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出版者:中国法制
作者:马哲//张永伟//刘志芳
出品人:
页数:279
译者:
出版时间:2009-3
价格:28.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50931070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11
  • 食品安全
  • 犯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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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犯罪
  • 食品安全犯罪
  • 法律实务
  •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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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以行政执法为主线,以刑事法律为背景,使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所涉及的这两方面知识有机融合衔接。相信《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能够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作者简介

张永伟,主任医师,律师,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致力于卫生法研究,出版《食品卫生法答疑》、《医师执业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食品卫生培训教程》、《法定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指南》等著作,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马哲,现任河北省卫生厅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国家级卫生监督师资库成员。长期从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卫生行政执法理论研究,多次参与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研究。

刘志芳,现任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管医师,中国卫生法学会会员。从事卫生防疫工作38年,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精通卫生防疫专业,擅长卫生执法、卫生法学、卫生检验工作,多次参加卫生法规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

目录信息

第一章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概述/1 第一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概念/1 第二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情形/3 一、生产经营伪劣产品罪/4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5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6 第三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依据/6 第四节 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8 一、质量监督部门/9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9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0 四、农业行政部门/10 第五节 公安机关/ll 一、公安机关性质/1l 二、公安机关任务/11 三、公安机关职责/11 四、公安机关的刑诉职责/12 第六节 检察机关/13 一、检察机关性质/13 二、检察机关任务/13 三、检察机关职责/14 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14 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16第二章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罪名解析/17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7 一、概余/17 二、构成要件/19 三、违法所得、货值金额、销售金额的行政与司法解释/21 四、立案/23 五、司法认定/23 六、典型案例/27 第二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36 一、食品和食品安全的概念/36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概念/37 三、构成要件/38 四、立案/59 五、司_法认定/59 六、典型案例/64 第三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73 一、概念/73 二、构成要件/75 三、立案/85 四、司法认定/86 五、典型案例/101 第四节 投放危险物质罪/117 一、概念/117 二、构成要件/121 三、立案/123 四、司法认定/124第三章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罪名解析/126 第一节 玩忽职守罪/126 一、概念/126 二、构成要件/127 三、立案/130 四、司法认定/13l 五、典型案例/134 第二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36 一、概余/136 二、构成要件/137 三、立案/139 四、司法认定/139 五、典型案例/141第四章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与司法衔接/144 第一节 概述/144 一、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与食品安全犯罪比较/144 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比较/146 第二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151 一、成立专案组/152 二、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153 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3 四、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处理/154 第三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155 一、案件管辖/155 二、受案/156 三、立案/156 第四节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与移交/158 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的比较/158 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与转化/161 三、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调l查取证/162 四、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证据移交/170 第五节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173 一、刑事优先/174 二、协调合作/174第五章 食品违法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界限认定/176 第一节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用化 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行政违法 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认定/176 第二节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 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国家标准限量的食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认定/180 第三节 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 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认定/184 第四节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 限认定/187 第五节 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行政违法 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认定/190 第六节 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 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认定/194 第七节 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 的界限认定/198 第八节 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 的界限认定/201 第九节 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认定/204附录 附件一:64起食品安全犯罪简表/207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239 附件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1年7月9日)/268 附件四: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2006年1月26日)/273参考文献/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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