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八人。父亲在该地担任了四十多年的教区长。他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妻子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奥斯丁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是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她在十三四岁就开始写东西,显示了她在语言表达方面的才能。1800年父亲退休,全家迁居巴思,住了四年左右,他在该地去世,于是奥斯丁和母亲、姐姐又搬到南安普敦,1809年再搬到乔登。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益衰弱,1817年5月被送到温彻斯特接受治疗,可是治疗,可是医治无效,不幸于同年7月18日死在她姐姐的怀抱里。她终生未婚,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
奥斯丁21岁时写成她的第一部小说,题名《最初的印象》,她与出版商联系出版,没有结果。就在这一年,她又开始写《埃莉诺与玛丽安》,以后她又写《诺桑觉寺》,于1799年写完。十几年后,《最初的印象》经过改写,换名为《傲慢与偏见》,《埃莉诺与玛丽安》经过改写,换名为《理智与情感》,分别得到出版。至于《诺桑觉寺》,作者生前没有出书。以上这三部是奥斯丁前期作品,写于她的故乡史蒂文顿。
她的后期作品同样也是三部:《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都是作者迁居乔顿以后所作。前两部先后出版,只有1816年完成的《劝导》,因为作者对原来的结局不满意,要重写,没有出版过。她病逝以后,哥哥亨利·奥斯丁负责出版了《诺桑觉寺》和《劝导》,并且第一次用了简·奥斯丁这个真名。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本书是作者主要作品之一,被认为是其最成熟的作品。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34幅原版插图生动再现经典场景。
最先认识奥斯丁是通过《傲慢与偏见》,原因也不必多说了。我在早期曾看了BBC的连续剧,对达西的扮演者Colin Firth情有独钟,我觉得他把达西演活了,没人能比得上。后来迷上了BJ日记,Colin Firth在剧中的人名也叫达西,可见他演的达西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在奥斯丁心目中,门当户...
评分 评分«爱玛»被认为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简·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然而,读完却多少有一些失望,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爱玛这个主角被有意塑造的并不完美。爱玛出身高贵,家庭富有,虽然心地善良,热情直率,但一方面十分固守等级偏见,另一方面清高自傲,自以为是,相比...
从图书馆借出来,读了十多页才发觉我已经读过了。作为小说来说写得很不错,但是若是想要有什么启发收获之类,读这本书大约不会产生什么教益。也许是我的阅读水平过于低下了,简奥斯丁的小说总是被我作为打发时间的必备良平来阅读的。读她的故事不需要费心费力,也不会觉得难以忍受
评分后面还行,说来奈特利先生可能是我除却达西最喜欢的一个男主人公了~
评分简奥斯汀在这里预设了一个完全不需为生计担忧,不想结婚,美貌年轻拥有地位的女子,这便是爱玛。爱玛需要什么?她无聊,于是做媒,自以为是地给别人建议,自以为清醒。简写了这么一个完全不如她过去的女主角讨喜的女主角。她缺点可多了,可她有财富,于是众星捧月一样的永远是爱玛。爱玛的打击是发现外部事实并不像她以为的那样,一次又一次幻灭。可是这幻灭也并不庞大、恐怖、深刻。同时,这也是简将圆形人物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一次描写,没有彻底的坏人,顶多只是无聊、无趣、有缺陷的小市民。她讽刺着他们。一点带有酸涩与嘲讽的爱意。
评分后面还行,说来奈特利先生可能是我除却达西最喜欢的一个男主人公了~
评分仅次于傲慢与偏见的艾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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