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制度是国家追诉犯罪的法律制度。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以及各国法律文化的相互交融,我国公诉制度的社会基础及价值取向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公诉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和提高诉讼效率成为当然的司法要求。改革传统的公诉制度,在总结我国实践、借鉴外国公诉制度的成功方法的基础上,以公正与效率为价值目标,建立同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但又充满着浓郁中国特色的现代公诉制度,已成为我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了探讨这一司法改革过程中的重大课题,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公诉制度改革研究。2003年10月11日至12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在焦作市联合主办了“中国·焦作现代公诉制度学术研讨会”,对公诉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门研讨。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检察实务界代表共130人围绕现代公诉制度的概念、内涵、构建及其必要性和相关的职业公诉人、检察指导侦查、量刑建议、证据展示、暂缓起诉等制度以及强化检察监督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发表了深刻见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广。
本书将提交研讨会的论文和与会专家的发言汇编成册,统一出版。这些内容涉及到了现代公诉制度的各个方面,希望能够对致力于公诉制度研究的同志有所启迪,对未来的司法制度改革有所裨益。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还望读者批评指正。
最后,对为这次研讨会提供帮助的同志,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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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对一些社会现象感到有些困惑,特别是关于法律的运行。这本书的名字让我产生了一些联想,我希望它能为我提供一些新的视角。我好奇的是,书中会不会讨论,在一些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中,公诉机关的角色和作用是怎样的?比如,当一些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甚至出现舆论一边倒的情况时,公诉机关是如何在这种压力下,依然坚守法律的原则,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的?我设想,它可能会分析,公诉人是否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媒体的报道、公众的情绪,或者是一些非法律层面的考量。如果它能深入探讨公诉人在面对复杂社会环境时的决策过程,以及他们如何平衡社会舆论和法律公正,那这本书的现实意义就非同一般了。我希望它能解释清楚,公诉机关是如何在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的同时,又充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我想了解,一个成熟的公诉制度,应该具备怎样的“韧性”,来应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
评分我不太懂法律,但每次读到一些关于司法公正的讨论,总觉得特别吸引我。这本书的书名虽然听起来有些专业,但当我翻开它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它好像在用一种比较易懂的方式,向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介绍一些关于“国家为什么要把起诉的权力交给一部分人,以及这部分人该如何行使这种权力”的问题。我很好奇,书中会不会举一些具体的例子,来展示公诉人在庭审中是怎样和辩护人进行辩论的?比如,当控辩双方在证据的解读上出现分歧时,公诉人是如何通过自己的论证和说服力来赢得法官的信任的?我特别关注的是,它会不会提到公诉人在庭审中,除了要指控犯罪,还要承担起“发现真相”的责任。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们能否相信,公诉人是真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不是仅仅为了完成一个“定罪”的任务。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解答一些我长久以来的疑问:公诉人在整个刑事司法链条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它的工作成果,最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评分这本书的内容,坦白说,我才刚刚翻阅了前面几章。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它似乎在探讨如何让法律的程序更加公正、透明。我尤其对其中关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部分感到好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在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些案件,会因为证据链条的瑕疵而产生争议,甚至影响最终的判决。这本书会不会深入剖析这些问题,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指导,甚至是实际操作的建议呢?我期待它能解释清楚,在侦查阶段,公诉机关应该如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避免非法证据的出现。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运用这些证据来支持指控,又如何处理可能出现的证据排除或者补充侦查的情形。这些都是非常实际的问题,如果这本书能够给出一些清晰的解答,那对提升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将大有裨益。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阅读,去理解它所阐述的理论框架和具体案例,但初步的印象是,它触及到了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这一点让我觉得很有价值。
评分我目前还在摸索这本书的阅读路径,初步的阅读让我觉得,它好像在探讨一个非常根本性的问题:如何才能确保国家在追究犯罪的同时,不会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权利。我特别留意到其中关于“侦查、起诉、审判三权分立”的一些论述,虽然我不太清楚这三个“权”具体指的是什么,但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是想让不同的部门相互制衡,以避免一家独大。我想知道,这本书会不会详细解释,公诉机关作为连接侦查和审判的关键一环,它在整个制衡体系中是如何运作的。比如,它会不会分析,公诉人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时,是否有独立的判断权,不受侦查机关的干扰?又或者,在审判阶段,公诉人是否需要接受法官的监督和质询?我非常期待它能揭示出,公诉权之所以能够得到有效行使,并且受到约束,背后有着怎样的制度设计和理论支撑。因为只有了解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我们需要这样一个“公诉制度”,以及它究竟是如何保护我们免受不公正待遇的。
评分这几天我断断续续地读了一些章节,感觉作者在尝试构建一个关于“如何让公权力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加负责任”的理论体系。我留意到书中反复提到“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这在我看来是现代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基石。我的直觉是,这本书可能会详细阐述,公诉机关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一方,应该如何在这两个原则的指导下,更加审慎地做出起诉决定。我想象中,它会分析公诉人在审查案件时,需要具备哪些判断能力,如何区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与那些证据不足、不应起诉的案件。而且,我还在思考,当公诉人认为证据不足时,是简单地撤回起诉,还是会更进一步地去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这个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想这本书应该会有所涉及。此外,它会不会探讨,在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中,公诉人如何平衡追诉犯罪的责任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错误倾向。如果能在这方面提供一些深入的见解,那这本书的实践意义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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