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马特森(Richard Matheson),192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1951年移居加州工作至今。
理查德·马特森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在通俗文学领域,他的作品影响了当代的许多知名作家。曾创作经典科幻小说《华氏451》的布拉德伯里,就尊他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而恐怖大师斯蒂芬·金更是公开表示:“一般人们谈论恐怖小说,首先会提到我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理查德·马特森,就根本不会有我这号人。他是我的父亲,这就像贝茜·史密斯是猫王的母亲。”
理查德·马特森的作品跨越恐怖、科幻、悬疑和奇幻等多个领域,同时,在影视剧写作方面也缔造了许多传奇:如大导演斯皮尔伯格的处女作《飞车杀机》、上世纪80年代风靡全球的《时光倒流七十年》、以及热播四十载、被欧美科幻影迷奉为信经的《星际迷航》,而其代表作《我是传奇》,更是连续三次被好莱坞搬上大银幕。
在横跨50年的文坛生涯中,理查德·马特森获奖无数,其中包括世界奇幻文学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恐怖小说家协会颁发的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爱伦·坡奖、雨果奖、鹅毛笔奖、美国编剧工会奖······等等。
罗伯特·内维尔,人类的最后一名幸存者。但,他不是一个人。
“它们”很奇怪,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来,它们怕大蒜,它们会被尖木棍杀死,它们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们无法抵御吸食人血的渴望。
白天,他在死寂的城市中寻找食物、供给和幸存者。天一黑,他就把自己反锁家中。
“滚出来吧,内维尔!”此刻,它们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
理查德·马特森描述的,不是一个仅仅充斥着恐怖和吸血鬼的世界,他开创了用科学手段、医学定义来刻画吸血鬼的写作方法。同时小说中弥漫着的对人、对世界的反省与思考,这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但将让你因人类面临绝境的挣扎、勇气与希望而感动。
这篇文章跟书名《我是传奇》毫无关系,是为书中的小短篇《疯狂之屋》而写。可能很多人都没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小短篇,但我还是想为它写一写。 为克利斯,为王彩玲,为我自己。 主人公克利斯一心想当作家,可是十八年过去,仍旧一事无成。最后在暴怒与彷徨下赶走妻子,在那幢...
评分 评分看过原著后,我更深刻理解了为什么有些大师誓死不把自己作品的改编权交出去。可惜马特森并无此定力,作为他的死忠,我也没权利要求他只能把自己的作品框限在文本范畴,只能大叹,成也好莱坞,败也好莱坞。 据说这部小说的第三次银幕化在全球取得了6亿美元的惊人票房,...
评分在学校的图书管理花了半个月读完了原版的读物,虽然自认为自己的英语还行,但是毕竟是第一次读英文原版,在文曲星的帮助下,在克服了好多生僻单词连雅思都涉及不到的问题后,把这本书认真的读完了。 矛盾,感觉十分矛盾!吸血鬼在人类看来,是怪物;人类在吸血鬼看来,也是怪物...
评分书比电影好看,结尾比电影震撼,让我联想到《老人与海》。虽然令人悲伤,让读者因人类面对绝境的顽强和勇气而感动。电影可能是因为结局太绝望了而改变,改动太俗了,导演不明白:人可以失败,但不能被打垮!片名真该叫《我是英雄》。
评分结局太牛逼了,瞬间给小说提升了好几个level,完全不是电影版那种恶俗的个人英雄主义能比的
评分我爱马特森爷爷。书比电影好看嗯。
评分我爱马特森爷爷。书比电影好看嗯。
评分相对我是传奇,更喜欢后面的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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