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狼的日子》内容简介:一九六三年,一名杀手受雇刺杀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除了“豺狼”这个代号,全世界任何情报组织都对此人一无所知。刺杀戴高乐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但对于“豺狼”这样的顶尖高手来说,这已经是百分之百的胜算。他杀人无数,从未失手;他身手非凡,冷酷无情。对来他说,唯一的准则是就是杀手的职业准则,最大的敌人就是还活着的目标。
每次“豺狼”都能领先一步,逃出警方布下的罗网。面对危险之极、高深莫测的“豺狼”,整个法国警方都束手无策,只能寄希望于一位低级别的警长,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他实际上身怀绝技。历史的命运维系在两个人之间这场尊严与智力的较量之中。
弗雷德里克•福赛思 (1938 .8.25——今)是当代最有特色的国际政治惊险小说大师。他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曾任英国皇家空军战斗机飞行员、路透社记者。能讲英、法、德、俄、西班牙等多国语言,足迹遍及欧洲、中东和非洲。福塞斯从1971年开始小说创作,而以《豺狼的日子》一举成名。曾先后发表了《敖德萨档案》、《战争猛犬》、《魔鬼的抉择》、《上帝的拳头》、《偶像》、《复仇者》等多部长篇小说。其作品曾连续17周登上美国《纽约时报》最畅销图书排行榜,同时很快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各国出版。2006年,该作家推出长篇小说《阿富汗人》,再次引起轰动。
原来是被父亲推荐读这本书,读了N遍,每次都是不同感受,前几遍是在看故事的跌宕起伏,中间几遍是在看任务的的组织,再后来才是看所谓人性的东西 后来在念IPMP项目管理的时候突然又想起这本书,完全符合一个完美的项目管理概念,只是没有成功,而没有成功的原因从细节上讲是忽...
评分 评分本书相对于《教父》那种文学奇情高峰而言,是一本技术流派的干巴巴的记者文笔,以至于我前两三章一目十行,扫过戴高乐如何躲避一次又一次暗杀,以及“秘密军组织”的混乱散漫以及窝囊的几处笔墨。 直到代号“豺狼”这位退役军人现身,路透社驻外记者出身的福赛斯开始详细解读...
评分对于儿时美好时光最为深刻的回忆之一就是每日晚饭后。 一间四四方方的小屋正中摆了一张四四方方的小桌,三个人各据一角,头顶上是一盏缓缓散发出黄色光芒的白炽灯,明亮而不刺眼。妈妈不是在打毛衣,就是在缝缝补补,要么就是在剥水果,我趴在一边,或者翻看自己心爱的小人书,...
评分这是纪实文学啊!冷静客观又细致。
评分整个故事的脉络很清晰,节奏快,情节也挺抓人,特别是到了小说的后半部分。看完全书,只想说:无论是“秘密军组织”漏洞百出的谍报工作,还是道高一尺的法国警方,亦或是那充满了戏剧性元素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不论哪方面,“豺狼”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评分这是纪实文学啊!冷静客观又细致。
评分紧张刺激,基本上从豺狼一出场就喜欢上了他并为他担心了,毕竟大家都知道他的计划不会最终成功。但是最后结尾的匆促让我觉得很不满意,作为这么专业的杀手,最后他用了别人的房间进行行刺,他不会在门内做一些处理的吗,这么轻易就被人撞开,而且撞开的那几秒他都没有应急措施反倒被别人打死?我不接受……
评分我觉得可以叫“变色龙谋杀戴高乐”。这个代号叫“豺狼”的杀手,受雇于秘密军组织,谋杀法国总统戴高乐。他的拿手本领就是不断变换外表和身份,如同变色龙一样,一次次在英法安全局的联合围剿下逃脱。神秘和冷酷使得这个角色很有魅力。 从风格上来说,它接近于勒卡雷式的现实主义硬汉推理,但同时也具有弗莱明式的浪漫风格。比如豺狼也跟007一样风流,在身份都要暴露的时候,还不忘跟伯爵夫人云雨;为了掩藏自己,他还假扮成同性恋进gay吧钓男人。他的从容不迫,都是来自于他的不择手段。 但结尾有点泄气。毕竟前面都已经描写了豺狼的神通广大,他近乎于未卜先知的能力令人咂舌,可是结尾的“最后一分钟营救”就立刻将其矮化了,只用了不到一页篇幅就写完了他被警察开枪打死的过程,会让人觉得太快了——虽然戴高乐没被谋杀成功是注定的事。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quotespace.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美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