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80年开始创作。主要作品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苗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欢乐》、《透明的红萝卜》等。通过这本书,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纽约时报》书评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里士满时报》书评莫言是世界级作家,可能是老舍、鲁迅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
《红高粱家族》(文学类)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一一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般的爱情故事。
近日连读《白鹿原》和《红高粱家族》,且因对中国当代文学可谓白纸一张,倒是有些粗略的感想。 初次认真且完整地拜读莫言的作品。第一感受是色彩浓烈,画面感强。两书书名中的白和红倒是恰如其分,对比鲜明。就故事性而言,个人认为反而不及《白鹿原》。 如果说《白鹿原》是...
评分在红高粱中,处处可见高粱酒的身影。而我认为高粱酒在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最重要,象征意义最多的意象。 首先,我认为红高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人的血性。 文本中,高粱酒里有着罗汉大爷的血,罗汉大爷在“被日本捉去做劳力”这样一个诱因下,内在的血性被激发...
评分初读<<红高粱>>觉得晦涩难懂,人称的转换,大段的心理独白,似是梦呓,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回忆。再读《红高粱》,在一片氤氲中看到恍惚的身影,进而看到了耀眼的明亮。 全篇没有什么救亡图存、光复中华的豪言壮语,只是用最真切甚至接近于乡土的语言,歌颂了红高粱的家乡...
评分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当一个雄性兽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由于没有必要猴子戴帽,他会加倍疯狂,他会脱掉那些刺绣着美好文章的衣冠楚楚,想猛兽一样扑上去,在一般情况下,强大的道德力量会会威逼着生活在人群中的野兽用漂亮的衣服遮住他们遍体的硬毛,稳定和平的社会是人类的训练所,正像虎豹豺狼在笼子里灌久了也会染上部分人性一样。” 莫言的笔触很厉害,不过我花了几个月才断断续续看完。
评分第一章 红高粱 第二章 高粱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粱殡 第五章 奇死狗皮 第六章 野种 第七章 野人
评分看了两篇,实在看不下去了
评分几年前
评分整本书的叙事风格很破碎,但是又能给人一个整体的画面。不知道在专业人士叫什么特有名词了。反正读的时候就能看到一个故事的蓝图,然后慢慢的有血有肉起来,然后就真的血肉横飞了。莫言小说的画面感极强,小白说把描写部分都掠过了,额,实在可惜了。他的描写细腻而又狂野,有的段落能让人产生很大的胜利反感,但是却又真实的无法停止想象。这本书纸张粗糙,应该是防近视那种,很轻,读着很舒服。喜欢这本书。抗日战争年代的没落英雄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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