他们提不起劲。我一直认为,阅读一本书,必须要了解作者的个人背景以及其所处的社会背景。 首先讲一讲时代背景。本书完成...
评分 评分1.食品安全 很不幸,作为一个食品专业的同学。我从来也没有到过屠宰场去参观过。 唯一对屠宰有印象的事情,就是在《食品原料学》的课上看过一次屠宰猪和牛的视频。诚然,那不是什么好印象。全班同学,由于大部分都是女生,都默默的低头,不愿意注视屏幕上那些猪、那些牛的惨状...
评分传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白宫边吃早点边读这本小说。读到这里时,罗斯福大叫一声,跳起来,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 揭开食品安全问题冰山一角的正是辛克莱。他到芝加哥的肉联厂里和工人们...
读的是1906年版古滕堡电子书
评分读的是1906年版古滕堡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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