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李微漪,成都丫头。从小最怕写作文,没想到此番竟然写了部四十万字的长篇,我咋写出来的?其实我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笔……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第一次接触到重返狼群时,大概是11年吧,在我表哥那里看到的,当时我觉得这本书封面很吸引我,于是就借过来了,记得当时还赠光盘,可惜到现在也没看过光盘的内容,到我买书时,后面已经没有光盘了。结果越读越上瘾,连玩手机的毛病都戒掉了。对狼产生兴趣以后,又继续买了狼...
评分 评分看完电影我疯狂在网上寻找关于格林的故事 我迫切的想知道关于格林还发生了其他什么事 狼是最忠诚的动物了 格林一定很爱妈妈吧 回到狼群之后看到妈妈还是会不顾一切的跑向妈妈的怀抱 可是当他知道人类的残忍伤害他的妻儿 他看到妈妈也是想扑进妈妈怀里的吧可是有太多顾虑了 我亲...
评分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是2012年,那时刚刚大学毕业,听到这个故事,于是买了这本小说,想想到现在,已经五年之久了,这本书,已经买了三本,每每看它,都眼眶湿润。 微漪展现了狼真正的一面,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待;狼的爱不会轻易付出,一旦付出,则无怨无悔。...
评分写得事无巨细,显得太琐碎了。女作家写这种内容,终究还是写成了萌宠养成记的感觉。其实这种故事应该让探索频道来做个纪录片是最合适的,写成文字就一种感觉,啰嗦。
评分此姑娘甚牛逼。半夜睡不着读来消遣的,加之最近狼图腾风头正甚,姜戎为此书作序。
评分以敬畏之心待自然万物和生死气象 数度泪水盈眶
评分以敬畏之心待自然万物和生死气象 数度泪水盈眶
评分我相信这个故事一定是真实的。看着动物的眼睛,你就能知道它们是否有灵魂。从小我就知道狼的忠贞不二,看了此书更觉得如此。我们这些贪婪的人类啊,为了利益不顾良心的丧失,越来越多的毒食品,同胞为了利益可以残害同胞,可悲可笑可叹的是狼甚至有时比我们更重情义,不会弃同胞,有恩也必报。忘恩负义不该是形容狼,更应该形容人。人类伸向大自然的魔爪越来越多,大自然失衡的也越来越严重……何处才是动物的家园?在城市里每日被浪费的粮食数不胜数,可是在山区在草原深处的却连水都来之不易。狼只不过是大自然的食物链的一环,胜任着循环中很重要的一个角色。而人类的贪婪却令狼群逐减,卖狼皮卖狼皮,可悲啊!为了狼皮而拆散多少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家狼啊??人类贪婪导致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新闻报道内蒙的狼群成灾则也是因生物链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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