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塞尔登(1929~1989),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大学毕业后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就是这本1961年创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出版后即好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后来塞尔登又发展出了这个系列的7个故事,如《塔克的郊外》等,都受到小读者的深深喜爱。
《国际大奖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升级版)》内容简介: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成为充满友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1、很好的故事是说故事本身;很好的小说是说讲故事的人很会讲故事。 2、很精彩的对话。超级可爱的老鼠塔克;亨利猫,一只有智慧的猫的样子;蟋蟀柴斯特,有演奏的天分。 3、蟋蟀的故事:很久以前,盘古之初,世界上本来没有蟋蟀。但是却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知道世界上任何事...
评分里面关于冯赛先生的那段简直是神来之笔,令人不由得想起流沙河的诗《就是那一只蟋蟀》。蟋蟀在东西方文化里面都是个很重要的意象吗?而且都与乡愁有关?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题目,不知道有没有人探讨过啊?待有时间了好好研究下写篇文章。
评分八月的夜晚,在草丛中,总会听到蟋蟀欢快的叫声,而对于蟋蟀的记忆,除了小时候和哥哥拿着手电筒去楼下的草丛中搜寻,就是那些充斥于各种版本的《优秀作文选》中的“捉蟋蟀”“斗蟋蟀”“养蟋蟀”……而童话中的蟋蟀,总是拿来与勤劳的蚂蚁做对比的那个“夏天它只顾唱歌,而冬...
评分 评分童话寓言并不仅仅是儿童才能读的。《海鸥乔纳森》就非常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部作品的繁体字版有另外一个特别古典的名字:《天地一沙鸥》。见过很多人取个“海鸥乔纳森”或者“乔纳森”之类的笔名,大都是和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有关系。就连《再见了,可鲁》中小狗可鲁的“原...
还是夏洛蒂的网好看~
评分内容很温馨,很感人,但有些许文字错误。
评分自由与成名,都市与家乡,跨界的友谊
评分2013.07.14-08.26 不会吧,居然读了有一个多月。我总觉得这样温情的故事不大适合男孩子,没有什么激情的段落。翻译得不错,词句优美得我读着就能睡着,儿子听了也就听了,也还喜欢。
评分这只蟋蟀真是好命,遇到那么疼爱它的小主人,还有两个好朋友,但是聚散终有时,未来之路要随自己的内心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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