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第2版)》特点:一是在从事刑法研究或者实务过程中,最好不要有绝对化的思维。在刑法学中,不存在某种观点绝对正确或者绝对错误的问题。任何一种主张,都是站在特定立场,根据观点持有者本人的兴趣逐步形成的,与该学者的人生经历、知识背景、阅读范围等紧密相关,都只是一种相对合理的产物。在刑法学中,存在大量的学派对立,对各种学派的合理性,都要充分看到;对大量存在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模糊的情况,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换言之,在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对某些极端或者疑难案件的处理,观点很难说有对错,存在的只可能是谁比谁合理、谁比谁在当下更说得通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利用刑法的惩罚是妥当的,以防止错案的出现,对刑法的解释就必须十分精巧,必须注意观察各种不同解释方法所得出结论的差异性,在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寻找最合理的案件处理方法,充分说理,以理服人。
二是理论的发展要创新是很困难的。很多时候理论的发展意味着对他人的学习,所以,借鉴欧陆刑法学成果,对于中国刑法学者来说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日本学者丸山真男曾经认真地讨论了学术研究上的独创性问题,他指出,思想史能否有独创性,是一件很难评价的事情。关于独创性,认真研究过的人都知道,即使拿欧洲的思想史作为背景,也很难发现有全新的东西。正如人们所说的,欧洲思想史是以古希腊的思想为主题的变奏曲。也就是说,欧洲的整个思想史,都是在古希腊的思想的基础上,做一些不大的变化。“所谓的思想史,大体上是古来思想不断改编的历史。也就是说,对过去的思想一读再读,读透了再给予重新解释,给之以新的光辉。不外就是这样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看,真正的独创,也并不是什么全新的东西,当然也不是什么新奇的构思”。他的这个话用在刑法理论上也是合适的。其实,除了类似于客观归责这样的理论是独创的以外,真正的独创也不是什么全新的东西,也不是什么新奇的构想。即或是客观归责理论,也和相当因果关系有关,它也可能只是多了一个新名词而已,新瓶装的是旧酒。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今天的刑法学者已经很难有全面的创新。对此,罗克辛也认为:各种不同的体系性方案,就是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般犯罪原理的所有创新,就仅仅是在一种持续进行的延续性框架中的一些发展阶段。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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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厚厚的《刑法各论》终于啃完了,说实话,过程挺煎熬的。我本来是想找一本能清晰梳理犯罪构成要件、解释具体罪名之间内在逻辑联系的工具书,结果发现这本更像是一本巨型的理论百科全书。开篇对刑法基本原则的阐述简直是拉着你从幼儿园开始重新学起,每一个概念都要掰开了揉碎了讲,生怕你理解不了。比如讲到“罪责刑罚相适应原则”时,作者能引用上百年的法学史料,从康德的绝对论到现代的功利主义,穿插着各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争论,看得人头晕眼花。我只想知道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什么时候构成既遂,结果却被拉着听了一场关于“刑罚目的论”的宏大哲学辩论。对于实务操作的指导性几乎为零,所有的案例分析都停留在抽象的思辨层面,像是在进行一场没有终点的学术探戈。我需要的是一把锋利的瑞士军刀来解决眼前的法律难题,但拿到手的却是一把需要极其精湛的雕刻技术才能使用的维多利亚时代装饰性长剑。这本书的价值或许在于构建了一个宏大精密的理论体系,但对于一个急需快速上手处理具体案件的初学者或实践者来说,它更像是一座难以攀登的知识高峰,需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去适应它那极其繁复且略显迂腐的叙事节奏。
评分我花了整整一个周末试图消化其中关于“不作为犯”的那一章,看完之后感觉自己对“作为”和“不作为”的界限比以前更模糊了。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极其古典和学院派,它热衷于在每一个罪名的具体条文后,进行长篇累牍的学理溯源和不同学说之间的PK。比如讲到环境犯罪时,它不是直接告诉你哪些行为算污染,而是先花十页篇幅去论证“公共利益”在刑法中的地位,然后又用五页纸来探讨刑法谦抑性在环境法领域的适用边界。这种深度固然令人敬佩,但阅读体验却像是在泥泞的沼泽里跋涉。你每向前挪动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地确认脚下是否踩稳了某位十九世纪德国法学家的理论基石。我期待的是条理清晰、逻辑推进的导读,而不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哲学漫谈。书中充斥着大量的德语、拉丁语的术语,即便有注释,也显得力度不足,很多核心概念的解释像是绕着弯子说话,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让人感觉作者似乎更热衷于展示自己学识的广博,而非真正想让读者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实质意义。
评分这本书的排版和装帧设计简直是一场灾难。对于一本需要频繁查阅和比对条文的法学著作来说,清晰的索引和易于定位的结构至关重要。然而,这本《刑法各论》的字体选择偏小,行距过于紧凑,使得长时间阅读后眼睛极易疲劳。更要命的是,章节之间的逻辑过渡非常生硬,仿佛是不同教授的讲义被强行拼凑在一起。某一章还在详细讨论侮辱罪的法益侵害程度,下一章就突然跳跃到了受贿罪的共犯认定,中间缺少了必要的衔接和对比总结。这使得读者很难建立起罪名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梯度感。我经常需要不断地翻回目录,试图理解作者是如何组织这些庞大知识块的,但效果甚微。它缺乏一种流畅的“叙事感”,更像是一堆堆信息碎片的堆砌,阅读体验非常割裂,迫使读者需要花费大量额外精力去自我构建阅读路径。
评分我原本以为这本专业的法学书籍会在逻辑推理和证据裁判的衔接上提供一些启发性的见解,毕竟刑法的最终目的还是指导司法实践。但遗憾的是,这本书的论述重心似乎完全偏向于“规范理论”的构建,对于“事实认定”和“证据排除”这些实践中的核心难题,探讨得极为简略。例如,在讨论故意杀人罪时,对主观恶性的判断,书中更多的是引用纯粹的心理学或哲学思辨,对于如何通过客观证据(如痕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来还原被告人的内心状态,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操作层面的指导手册或思考框架。阅读结束后,我对于如何撰写一份有说服力的辩护词或公诉意见,依然感到茫然无措。这本书似乎假设读者已经完全掌握了证据法的基础,并且能够自行将抽象的罪名要件投射到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去,对于希望通过阅读本书来提升实务分析能力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的理论武装是华丽而略显空洞的。
评分拿到这本《刑法各论》时,我对其寄予厚望,希望能系统地梳理一下公司犯罪和金融犯罪的最新发展。然而,这本书的更新速度似乎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或者说,作者的视角过于专注于历史的沉淀,对近十年来新兴的数字经济犯罪和跨境洗钱行为的探讨显得捉襟见肘。书中引用的判例大多是上世纪中叶的经典案例,虽然有助于理解基本原则的形成,但对于处理当前热点的“元宇宙”经济纠纷、加密货币相关的诈骗行为,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分析框架。它更像是一部严谨的历史教科书,详尽地记录了已发生的犯罪形态及其在历史语境下的法律回应,但对于未来将要面对的复杂新型犯罪,这本书显得力不从心。阅读过程中,我时常需要频繁地在网络上搜索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最高院的指导意见来补充内容,这无疑打断了阅读的连贯性。它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地基,但上层的现代建筑却需要读者自己去摸索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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