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概要——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一)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律规定概述
一、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范畴
一、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关系
二、定案根据与非定案根据
三、证据能力、证明效力、证明能力与证明力
第三节 证据的“三性”及其相互关系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三性”及其序位
二、关联性
三、合法性
四、真实性:客观性还是真实性
五、重客观性而轻价值性的思维定式
第四节 复审性证据与非复审性证据的关系
一、问题之提出
二、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程序证据的关系
三、复审程序与证据规则
四、非复审性行政诉讼与证据规则
第五节 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与补充证据
一、举证责任及其分配原则
二、复审性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三、非复审性行政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四、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情形
五、举证不能的后果承担与补充证据的关系
六、视为没有证据、依据的例外情形及其判决方式
第六节 提供证据的要求
一、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基本构想
二、一般证据的提供要求
三、特殊证据的提供要求
四、法院接受证据的责任
第七节 调取和保全证据
一、调取证据的两种情形
二、保全证据
三、鉴定与鉴定结论
四、勘验现场
第八节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一、质证的原则与例外
二、交换证据中无争议的证据可否反悔
三、质证的程序
四、证人出庭作证
五、专业人员出庭说明情况问题
六、质证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七、二审和再审中的质证
第九节 证据的审核认定及妨碍行为的制裁
一、审核认定证据的一般要求和具体方式
二、根据证据效力划分的三类证据的认证规则
三、最佳证据规则
第十节 妨碍证据活动的制裁措施,
一、与行政诉讼法制裁措施的衔接
二、司法解释的细化规定
第二章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二)
第一节 案件事实与裁判
一、概念的界定
二、客观事实、法律事实与证据裁判原则
三、审判与求真:认定事实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相互关系
一、认识论一般原理与案件事实的认识
二、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基本关系
第三节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一致性
一、探求客观真实是法院裁判的恒定目标
二、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的制度价值
第四节 通往客观真实的路径
一、非理性的认定事实方式
二、保障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性的制度设计
三、我国事实认定制度的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
四、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非对立性
五、仍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第五节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不一致
一、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一致的基本情形
二、“有意的不一致”实例分析
第三章 要证事实与非要证事实——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三)
第一节 要证事实与非要证事实的关系
一、要证事实与非要证事实的划分
二、区分要证事实与非要证事实的意义
第二节 司法认知的事实
一、司法认知的涵义
二、司法认知制度之比较
三、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认知
四、对法律的司法认知
第三节 推定的事实
一、推定的涵义
二、行政诉讼中的推定
第四节 自认的事实
一、自认的涵义
二、行政诉讼中的自认
第四章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基础关系——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四)
第一节 辩论主义与审问主义的关系
一、辩论主义与审问主义的涵义与对比
二、诉讼模式在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的体现
第二节 法定证据主义与自由心证主义的关系
一、我国证据规则模式的思考
二、法定证据制度及其评价
三、自由心证制度及其评价
四、英美法的证据评估制度
五、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的“自由心证”
第三节 证明标准与事实审查标准的关系
一、我国证明标准的学理解说
二、事实审查标准还是证明标准
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四、 第二审程序中的事实审查标准
第四节 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关系
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概念解析
二、我国法律举证责任制度评析
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新解
四、举证责任及其转换
五、事实真伪不明与证明责任判决
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第五章 审判依据的界定与识别——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一)
第一节 审判依据的法律规定与法理界说
一、审判依据的法律意义
二、现行法律对审判依据的规定
三、法与审判依据
四、法律渊源与审判依据
第二节 行政审判中的宪法适用
一、宪法能否直接作为审判依据
二、如何判断宪法能否司法适用
三、宪法能否作为下位法合法性的判断依据
第三节 行政法规的适用
一、行政法规的三种类型
二、“部颁法规性文件”的法律性质
三、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
四、其他“法规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规章的“参照”适用
一、规章的法律地位
二、规章的参照适用
三、立法法之后的参照规章新解
四、规章的类型与效力判断
第五节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地位
一、“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涵义
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地位
第六节 法律解释的审判依据意义
一、引言
二、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三、各类法律解释的审判依据意义
第六章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二)
第一节 法律规范冲突概述
一、几个案件引出问题的思考
二、法律规范的竞合与冲突
第二节 法官在法律规范冲突中的选择适用权
一、法官的选择适用权
二、选择适用权与违宪审查权
三、必须选择适用的原因
四、行使选择适用权必须审慎
五、送请有权机关裁决的条件
六、备案审查制度
第三节 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适用规则
一、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一并审查
二、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典型情况
三、实施性规定与上位法的适用关系
四、效力优先与适用优先
第四节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适用关系
一、“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适用条件
二、分则规定与总则规定的适用关系
三、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的适用关系
第五节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选择适用,
一、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准同位法”关系
二、解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的权限标准
第六节 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
一、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
二、部门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冲突的选择适用
第七节 关于新旧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
一、引言
二、实体从旧与程序从新规则
三、三种例外情况
第七章 行政审判中的法律解释规则——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三)
第一节 法律解释方法概述
一、法律解释方法分类
二、各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
三、各种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文义解释方法
一、文义解释的涵义
二、文义解释的优先性
三、专业术语的优先性
四、重文义而不拘泥于文义
五、同一术语解释规则的涵义
第三节 其他解释方法
一、体系解释方法
二、历史解释方法
三、目的解释方法
四、限缩解释方法
五、扩张解释方法
第四节 例示性规定的解释规则
一、引言
二、例示性规定及其解释规则
三、例示性规定解释规则例解,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中“两个效果”的统———一项基本司法政策的法理学评析
一、“两个效果”的统一:一项基本司法政策
二、“两个效果”的统一的法理渊源
三、准确把握“两个效果”的统一的科学内涵
第八章 WTO法律的国内适用
第一节 WTO法律的国内适用
一、WTO法律国内适用的两层涵义
二、WTO法律能否在国内直接适用
第二节 同一解释原则与WTO法律的间接适用
一、同一解释原则的法律涵义
二、同一解释原则的法理根据
三、适用同一解释原则之比较
四、同一解释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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