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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满意
评分个人觉得,没有把哲学学到一定水平,还是不要搞边缘学科了。
评分读“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没想到又是个法律人膨胀的产物。既然法律只是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凭什么说法律人应当是最能定争止纷的智者?甚至法律的纠纷解决功能究竟是否优先于社会控制功能都还有待探讨……
评分法律从来不是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法律本身也是种恶,但是法律审判产生的恶和混沌状态产生恶相比,是必要的恶。
评分导言把框架搭得很大,所谓经纬纵横地探求刑法根基。但是为了抵达这一根基,前四章都是铺垫性论证:对自然法的梳理只触及表层共识,对刑罚正当性的论证也是一锅烩的功能进路,不去触碰背后的价值,将所有问题推给“利益衡量”和“区别对待”,这样头重脚轻又浅浅涉及的论证几乎耗尽读者耐心,而且容易被初学者断章取义。好在将人之欲求作为根基所在,是本书最有价值之处,可以和威廉斯一起读,弥补论证不足。另第一章标题可能有误,疑为“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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