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激起过许多作家的灵感,然而眼前的这本书有点特别,它是从地下来探索这座城市的生命和历史。作者在一座教堂的地下墓室遇到了正在挖隧道的工人,然后与他们一起穿越了这座城市的许多地方:著名街道底下的古河道,汉普敦宫廷下曾被国王情妇用作秘密通道的涵洞,维多利亚时代的阴沟,政府的秘密地下掩体,塞满各种古怪财宝的地窖,废弃的地下车站,不再使用的邮局地下运输铁轨,威斯特明斯特王宫地下策划过著名阴谋的密室,等等。
长安街边上两幢五十年代的大楼计划炸毁,准备给全球化腾地儿。轰隆一声倒下多么的壮观,象征一个新世界的诞生。可是不能这样干,因为下面有庞大市政管网,犹如城市的神经系统。神经系统下面是更庞大的地铁系统。地铁下面还有未知的军防设施,再下面,可能还蕴藏着一座文物古城...
评分书挺有趣,翻译还行但有些地方刻意追求音意相照反而让人读的有点不舒服。我英文是很糟糕的,能指出的只是一些常识性错误,现在还没看完,待补充。 1,63页译者注2——这个错得相当劲爆,竟然说“《1984》里的101号房间是主角史密斯的房间”。 2,把“我来,我见,我征服”翻...
评分书挺有趣,翻译还行但有些地方刻意追求音意相照反而让人读的有点不舒服。我英文是很糟糕的,能指出的只是一些常识性错误,现在还没看完,待补充。 1,63页译者注2——这个错得相当劲爆,竟然说“《1984》里的101号房间是主角史密斯的房间”。 2,把“我来,我见,我征服”翻...
评分书挺有趣,翻译还行但有些地方刻意追求音意相照反而让人读的有点不舒服。我英文是很糟糕的,能指出的只是一些常识性错误,现在还没看完,待补充。 1,63页译者注2——这个错得相当劲爆,竟然说“《1984》里的101号房间是主角史密斯的房间”。 2,把“我来,我见,我征服”翻...
评分书不错。 不过翻译装B过甚,表面看似文采卓然,实则油腻反胃。译者年轻,师从权威,如果能沉静用工,脱去浮华,当有大成。
书是好书,只是译者自创的许多地名翻译简直亮瞎双眼。。把贝克街翻译成烘焙街、征服者威廉译成跨海平西王威廉真的很幽默吗。。。
评分流水账……
评分如果我是译者以后就没脸见人了= =
评分很有趣
评分看史蒂芬·史密斯如何讲述地下London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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