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自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一、从“文化财产”到“文化遗产”
二、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三、水下文化遗产的分类
第二节 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一、文化遗产的特性
二、文化遗产的价值
三、水下文化遗产的价值和相关的利益考量
四、水下文化遗产的民族性与全球性
第二章 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
第一节 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一、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
二、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三、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第二节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一、概述
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的规定
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3条的规定
四、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其他海域內的海洋考古和历史文物
五、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评价
第三节 其他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
一、1978年欧洲理事会的《水下文化遗产报告》和第848号建议书
二、1985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欧洲公约》(草案)
三、1992年修订后的《保护考古遗产欧洲公约》
四、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五、相关的国际建议
第四节 相关的国际习惯法
第三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
第一节 公约产生的背景
一、国际法协会的积极推动和1994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草案)
二、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
第二节 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公约的保护对象
一、水下文化遗产的界定
二、国家船舶和飞行器问题
第三节 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二救助法的适用
一、概述
二、传统救助法的有关理论和新发展
三、对水下文化遗产是否适用救助法之争
四、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五、国际法协会1994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草案)的规定
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与评价
第四节 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三管辖权问题
一、概述
二、国际法协会1994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草案)的规定
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
第四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内容分析
第一节 公约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一、公约的目标
二、公约的一般原则山
三、对公约目的和一般原则的评论
第二节 公约构建的控制机制
一、国际法协会1994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草案)的控制机制
二、2001年公约关于保护各种水域內UCH的规定
三、2001年公约构建的控制机制
第三节 2001年公约的其他规定
一、双边协定、区域协定或其他多边协定
二、争端解决程序
三、2001年公约附件《关于开发水下文化遗产活动的规章》的规定
第四节 2001年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关系
一、从救助问题看三项公约之间的关系
二、2001年公约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
三、小结三项公约,朝向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三部曲
第五章 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和法律问题
第一节 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和保护的实践与问题
一、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和保护的实践
二、当前实践暴露出的问题分析
第二节 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的现状与不足
一、概述
二、非专门性法律的保护
三、专门性法律的保护
第三节 我国批准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可行性分析
一、批准2001年公约的利弊分析
二、我国履行公约义务的能力
第四节 修订《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应当考虑的问题
一、保护范围的界定和相关权利的主张
二、就地保护原則的确定
三、杜绝商业性打捞
四、经济发展和水下文物保护的协调问题
五、报告发现和奖励机制的完善
六、水下文物开发活动的标准问题
七、制裁机制的加强问题
八、促进社会宣传和公众教育
第五节 与周边国家合作保护南海中的水下文化遗产
一、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现状
二、与周边国家合作,推动南海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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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