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年前,卡莫尔城邦曾是神秘的上古种族的居住地,后来他们湮没无踪,却留下满城流光溢彩的祖灵玻璃废墟。城中五座通天圣塔即以祖灵玻璃建造,每天向晚时分,祖灵玻璃会吸收落日余晖,在黑夜降临之前散发出梦幻般的光芒,宛如另一次日落,称之为“伪光”。
如今的城邦则有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水都威尼斯,繁荣富庶又鱼龙混杂,名义上由蓝血贵族统治,实际上帮派林立的黑道由巴萨维大佬一手把持。黑白两道达成“秘密和约”,互不干犯,可我们的主角——“绅士盗贼帮”的帮主拉莫瑞则专事以高明骗术骗取贵族钱财的勾当。正当拉莫瑞的一票大生意正干得顺风顺水之时,整个黑帮却面临一场空前的血雨腥风。一个刀枪不入、杀人如麻的狠角色“灰王”,正借助人人闻之色变的“盟契魔法”之助夺取巴萨维大佬的宝座,而且这才不过是他卧薪尝胆22年宏大复仇计划的开端,于是整个卡莫尔城邦被搅得天翻地覆……
2006年度最受关注的奇幻大作《绅士盗贼拉莫瑞》决非又一部跟风《哈利·波特》的“青少年”魔法小说,它有剑与魔法的永恒抗衡、壮丽和堕落并存的奇幻城市;有成人世界的黑暗、暴力和死亡,有复仇与犬儒,有黑色幽默还有更苍凉的世事无常;它还有惊悚小说式的情节,有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场面和机智到极点的唇枪舌剑。奇幻小说中充斥拯救世界的伟大战士或魔法师,但还从来没有一个像拉莫瑞这么魅力四射的骗子主角:他是小偷、诈欺艺术家和冒险家,他天真、浪漫、自大、狡猾、机智、诡计多端、满口谎言,而且时刻令人忍俊不禁。总之它具有一个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一个鲜明而独特的叙事声音,机智脱俗,瑰丽神奇。
斯各特·林奇1978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现为纸上角色扮演游戏(Role-Playing Games)的特约作家和受过正式训练的消防队员,他做过五花八门的工作:洗碗工、餐厅服务生、设计网页、广告文字、办公室管理员、外烩厨师等。目前他正进行极具野心的“五年阅读计划”,预备在五年内读完所有获雨果奖、星云奖和世界奇幻大奖的得奖作品。
The Lies of Locke Lamora is the first entry in Scott Lynch’s Gentleman Bastard series. The first three books are out of a seven book planned series. Before reading this book, I have heard quite a lot great things about here, on Goodreads, BookTube and B...
评分和亲兄弟科幻比起来,奇幻现在算是风光无比。但是写到如今也的确越来越难写出新意了。新颖的设定,出色的笔法,视角,看起来,已经被写光。 这让人还怎么混呢?一条路是彻底的变革;另外则是抠细节,写出趣味来。 我认为,绅士盗贼拉莫瑞当属后者。 被不锈钢老鼠搞失望过一...
评分很独特,有种那个年代威尼斯的感觉。 在这个世界神不过就是一种说法而已,所有的一切都在不信神的人手下土崩瓦解。 还有另一个绅士盗贼亚森罗平。我还没来得及看他的故事。 大体上就是一种印象:中等个头,中等相貌,擅长逃跑,可以任意扮成任何人。有一群忠实的朋友。 这个故...
评分 评分男盗女娼,这两个古老的职业虽然大家不齿,但是从人类诞生起它们就一直在了,而且从来没有消失过。这本书的节奏太快,前一刻还在和黑帮大佬的独生女儿眉来眼去,下一页那个妹子就冰冷的躺在马尿桶里被人送给大佬当宣战书了,和中国小说里面帅哥美女一定要擦出火花完全不是一个...
前半本不错,后面太水了
评分这才是能打的好玩的小说嘛……读着还不累。BY叔第二部什么时候出啊!!
评分节奏轻快,也没太离谱的神展开,看完很爽快~♪
评分昨晚熬夜看完,第一眼不错,可惜也就第一眼,叙事啰唆故事拖沓、逻辑混乱,不合理的的也情节太多,有些地方甚至牵强的可笑,唯一的亮点大概是对人物和环境细节刻画还不错?或许是翻译问题,对看惯了冰火的来说耐着性子读可能还算对胃口,习惯了快餐的就算了,大概可以拿珀西杰克逊系列和哈利波特系列对比,题材相同风格类似背景一致,但水准相差实在太远,我敢百分之一万的肯定打出8.3高分的那群人里至少七成人都是没看过书的装逼犯
评分看得我废寝忘食连豆瓣都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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