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女,1975年生,网名忽如远行家、尔林兔等。现为安徽《新安晚报》编辑。
1990年开始发表作品,代表作有《周郎顾》、《底层男人的爱情》等,《散文》杂志曾推出个人小辑。有长篇小说《刘有余离婚记》刊登于《作家》杂志。2004年入选中青在线十大网络写手。
张爱玲说写实主义的好处,在于“要一奉十”,比如《红楼梦》。因为是一丝不错地按照生活细细描来,也就如同生活一样的丰富深沉、变化自如,让读者自取所需,雅者见其雅,俗者见其俗。
如此一来,便有了各式各样的“误读”,如鲁迅所言: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他自己看见的则是爱与死亡。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红楼梦》的所有阅读都是误读吧。但就是这林林种种的误读,使我们向曹雪芹——那值得致敬的灵魂,贴得更近了一些。
小女子之心,昭然若揭。 有些稚气未脱,也有些了然透脱。 自以为是的聪明和花招,看来也是饶有趣味的。
评分超喜欢这本书,写女人心态还真得女人写,分析林妹妹分析的太好了。 更加佩服曹雪芹,心思真是忒缜密了。
评分 评分第二遍看这本书了。 喜欢的原因,倒不见得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发现自己和作者一样爱红楼梦,并且对其中的人物有着相似的喜恶。 任何和红楼梦有关的书,总能轻易把我引回了自己的青葱岁月。 红楼梦是我第一本自己积攒了零花钱给自己买的书,原因简单,一是那时候喜欢诗词,而红楼...
评分我是怕鬼的,却独独不怕曹公雪芹的鬼魂,如果能够的话,一定要揪住他问,散失的回目是怎样编排的,结局是怎样的?不知道曹公的鬼魂飘到现在,看到自己的大作被后人安上义肢,孜孜不倦地拆卸分解,涂脂抹粉,会生出怎样的感想。 窃以为,正读也好,误读也好,都胜过不读。你看...
这本书创造了一个雅俗共赏的奇迹:2008年清明小长假,亲戚们入青城山清修,在首都机场买飞机读物时考虑到亲戚们的水平和口味,为女性亲戚挑了这本,为男性亲戚挑了本王立群读史记之汉武帝,供他们借去打发山中长日无聊凑不齐一桌麻将的时光。没想到从八十岁外婆到十二岁小表弟无论性别争着看这本,可怜的我只能把另外那本汉武帝翻到能背,回学校后才能开始读这本,没想到没读几篇又被偶尔在寝室等我的友人看中借去,放在她寝室的这书又被她室友借去……
评分闫的解读深合吾心
评分真好看,这位又是中学时期看《燕赵都市报》就喜欢的作者,忽如远行客,之前写秦淮八艳那本也好,又接地气又理想主义,一点儿也不拿腔拿调
评分就是一个借题发挥的读书笔记,很适合普通老百姓来读。
评分一个男人的爱,可以有许多层次,对林妹妹,是深爱;对宝姐姐,是恋慕;对湘云,是怜爱;对妙玉,是珍惜;对可卿,是情动;对晴雯,是感怀,对袭人,是依赖……荒烟蔓草的年头,他抛下一应身外之物,只将这感情随身携带。茶道里有个观念,叫做一得永得,得到了一次便是得到了永久,从此后即便风烟万里,永不相见,只要我心中有你笑颜宛转,便是另一种地久天长。 他爱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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