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问题意识与研究背景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背景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德国判例制度与法律续造理论
(二)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研究
(三)关于判例制度的方法论研究
三、研究价值和创新
(一)研究价值
(二)创新点
四、研究方法
(一)比较研究方法
(二)案例分析方法
(三)实证分析方法
五、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第一章德国判例的一般理论
一、“判例”在德国的含义和分类
(一)判例的含义
(二)判例的类型
二、德国判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13~18世纪
(二)法典化前后
(三)帝国法院时期和英占区高等法院时期
(四)联邦法院时期
三、 判例在德国的制度基础
四、判例性质和效力的通说及讨论
(一)代表性的学界观点
(二)判例与习惯法的关系
(三)判例的角色、功能、作用
(四)西方“权力分立”理论与法官造法之关联
(五)罪刑法定与精确化诫命
五、判例的运行——司法制度作为体制保障
六、小结
第二章德国判例使用中的方法论与路径
一、司法论证的本质:兼顾法律逻辑与合理性
二、判例在演绎推理中的必要与可能
(一)演绎推理的特点与优势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模式举例
(三)从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看法教义学的开放性
(四)刑法中的法律续造
(五)演绎推理中使用判例的可能性
三、判例之类比推理方法的功能与界限
(一)判例中类比推理的补充作用
(二)类比推理的逻辑困难及其解决
四、小结
第三章德国判例的作用机制
一、判例的规范作用
(一)明确“大前提”
(二)语言的模糊性与法律解释的空间
(三) 语义学对法律论证理论的贡献
(四)本体诠释学与“煎蛋模式”
(五)类型化理论
二、判例的统一与验证作用
(一)法律原则的运用
(二)判例之正当性检验
(三)判例与司法统一
三、小结
第四章判例中的裁判规则
一、裁判规则的界定
(一)何为裁判规则
(二)裁判规则与法律规范
(三)裁判规则与引导语
二、判例中的裁判规则
(一)裁判规则的本质特征
(二)裁判规则的分类及效力来源
(三)判例中裁判规则的类型及功能
(四)裁判规则的表达形式
三、德国法中的“个案规范”与英美法中的“判决理由”
(一)尤里乌斯·斯通:普通法判决理由中的“理由”
(二)沃尔夫冈·费肯杰:“个案规范理论”
四、裁判规则与案件事实的分析性关联:一个比较视角
(一)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相分离
(二)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紧密关联
五、判例的裁判规则在内、外部证成中的作用
(一)精确化诫命与解释型裁判规则的使用
(二)法律原则与回应型裁判规则的使用
(三)正当性检验与补强参照裁判规则的使用
六、小结
第五章德国判例的使用考察
一、判例在德国使用情况概述
(一) 判例使用的整体情况
(二) 各法律部门中的具体情况
(三)判例在各法律部门中的使用方法
二、以《德国刑法典》第266条“背信罪”为分析对象
(一)背信罪的渊源流变
(二)背信罪的归责难点与判例的使用空间
(三)“BVerfGE 126,170”判决的先例作用
三、判例的使用方式——基于背信罪判决的实证研究
(一)引用情况
(二)引用形式
(三)引用方式
(四)判例中裁判规则的表达形式
(五)判例中裁判规则的提取
四、持续性判例的形成
(一)持续性判例的含义和标准
(二)持续性判例的生成机制探讨
五、小结
第六章类似案件的判断与处理
一、判例的遵循抑或偏离
(一)类似案件的判断
(二)判例的偏离
(三)司法判决的改变
(四)判例的冲突
二、德国程序法中的偏离判例的报告制度
(一)判例偏离的含义
(二)提交义务和提交权
三、偏离报告制度的前提和程序
(一)产生提交义务的前提
(二)提起主体和履行手续
四、对偏离判例的监督与救济
(一)以德国刑法中“强制罪”的理解与适用为例
(二)对提交案件的检验和受理
(三)对提交案件的衡平性判断
(四)对偏离判例的报告义务的违反
五、偏离报告制度的功能与启示
(一)偏离报告制度的功能
(二)偏离报告制度的启示
六、小结
第七章结论与展望
一、 德国判例制度之镜鉴
(一)法官造法作为法律解释的重要方式和载体
(二)案例的衡平
(三)保障成文法和正义的优先性
二、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之展望
(一)案例制度的战略定位
(二)规范司法类案的判断方法
(三)规范案例的引用方式:明示引用和隐含使用
(四)司法判例中裁判规则
(五)建立我国的案例衡平机制
(六)提高法律群体的素质
三、总结
附件一BVerfGE 126, 170号判决对学说的引用
附件二BVerfGE 126,170号判决对判例的引用
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