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卡恩(Paul W.Kahn)耶鲁大学法学院Robert W.Winner“法律与人文”教授,耶鲁国际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卡恩教授研究领域为宪法理论、国际法及法哲学。在1985年进入耶鲁执掌教鞭之前,他曾担任联邦最高法院怀特大法官(Justice White)的法律助理,深获器重。
法治是西方文明的核心成果。奉行法律,无往不利,真的吗?其实,在西方传统上,对法律的质疑一直存在。法律的领域之外,另有一片爱的天空。爱,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始终挑战着法律的王道。
关于这个话题,莎士比亚的传世名剧《李尔王》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可供我们分析探讨。卡恩教授通过对《李尔王》的深入剖析,有力的论证了这样的观点:法律与爱,不能彼此取代,而是相互依存。
对于《李尔王》中的主要角色,卡恩教授给出了与传统解读颇为不同的诠释。这小书堪称跨学科研究的典范,为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引入法律这个元素,文学研究的视野将大大扩展;而法律研究也不能固步自封,应该包容各种文化主题。
爱与法律 人们在幻想中构建出了法律之外的爱之天堂,在这个虚幻的国度里,爱是一切行为的衡量标准。在天堂里,法律并没有位置。在地狱里,只剩下无所不在的法律和正当程序,别无他物。法治被视为人类理性对抗混沌自然状态的胜利,关于天堂和地狱的分野在不经意之间颠倒过来。 ...
评分天堂里不存在法律,唯有荣恒的爱。 地狱里不会有法律,只有无尽的规则。 当法律与爱同时降临人间。当一个君王一个父亲面对权力与父爱。 他该如何选择?到底是法律的王道还是爱的崇高? 莎士比亚的戏剧留给后人无尽的思考。
评分天堂里不存在法律,唯有荣恒的爱。 地狱里不会有法律,只有无尽的规则。 当法律与爱同时降临人间。当一个君王一个父亲面对权力与父爱。 他该如何选择?到底是法律的王道还是爱的崇高? 莎士比亚的戏剧留给后人无尽的思考。
评分法律和爱各有其领地,互相无法取代。 天理和法律的关系有点复杂
评分我们所过着的生活,其实就是遵从自己的信仰而受到的惩罚。
评分还行吧!
评分另一种解读
评分翻译太糟糕了,极度不精简。从《李尔王》切入和问题角度非常好,政治与情爱、公共领域与私人生活、习俗与自然均是可以由此出发探讨的问题。但是Kahn写得也略为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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