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ctical Criminal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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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Prentice Hall
作者:Lee, Gregory D.
出品人:
页数:384
译者:
出版时间:2006-6
价格:$ 108.03
装帧:HRD
isbn号码:978013171441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Criminal Evidence
  • Practical Guide
  • Law
  • Legal System
  • Investigation
  • Forensic Science
  • Trial
  • Procedure
  • Evidence Analysis
  • Criminal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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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For courses in criminal evidence, criminal analysis, crime prevention or introduction to criminal investigation Written by a 30-year law enforcement veteran, this new look textbook takes a close focus at criminal evidence. The fresh approach shows the practical aspects of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court admissibility as it effects police officers and criminal investigators, preparing students for the real world of evidence gathering. Designed to give an understanding of what evidence is, how it can be legally obtained, and how it is introduced at trial, Practical Criminal Evidence provides a great perspective for more effectiv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犯罪证据的艺术与科学》 前言 在错综复杂的司法迷宫中,证据是引领真相之光的核心。从犯罪现场的微小痕迹到证人的口述陈述,每一条线索都承载着揭示事实的潜能。然而,证据的收集、分析和呈现并非易事,它既需要严谨的科学方法,又蕴含着精妙的艺术技巧。本书《犯罪证据的艺术与科学》旨在深入剖析犯罪证据的各个维度,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刻的理解框架,无论您是法律专业人士、侦查人员,还是对刑事司法过程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都能从中汲取宝贵的知识和启示。 第一章:证据的基石——概念与分类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生命线,是法庭认定事实、作出判决的依据。在深入探讨证据的具体类型之前,理解其基本概念至关重要。证据,简而言之,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材料。它必须是相关的、可靠的,并且在法律上是可以被接受的。 证据的分类繁多,但核心的区分有助于我们把握其本质。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直接证明某一事实的存在,例如,目击证人看到被告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则需要通过推理才能与待证事实建立联系,例如,被告的指纹出现在犯罪现场。虽然直接证据看似更具说服力,但大量的间接证据经过缜密推理,同样可以形成坚实的证据链。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第一次被发现或记录的证据,例如,犯罪现场的血迹样本。传来证据是指对原始证据的转述或复述,例如,证人转述他人的证词。在大多数司法体系中,传来证据的可采性受到严格限制,因为其真实性容易受到歪曲和失实的影响。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有形的物品,如凶器、弹壳、文件等。言词证据是指通过口头或书面陈述的证据,如证人证词、鉴定意见、被告供述等。两者在刑事侦查和审判中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人证与物证: 这是最直观的分类。人证是指通过人的陈述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物证是指通过物质载体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犯罪工具、痕迹、物品、文件、音像资料等。 理解这些基本分类,不仅有助于我们区分不同类型的证据,更能帮助我们在复杂的案件中,有条不紊地梳理和运用证据。 第二章:犯罪现场的密码——痕迹与物品的解读 犯罪现场是刑事案件的起点,它蕴含着案件发生过程的蛛丝马迹。对犯罪现场的细致勘查和科学分析,是提取有效证据的关键。 痕迹证据的价值: 痕迹证据是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由于其行为而留在现场或相关物品上的各种印迹。它们如同犯罪分子留下的“签名”,具有高度的个体识别性。 指纹: 指纹具有终生不变的特点,通过与指纹数据库比对,可以迅速锁定嫌疑人。从犯罪现场提取的指纹,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模糊的,这需要高超的提取和分析技术。 足迹: 足迹可以反映身高、体重、步态、鞋码等信息,通过对足迹的测量和分析,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甚至追踪其逃跑路线。 车辙: 车辆在泥泞或松软地面留下的车辙,可以提供车辆的型号、宽度、轮胎磨损程度等信息,对于锁定作案车辆至关重要。 工具痕迹: 撬锁、破门等行为留下的工具痕迹,其独特的形状和尺寸,可以与作案工具进行比对,为案件侦破提供关键线索。 血迹: 血迹的形态、分布以及DNA分析,不仅能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还能推断搏斗的过程、伤者的位置,甚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毛发与纤维: 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毛发和衣物纤维,是重要的个体识别物证,通过显微镜和DNA分析,可以锁定来源。 物品证据的收集与保管: 除了痕迹,现场遗留的各种物品也可能成为重要的证据。 凶器: 刀、枪、棍棒等直接用于实施犯罪的物品,是重要的直接证据,其上的生物痕迹和指纹尤为关键。 窃取的财物: 被盗的物品,在犯罪嫌疑人处被发现,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实。 文件与通信记录: 勒索信、遗嘱、电子邮件、短信等,可能包含犯罪意图、计划或作案过程的线索。 网络痕迹: IP地址、浏览记录、社交媒体信息等,在数字时代,已成为重要的犯罪证据来源。 犯罪现场的勘查是一项精密而细致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痕迹检验技术和严格的证据固定程序,以确保收集到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科学的慧眼——法医鉴定与物证分析 科学技术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证据的证明力和案件侦破的效率。法医鉴定和物证分析,如同科学的慧眼,能够从微观世界中解读出宏观真相。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是指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法医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损伤、生物检材等进行检验,并作出鉴定结论。 法医病理学: 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检验,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损伤以及损伤的性质。 法医毒理学: 检测生物样本中是否存在毒物、药物,以及其浓度和可能的毒性作用,对于判断是否中毒死亡、毒品犯罪等至关重要。 法医人类学: 对人骨进行鉴定,确定死者的身份、年龄、性别、种族等,尤其在发现无名尸的情况下。 法医精神病学: 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精神状态,判断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控制能力,以及是否存在精神疾病。 物证分析: 物证分析是指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检验和分析。 DNA鉴定: DNA是决定生物体性状的遗传物质,具有高度的个体特异性。通过DNA分析,可以准确地识别犯罪嫌疑人、排除无辜者,甚至重建亲子关系。从血液、毛发、精液、唾液等生物检材中提取DNA,是现代刑侦的重要手段。 弹道学: 通过对弹头、弹壳的检验,可以判断其发射的枪支型号,甚至将弹头与特定的枪支进行匹配,是枪支犯罪侦破的重要依据。 痕迹比对: 通过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等设备,对指纹、足迹、工具痕迹等进行精密的比对,确定其来源。 化学分析: 对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痕量爆炸物等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确定其种类和来源。 电子数据取证: 从电脑、手机、网络设备中提取和分析电子数据,包括文件、通信记录、浏览历史等,对于网络犯罪、信息泄露等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 科学技术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洞察力,但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严格遵循科学的原则和规范,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准确和可靠。 第四章:人证的智慧——证人证言与供述的运用 虽然科技手段日益发达,但人证依然在刑事司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往往是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证人证言的价值与局限: 目击证人能够直接向法庭提供案件发生过程的信息,其证言的真实性对于案件的判决至关重要。然而,证人证言也存在诸多局限性: 记忆的不可靠性: 人类记忆并非录像机,容易受到干扰、遗忘或主观臆断的影响。 观察的局限性: 案发时的光线、距离、角度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证人的观察准确性。 主观偏见: 证人可能受到个人情感、经历或他人影响,而产生偏见。 诱导性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不恰当的提问方式可能诱导证人作出不真实的陈述。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是犯罪的直接承受者,其陈述往往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但也可能包含关键的案件事实。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陈述甚至是唯一的证据。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的供述是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真实性需要受到严格的审查。被告人可能出于逃避责任或减轻罪行的目的,而作出虚假供述。因此,在采信被告人供述时,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印证。 审讯技巧与心理学: 有效的审讯技巧并非以强制手段逼迫被告人认罪,而是通过科学的心理学方法,引导其回忆、陈述,并最终如实陈述案件事实。这需要审讯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观察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在运用人证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批判性思维,通过多方核实、交叉印证,来确保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证据的链条——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所有收集到的证据,最终都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支撑起法庭的公正判决。证据的审查与运用,是刑事司法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任何非法收集的证据,即使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也可能被排除,不被法庭采信。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的某个方面。无关的证据,即使真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其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证据的充分性: 证据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的排除合理性怀疑: 这是刑事司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法庭在作出判决时,必须排除对案件事实的合理怀疑。这意味着,即使有证据表明被告人有罪,但如果存在其他合理的解释,或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的漏洞,那么就不能轻易定罪。 证据的补强: 当某个证据不足以单独证明案件事实时,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补强。例如,被告人的口供,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印证,才能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结语 《犯罪证据的艺术与科学》一书,旨在为读者勾勒出刑事司法中证据的广阔图景。从微观的痕迹到宏观的推理,从科学的分析到人性的洞察,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挑战与智慧。作为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我们都肩负着探求真相、维护正义的使命。通过对犯罪证据的深入理解和审慎运用,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崇高目标,让法律的光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社会带来公平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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