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是侯爵最疼爱的小女儿,然而上天是不是要惩罚她对自己哥哥的不伦之恋,居然将她抛到了古代埃及,这可是三千年前!
而他原本是法老的第七个儿子,伟大的摄政王子,王位的继承人。
当他遇到她,仿佛一切都在变化。奇异的黄金镯,冥冥中的轮回,恶毒的诅咒……竟然让她将他的命运狠狠改变!
然而爱情不期而遇,重重袭来,叫人措手不及。
即使她在阴雨绵绵的伦敦,即使他在黄沙漠漠的埃及。
即使再见如何艰难,即使再见已不相识!
总无法叫人遗忘,那些如梦幻般的甜蜜,那些如呓语般的誓言。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但愿——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悠世,赞赏金色国度的辉煌,亲吻赤色夕暮的苍茫。我积累飞行的旅程,我收集住处的匙卡。我将所见沉淀心底,却将思绪飞驭其上。我将时间写进文字,而将现实融入梦想。我崇尚纯净与永恒,只因这世界的真实,令人哀伤。悠然寻求心灵的宁静,但一生太短,一世太长。
如果我说这套书是用来骗中学小女生的,我就是在侮辱90后女生甚至00后女生的智商。女猪是个17岁的少女,貌似智商很高,但情商绝对仅仅是17岁,绝对不知所谓。反复穿越了无数次,始终没搞清楚她到底要干什么? 在现代呢,想穿回去;穿回去了呢,又想穿回来。 分开了想重逢,重逢...
评分任尼罗河水带走三千年的叹息 伟大的欧西里斯神啊 请赐予我永生 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这是永恒都无法带走的誓言 初见 琥珀色的双眼,慵懒随意 却掩饰不了他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 是的 他是法老之子 埃及的王子 整个埃及,终究会握于他的手中 永远凌驾于众生的存在...
评分 评分高中的时候《法老的宠妃》问世,那个时候还并不能正大光明的看小说,艾薇和比非图之间的爱情故事还是非常感动我的,一度我把这本书排在了所有穿越埃及故事小说之首,第一部的结尾,一位有着比非图血统的王子和女主见面了,我还觉得挺不错的。后来看到有第二部,但是还在进行中...
评分我想我是秀逗了 怎么看这本破书 好吧 我有埃及情节我有尼罗河情节 这个情节叫一个Ⅹ啊 因为辛夷坞的书和萧鼎的诛仙让我十分迷信朝华出版社 这次真是让我捡到shit 看着看着我就觉得似曾相识 很似曾相识啊 想起来了 在我还是青春美少女(不要脸一下你们要习惯)的时候 我曾经...
绝壁是中学看的,拉美西斯二世,金镯子穿来穿去,我会告诉你我觉得它有点虐么
评分刚看了不到五十页,就已经被雷了好几次……且不说埃及人是不是念白跟中国宫廷剧似的,但至少别那么快就玛丽苏啊好不好。那个结局不想说啥,拉美西斯转世咋转到摩洛哥王子身上了!?这尼玛惊悚到我了!!为啥不是英国王子!?抚额!!!作者实在是没过过富豪日子的人,对于一个侯爵千金,零用钱只够买gucci巴宝莉而且还用她哥来为她掏钱包……我感到很寒,这和有人写的在高档咖啡馆里喝麦斯威尔一样雷。俺对于此书的评价:凡是同爱情和生活细节无关的部分,写的都很好,情节强于人物。
评分我竟然看完了这么难看的书总觉得有点佩服自己的无聊程度(。
评分刚看了不到五十页,就已经被雷了好几次……且不说埃及人是不是念白跟中国宫廷剧似的,但至少别那么快就玛丽苏啊好不好。那个结局不想说啥,拉美西斯转世咋转到摩洛哥王子身上了!?这尼玛惊悚到我了!!为啥不是英国王子!?抚额!!!作者实在是没过过富豪日子的人,对于一个侯爵千金,零用钱只够买gucci巴宝莉而且还用她哥来为她掏钱包……我感到很寒,这和有人写的在高档咖啡馆里喝麦斯威尔一样雷。俺对于此书的评价:凡是同爱情和生活细节无关的部分,写的都很好,情节强于人物。
评分抄袭尼罗河女儿就好好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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