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序
內容摘要
導論
一、選題及意義
二、概念之界定
三、學術之迴顧
四、材料、內容與方法
第一章 基督教的傳入及在近代中國的曆史境遇
第一節清代以前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
一、基督教在元代的傳播
二、基督教在明代的傳播
第二節清代基督教在華的傳播及存在狀況
一、鴉片戰爭前基督教的傳播及在華狀況
二、鴉片戰爭後基督教的傳播及在華狀況
三、基督教在華的文化社會事業
第三節清代基督教政策的曆史演進
一、鴉片戰爭前清政府基督教政策的演進
二、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基督教政策的演進
第二章 從教案起因看中西法律文化衝突
第一節教俗權力衝突類教案之考察
一、“為主傳道”與“禁習西教”之衝突
二、“屬地管轄”與“屬人管轄”之衝突
第二節經濟利益衝突類教案之考察
一、還堂糾紛案之考察
二、公産糾紛案之考察
三、租買房地案之考察
第三節價值觀念衝突類教案之考察
一、“祖先祭祀”與“禁拜假神”之衝突
二、“男女大防”與“聖事權利”之衝突
三、“教士權利”與“官威官儀”之衝突
第四節 習俗教規衝突類教案之考察
一、“風水信仰”與“禁絕巫術”之衝突
二、“神靈崇拜”與“禁拜偶像”之衝突
三、“巫醫迷信”與“育嬰善工”之衝突
四、中國婚姻傢庭習俗與教會教規之衝突
第三章 從教案處理看中西法律文化衝突
第一節從教案的受理與審理組織模式考察
一、“不予受理”與”應予受理”之衝突
二、“單方審理”與“雙方審理”之衝突
第二節從中西對教案處理主體的不同認知考察
一、“法官不必中立”與“法官必須中立”之衝突
二、“法官的審、判權可以分離”與”法官的審、判權必須閤一”之衝突
第三節從教案處理的依據原則考察
一、“特權”與“平等”之衝突
二、“賞恤”與“賠償”之衝突
三、“職官問責”與”和好平氣”之衝突
第四節從教案處理的司法風格考察
一、“直觀體悟“與“邏輯證明”之衝突
二、“靈活變通”與“嚴守規則”之衝突
三、“政治化處理”與”法律化審理”之衝突
第五節從教案處理的價值取嚮考察
一、“輿情人心”與“權利自由”之衝突
二、維護“國體”與實現“正義”之衝突
第四章 清代教案體現的中西法律文化衝突之類型歸納與闡釋
第一節歸類之一:清代中國國傢法與教會法之衝突
一、君權至上的法與神權至上的法
二、政教一統的法與政教分離的法
第二節歸類之二:清代中國民間法與教會法之衝突
一、宗法性的法與宗教性的法
二、人本主義的法與神本主義的法
二、情感性的法與理性的法
第三節歸類之三:清代中國國傢法與西方國傢法之衝突
一、特權性的法與平等性的法
二、情理性的法與規範性的法
三、權力性的法與權利性的法
第五章 教案的曆史影響及法律文化意義
第一節教案對清代社會法律秩序的影響
一、清代社會的固有法律秩序在教案中受到衝擊
二、教案對清代國傢權力體製産生衝擊
三、教案與清末變法及中國法製近代化之啓動
第二節教案——“民教衝突”:開中西法律文化衝突之先河
一、“民教衝突”與“禮法之爭”實質相同
二、“民教衝突”與“禮法之爭”意義有彆
餘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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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