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塔克的郊外》则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中那三位小主人公的另一次有趣的冒险故事。
八月的夜晚,在草丛中,总会听到蟋蟀欢快的叫声,而对于蟋蟀的记忆,除了小时候和哥哥拿着手电筒去楼下的草丛中搜寻,就是那些充斥于各种版本的《优秀作文选》中的“捉蟋蟀”“斗蟋蟀”“养蟋蟀”……而童话中的蟋蟀,总是拿来与勤劳的蚂蚁做对比的那个“夏天它只顾唱歌,而冬...
评分如此可爱,如此温情的小说,每个人每个动物都是那么可爱而又真实。 太喜欢了。 我是那么喜欢那只老鼠,把养老钱都给朋友。还有那只猫,这是少有的一只在人类的著作里被写得这么敦厚豁达。 我是那么喜欢那只老鼠,把养老钱都给朋友。还有那只猫,这是少有的一只在人类的著作...
评分童话寓言并不仅仅是儿童才能读的。《海鸥乔纳森》就非常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部作品的繁体字版有另外一个特别古典的名字:《天地一沙鸥》。见过很多人取个“海鸥乔纳森”或者“乔纳森”之类的笔名,大都是和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有关系。就连《再见了,可鲁》中小狗可鲁的“原...
评分——读《时代广场的蟋蟀》 今夜,想起那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原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因为贪吃火腿,跳入人们的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的广场。它举目无亲,孤独脆弱,蜷缩在广场的一角—一个人到完全陌新的环境中总是显得特别脆弱。周围人流如织,...
评分曾经有翻译者说实际应该翻成时报方场的蟋蟀,square嘛。不管它了,这个故事现在看来就是童年的美国传奇了,从乡下来到大城市,凭友谊和发掘自己的潜能赢得尊重;不过,这个美国梦的信念在故事里表现得如此淳朴,干净,就像少年文艺上的木刻插画。同样的感觉,成年后也许能在乡...
11.4/准备复试的时候曾经囫囵吞枣的把txt版看完,似乎当时没有进入儿童文学的语境。我觉得儿童文学之于成人小说、散文之属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我们不需要费尽心思挖空文本,也不需要结合现实,揣摩作者深意,完全可以放空自己,享受其中。
评分美好又可爱的故事,小学看的时候耿耿于怀切斯特为什么会离开,第一次知道幸运饼干也是在这本书里。
评分NYC时代广场报刊亭演奏家
评分贴别好看
评分长大后的自己,依旧会看看这些儿童作品,因为单纯,所以我们才能看清故事的本质。也因为这样,小蟋蟀切斯特懂得自己在纽约扬名万里之后,依旧要离开,回到属于它的自由的乡下天地!所以,永远不要忘记你最初开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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