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时,他毫不在意地将覆在脸上的面具摘下来,对着我笑。我被惊呆了,不为面具下那绝世的容颜,不为他驱散我不安的温暖笑意。却只为那双望着你时灿若星辰的眼眸,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痛楚亦沧桑,竟仍清澈地如一汪秋水。
那时的他,只是初入这江湖的懵懂好人。
那时的我,只是初到这世界的迷惘过客。
再见他,是很久以后。我震惊了,为那张仿佛成为他身体一部分的月牙形面具,为他浑身散发出的清冽死寂,更为那双明明映着世间颜色,却仿若空无一物的漂亮眸子。
那时的我们,恐怕谁也没有想到吧,再相见时竟是用这样的身份来面对彼此。
我知道,他没有认出我;而我,认出了他,却再也无法面对他。
小佚,本质上是一个非常懒散的人。每天得过且过,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除了自己分内的事情,绝不会伸手动脚多做一分。
喜欢的东西,很少;不喜欢的东西,更少,典型温吞水的性格。不过,却对杨梅有着近乎痴迷的爱好。按照某个好友的说法:你丫的要敢说,爱我爱到拿全世界的杨梅来换都不干,那我就相信你是真的爱我。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网络长篇小说,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更有很多无能为力的地方。但毕竟,还是跨出了第一步。我想,只要我的脑中还保留着近似幼稚的幻想;只要我的心里还能燃起一点点写作的热情,那么,我就会一直写下去,直到,完成我最初成就的梦想。
把这本书看了两遍依然被那三人感动地一塌糊涂。赤裸裸地妒忌他们之间如此牢不可破的信任,那是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东西,所以让我如此着迷。喜欢祈然不是因为他的完美,只是钦佩他对步杀的深信不疑,对她的执着守候。更多地被三人间危急时刻不会舍身相救而是一起承担的情...
评分两年前看过,很有感触的一部书。很喜欢他们三个人的友情。可以为了彼此而牺牲个人姓名。很真挚很纯洁。 男女猪脚之间的爱情也很感人,人物性格鲜明,很喜欢男女猪脚为彼此不顾一切的爱情故事。不错的一本穿越书。很值得一看 。
评分具体包括: 唱流行歌曲、弹吉他、用他人的诗词歌赋比赛、对对联且任何专有名词都和中国一致、极品帅哥男主角N个只爱女猪一人。 这两个有点久,不确定了:妓女、超女或开饭馆或茶坊。
评分看完这本书,以及它的续集《潇然梦之无游天下录》,我只能说,男女主的感情有点太矫情了。。。。这本书我看的挺早的了,只记得大概的一些情节和书里主人公的一些关系,但上面的那点印象却是挥之不去。尤其是《无游天下录》。。。所以我觉得,相较这两本,我更喜欢(应该算是同...
评分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穿越小说, 我真的很喜欢步杀是我,以前都是说喜欢祈然的,后来喜欢卫聆风,然后是冰依。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这个样子的,他会保护冰依的,不让她受伤,然后默默的配在她的身边
烂!
评分这也能出书??!!我的强迫症啊!!瞎了我的狗眼!
评分这也能出书??!!我的强迫症啊!!瞎了我的狗眼!
评分好难看
评分20160825看了开头,实在看不下去,到豆瓣来找书评,想找到闪光点可以让我继续看下去,发觉吐槽一大片,那这么高的评分是怎么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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