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堡,德国法学和音乐家,历任基尔大学、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教授,主要著作包括:《法学百科辞典与方法论》、《学说汇篡法体系》(两卷本)、《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
蒂堡的论文不仅仅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由于汉语学界在此前没有出现一个全译本,也没有出现足够开阔和深刻的研究立场。这篇论文的意义被大大低估了。蒂堡论文全译本的出版,为学界同仁提供了与萨维尼对质的材料。人们将有条件对法律观与政治立场之间相互勾连的方式,以及法律与法学、实践与理论、历史与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冲突,作出有趣的考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蒂堡在论文中为德意志提出了一个政治分裂、法律统一的方案,而萨维尼则提出了一种政治统一但法律独立于政治的方案,两者看似针锋相对,实际上却共同分享着一种具有专断意味的“政治”概念。仔细观察蒂堡与萨维尼的争论,人们可以看出在蒂堡与萨维尼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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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看这本书是因为薄………………看了才知道……深……字面意思还是理解的,蒂堡主张统一民法典,政治分裂,联邦制,萨维尼主张法律独立于政治……可是内在逻辑我得多用点脑细胞看,比如蒂堡的为什么政治分裂,法律统一适合于德意志市民,其论据对论点的内在逻辑我得联系联系……
评分蒂堡主张政治分裂,认为政治上的自由可以促进德意志民族的发展,但他又认为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典培养起“民族意识”与“爱国意识”。他反对固守历史与传统,认为正是因为这种保守使得整个德意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固守传统实际上是一种“懒惰”与“不负责任”,批评历史法学派只顾注重历史,而忽视“理性”的光辉。他反对以罗马法为蓝本构建法典,认为罗马法杂乱、(有时)错误、不完全符合德意志的精神,对罗马法的文本选择是一种“非理性”,会引起无休止的争论。萨维尼则认为,历史法学派没有固守历史,他真正重视的是历史和现代的结合,同时主张民族不能忘记自己所立足于的“集体”,并且认为,罗马法的研究是一种“批判性的研究”,法学研究不是纯粹为罗马法所支配的。
评分自己作为《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的补充文献来读,结果发现后续的论战似乎引入了一个更深的大坑,但所谓论战,对持双方的真诚态度和逻辑深度都令人叹为观止。不得不说的是,撇去了章润先生的译笔,萨维尼果然更容易理解一些...
评分当前一是一个重要的时刻。
评分“生机勃勃”这个词大概每两页出现一次,另有“死气沉沉”和“兴致勃勃”两词多次出现,应该是翻译处理的问题,有些许嚼蜡感。 统一的德意志民法最终成型的政治背景,对蒂堡“政治分裂法律统一”的立论基础无疑是个讽刺,分裂的政治难以促成法学家们统一的民法“作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行。 萨维尼的《当代罗马法体系》第一卷前言是最好的。 “最为常见的是,在实践性法律人的评价中,唯一的价值在于纯粹的熟练圆融和轻而易举,尽管这些本身具有非常有用的性质的价值可能同时具有最为无视道德的浅薄性。”这话一点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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