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傢釋法之公民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最新版)》內容簡介:所有的勞動爭議,都是“先仲裁後訴訟”嗎?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是如何分配的?我和公司就因傷醫療費達成調解協議後,公司如果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我還須走仲裁程序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幾年?
調解仲裁工作,是調整解決勞動爭議(特彆是維護勞動權益)的重要手段,關係到勞動關係的和諧與社會的穩定。隨著我國保護勞動者權益的立法不斷健全,在勞動爭議曰益增多的情況下;完善勞動爭議的解決機製,對於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在《公民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這本小書中,我們結閤案例,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對與勞動者維權有關的程序問題做一詳細的介紹,希望它能成為每個勞動者的維權助手和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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